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超个人心理学几个主要理论问题的辨析(1)(4)
2018-02-12 02:20
导读:这种影响的表现之一是许多超个人心理学家们在对整个的人进行研究时在人的肉体生理层面与心理层面之上又增加了一个“灵”的层面(由于超个人心理学
这种影响的表现之一是许多超个人心理学家们在对整个的人进行研究时在人的肉体生理层面与心理层面之上又增加了一个“灵”的层面(由于超个人心理学缺乏内部的统一性,对这一层面的称呼甚至层面的数目的认定也各不相同)。他们反对和批判把这一层面仍然归于心理层面的“两分法”,认为这一层面的心理事实与一般的心理活动无缘并无论如何是不能用一般的心理活动的规律加以解释说明的,因而最后不得不归之为一个超越的精神实体的表现[2](p202)。当然,在主张这种“三分法”的人们当中,也有人并未达到这一最后结论,例如弗兰克尔。这也表现出了他们理论立场上的重大差异。
这种影响的最完满而淋漓的表现是在超个人心理学的意识理论上。
超个人心理学意识理论的共同特点是认为意识有许多不同的等级或水平,通常所说的人的清醒状态下的意识只是其中的一个等级甚且是其低级的等级,此外还有许多较高的等级,这些等级的意识以其神秘神奇的性质而超越于清醒的意识之上。这些高级的意识有着特别重大的意义,而且其本身是不可进行分析研究的。
当代超个人心理学的主要代表人物维尔伯所提出的意识谱理论可以作为超个人心理学意识理论的典型代表。这一理论的出发点是:人与天地万物原本是息息相关、浑然一体的。只是由于有了意识,人便开始在自我与自然、环境、他人、自己的身与心等之间划定一种界限。界限的划分导致其间的孤立、割裂和冲突并成为人生痛苦的根源。而这些冲突和痛苦的最终消除则依赖于意识的发展、提高,最终上升到所有设定的界限都被消除掉的无界限的境界[7](p60-61)。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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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编辑发布) 浅析当代大学毕业生的择业心理及其调适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