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2)
2018-04-14 01:29
导读:再者,实现民族振兴,要弘扬民族文化、培育民族精神。文化是活的生命,只有发展,才能保持持久的生命力;只有传播,才有影响力;也只有产生了影响
再者,实现民族振兴,要弘扬民族文化、培育民族精神。文化是活的生命,只有发展,才能保持持久的生命力;只有传播,才有影响力;也只有产生了影响力,国家和民族才能真正强大,走向世界。有例为证,历史上曾出现罗马强权、英国强权和美国强权。它们的强大,无一例外都表现出强大的文化形态和文化上的优越感、吸引力,三国凭此推行强权政治。所以,民族的振兴,不仅需要民族文化的积淀传承,还需要进一步地弘扬和不断创新。实现民族振兴,还必须有振奋的民族精神作支撑。民族精神是民族的灵魂和精神支柱,能凝聚和团结起整个民族为实现共同的理想和目标而努力。民族精神是标志民族发展和社会进步程度的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社会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和共同进步的源动力。
最后,实现民族振兴,要充分认识和发挥教育的作用。民族振兴不能只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单方面的、各自的、分别的发展和振兴,而应该是人与社会(广义的社会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和狭义的社会等,与人和自然相对举,而非仅指“十七大”报告中的“以民生为核心和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内容)的共同发展和振兴。振兴民族的民众,已不仅是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领域内的活动主体,还是自我实现意义上的人之为人,即全面发展的人。在社会和人的发展的进程中,教育以其质的规定性,全面地促进人的发展以及社会的进步。
因此,实现中华民族的振兴,应该大力加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与教育为首要和重要内容的社会(狭义)建设。然而,在历数通往民族振兴道路的诸多方面中,我们应该把目光更多地关注教育。十七大报告对此也已有明示,明确地把教育的位置放到了社会建设的领域,而不再是文化建设的从属部分。社会建设是关注民生、以民生为核心的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系到和谐社会的建构,关系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也关系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意义深远、关系重大。以此同时,教育的发展亦被摆在了社会建设的首位,可以看出教育对于社会建设的重要意义、以至对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民族振兴的重要意义。关于十七大报告中对教育的论述,我们不妨先来考察其教育价值观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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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教育是一种培养人的社会活动,它的社会职能是传递生产经验和社会生活经验,促进新生一代的成长;教育也是一种转化,解决受教育者个体与社会之间的矛盾,促使受教育者从无知转化为有知,从知之不多转化为知之较多,从不会做转化为会做,从没有一种道德品质转化为有某种道德品质等方面。一句话,也就是把人类积累的生产和生活经验转化为受教育者的智慧、才能与品德,使他们身心发展,成为社会所要求的人。上述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