论高职发展中政府主导作用的发挥(1)
2017-11-19 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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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高等职业教育逐渐从高等教育领域的边缘进入中心,但发展中仍
摘要:高等职业教育逐渐从高等教育领域的边缘进入中心,但发展中仍存在不少问题,急需政府加强管理与扶植。根据高职教育发展背景、现状及宏观管理的主要任务,政府可以从政策环境、经费投入、统筹协调、体制创新等方面,进一步发挥主导作用。 关键词:高职教育;政府主导;宏观管理;政策环境 从1999年开始,连续几年的高等学校扩招使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从1998年的9.8%跃升到2003年的17%。这种发展速度在世界高等教育发展史上是罕见的。我国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很大程度上归功于高等职业教育。而靠政府的推动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是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的主要途径。 我国近几年发展起来的高职院校绝大多数由政府主办,民办高职教育虽有较大发展,但在整个高等学历教育中所占的比例仍然很小。近几年,特别是专科层次高校的审批权下放到省级人民政府之后,高等职业学院迅速增多,成为高等教育规模扩张的主要承载者。 但新设高职院校大多数是由原来的中专或职工大学独立升格,或合并组建。在管理上部分由行业管理,部分由省地两级政府管理。部分学校起点不高,办学经验匮乏,在经费、师资、设备等教学条件,特别是思想观念等准备不足,升格后又迅速扩大招生规模,带来了不少问题。这些问题是发展与改革中不可避免的,但必须引起高职教育举办者,特别是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与认真解决。中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经过近20年的努力,已初步建立了中央与地方政府分级管理的体制,基本上明确了新体制的目标模式和管理框架,即政府主导、市场适度调节、社会广泛参与、学校自主办学的体制。针对目前高职教育的状况,政府应充分发挥其主导作用,加强宏观管理,用较短的时间解决好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以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持续发展,使高职院校能更好地承担起发展高等教育的重任。 一、法规与政策环境 高等职业教育的健康有序发展,需要一套完整的教育行政法规作保证。例如,美国从1917年联邦政府通过《史密斯——休斯法案》标志着美国职业教育制度最终形成,到1994年出台《2000年教育目标:美国教育法》和《学校——工作多途径法案》,近 80年时间由政府发布的有关职业教育法案达数十部,极大地强化了美国国家对职业教育的保护性干预,保障了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 高等职业教育在我国起步较晚,目前还没有相关的专项法规。但是,在有关的文件与法律中涉及到“高等职业教育”的条款还是很多的,说明政府对高职教育的认识在不断加深,重视程度也不断提高。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建立从初等到高等的职业教育体系”;1986年国务院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明确规定了高等职业学校的设置标准;1991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提出努力办好一批高等职业学校;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发展纲要》及《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