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研究生教育:学生利益如何维护(3)
2018-03-10 01:37
导读:维护学生利益 维护学生利益有体制上的、也有文化上的问题。 教育部应该改变目前主要考虑教育部自己方便、兼顾学校利益和老师利益,而对学生利益不
维护学生利益
维护学生利益有体制上的、也有文化上的问题。
教育部应该改变目前主要考虑教育部自己方便、兼顾学校利益和老师利益,而对学生利益不够重视的现状。比如,规定学生只能报考一个学校(一个老师),这样的方式主要是考虑教育部方便、学校和老师利益,而不是学生利益。让学生选择多个学校,学校要竞争学生,可以调动学校和老师的积极性,而不只是让学生单方面竞争老师和学校。教育部可以说多个学校录取在操作上麻烦。49年以前中国大学入学就可以多个学校录取,虽然麻烦,但是本来就可以做的。而现在互联网在中国学校和科研机构普及了,操作起来,多个学校录取也不麻烦。
对研究生老师的“导师”称呼,是传统文化恶习的再版。老师和学生真有这么大的鸿沟、老师可以居高临下“导”学生的情况实际很少。“导师”一词是对老师过度拔高、给研究生予不切实际的期望、甚至造成不合适的心理崇拜。不仅应该鼓励学生在学术上活跃、不要对老师唯唯诺诺,而且应该鼓励和造就学生很快在一些方面超过老师。在研究生期间如果学生在学术所有方面都不能超过老师,这样老师下面整个课题组质量都不容易提高,有不同学生在不同方面超过老师,才有利于形成一个生气勃勃的学术队伍。
对研究生称老师为“老板”的现代说法,在我看来也是一个毒害。这个说法,在中文里面至少有两种意思:上司和雇主,还带些商业味道。中文意义的“老板”从来不是西方学术界通行的说法,而是海外华裔创造出来的。在通常国际学术界,有自知之明的人即使认为自己是学生的上司(boss)也不好意思随口说,也少有以雇主自居的研究生老师,自以为是商业性质的老板更少见。海外华裔用“老板”这个词被扩展到国内,不仅有品味问题、而且容易造成不良影响。从老师来说,海内外的华裔里面好像以“老板”、而不是以良师益友的态度来对待学生人要多见一些。以“老板”自居的老师容易以学生为工具、而放松自己培养学生成为独立专业人士的责任。学生如果认为老师是“老板”,容易把自己的训练和工作作为是给老师打工,容易缺乏自主性。在科学界,这样的被动心态,会使学生难以成为有创造性的科学家,而且可能对学术丧失兴趣。老板的观念(不仅用词)在华裔里面比较普遍。以致有些学生(和有些老师)都认为学生做研究是受人指挥、受人剥削。这样老师好像不是和学生讨论研究和结果,而是简单地老师出题目、“收获”学生的结果。有些老师甚至压学生出的结果要和自己预期的一致。这种“老板”态度,是学术健康的大敌。
我认为,学生和老师的关系应该是:学生“和”老师工作,而不是“为”老师工作。一般学生在前期需要多从老师那里得到一些辅导,但这并不是雇用。学生是为自己工作。如果学生没有兴趣、或者没有某种特定学科的研究能力,完全可以不做研究生,寻找其它更有兴趣、或自己能力更合适的行业。
我同时认为,如果老师发现某个学生不合适在自己研究组工作,应该直接说明,使学生准备离开。如果老师确实觉得某个学生不合适做这一行当,中肯地告诉学生自己的意见,也是为学生长远利益作想,使他较早去寻找自己能力适合的行业。一个不合适做学术的人,获得一个不合格的博士,以后被困在自己没有足够能力的学术界,对学生一生不好,对社会也不利。可惜每年中国还是有这样的博士产生,这和老师不率直、培养机构不完全负责任也有关系。
有些老师对学生发脾气,甚至对学生人格不够尊重。在中国,对于严重的辱骂、过分的惩罚情况,学生不仅没有地方申述,中国文化里面还有不少人会对学生说这样严格是对学生好。在我看来,这样的说法是颠倒黑白。老师和研究生在人格上要互相尊重。在学术上,初期老师多起培养作用也不赋予老师资格来贬低学生人格。老师和学生实在有不可调和的矛盾,可以脱离师生关系,但是也不能蔑视学生人格,使学生对自己的生活丧失信心。学生如果真不满老师,制度应该允许学生换老师,只要有其他老师愿意接受。如果是学生的问题,没有其他老师接受,学生也可以退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