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人才支撑体制探讨(3)
2016-04-28 01:00
导读:其次,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科学的用人制度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重业绩、重能力的人才绩效 评价指标 体在人才评价和绩效考核方面的成功经验
其次,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科学的用人制度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重业绩、重能力的人才绩效
评价指标体在人才评价和绩效考核方面的成功经验,结合行业、岗位等实际情况,建立起科学的、操作性强的创新型人才绩效考核制度。
第三,大力营造有利于人才创新潜能和业绩发挥的竞争机制。岗位职能的设置上要能体现赞赏与鼓励创新精神和勇于实践,特别是要探索建立一个好的竞争机制,使那些敢于竞争、勇于创造的人才能够大量涌现出来,同时,也要注意营造一个容忍失败的宽松氛围。
4.开发体制社会化。创新型人才的培养依赖于人才开发体制的社会化,我国人才资源的开发方式,应当顺应国际上人才开发的趋势,由国家为主体向企业等用人单位和人才个体为主体的格局转变,人才的所有制应由国家所有向人才个体所有、社会化利用的方向转变。人才培养也应由国家统包状态逐步向市场导向、社会化办学方向转变。
首先,要强化企业作为人才开发的主体地位。企业是市场竞争主体,也是技术创新的主体。以企业为主体进行科研开发,与独立的科研机构相比,至少具有两方面的优势:一方面,企业具有试验和制造能力等辅助性资源的支持,以企业为主体进行科研开发,有利于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另一方面,自主创新能力不仅在于能产生科研成果,更重要的是成果转化、产业化应用和市场开拓,而企业更具生产管理和开拓市场等方面的经验。所以,企业应该、必须也最有条件成为创新型人才培育的主体。
其次,要通过产学研相结合的形式开发高新技术人才。产学研相结合是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的重要形式,它本身就是一种社会化的结合。政府要鼓励、支持有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建设研发中心。鼓励企业在高校设立实验室或研发机构,使产学研的结合点前移。同时,积极鼓励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直接致力于高新技术产业化。高校和科研机构以人才、智力和技术为要素,企业以资金、设备为要素,通过联营、参股、合作等多种形式,整合优化现有资源,在深度上实现产学研合作,积极建立以企业为科技开发主体的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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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要进行开放式培养。创新型人才特别是领军人物,是不可能在封闭的环境中培养出来的。在世界科技水平总体领先于我国的形势下,不采用开放式培养,难以尽快培养造就大批创新型人才。在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基础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是赶超世界先进科技水平的有效途径。要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同海外研究开发机构建立联合实验室或研究开发中心,支持在双边和多边科技合作协议框架下实施国际合作项目,进一步加强同国际科技界多种形式的交流合作,有效利用全球科技资源,积极吸收人类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
5.分配体制价值化。创新型人才作为一种战略资源,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有赖于建立科学的价值分配机制。这就需要探索建立以保护知识产权为核心的分配机制,通过知识价值化的方式来真正体现人才的价值。
要进一步推行符合创新型人才特点的分配制度,建立以业绩为取向、充分体现人才价值、灵活有效的分配机制。通过深化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实行股权期权制、谈判工资制等薪酬形式,加大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与按劳分配相结合的力度,鼓励企事业单位把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纳入创新型人才收入分配方案。在实践中,华为公司提出的“知本主义”理念便是知识价值论在企业应用的很好例证,它明确承认知识劳动的剩余价值,认为高新技术企业中由利润转增的资本不应全部归最初的出资者,由于知识和资本一样,在价值创造中都做出了贡献,所以应当给知识劳动以合理的回报,通过知识资本化来实现知识的价值。
6.流动体制柔性化。目前,国际间人才流动的主要方式是柔性流动。所谓柔性流动就是“不改变国籍、不入户口、来去自由”的人才流动方式。我国应该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根据柔性流动的特征,积极加快相关制度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