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竞争政策对欧盟企业的激励——基于契约论(4)
2016-06-17 01:11
导读:(4)作为委托人的欧盟仅关心总产量y,其中y为: (5)欧盟竞争政策给企业的合约激励机制为m={y,r,c(x),t},合约有效期限为一期。 2.欧盟竞争政策的激励均衡
(4)作为委托人的欧盟仅关心总产量y,其中y为:
(5)欧盟竞争政策给企业的合约激励机制为m={y,r,c(x),t},合约有效期限为一期。
2.欧盟竞争政策的激励均衡
依据假设,欧盟竞争政策对欧盟企业的激励的规划条件为:其中g(f,g|x
*)为给定激励下,欧盟企业的能力f和产出水平y的联合分布密度,x
*表示均衡的行动激励。E(f|y,x
*)表示均衡产出和行动激励的代理人企业的报酬水平。所以,代理人欧盟企业选择激励x以最大化其效用:
(6)其中第1个“E”是关于产量的预期,第2个“E”是关于能力的预期。
式(6)的一阶条件为:
其中Cˊ
x和。分别是成本关于x的梯度和边际分布关于激励x的梯度。利用前面的假设条件,y服从以下正态分布:
在ε
i为(0,δ
2ε)正态分布的条件下有:
欧盟企业的边际激励水平和在给定行动水平下产出与预期能力之间的关系。
三
、欧盟竞争政策对欧盟企业的激励 式(11)表明,由于欧盟企业在均衡时,其边际效用等于其边际成本,而边际效用是企业激励水平的直接反映,所以欧盟竞争政策对欧盟企业的激励可以通过Cˊ
x (x)的水平表现出来。
通过分析,本文得出欧盟竞争政策激励影响的下述结论。
结论1:在模型假设条件下,欧盟限制性措施、支配性地位和合并规则越严厉(t
1、t
2、t
4取值越大),则有:
(1)对欧盟企业具有能力结构激励效应和企业进退市场的数量效应;
(2)对欧盟企业能力结构的激励效应为负,对企业市场进退的数量激励效应为正;
(3)在时,即企业能力的平均效应与离散效应和大于其市场进退的数量效应的相反数时,总激励效应为正;小于时为负;相等时无激励效应。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http://www.nseac.com) 证明:由于Cˊ
x(x)代表了欧盟竞争政策对企业的激励水平,因此,证明结论1就等于证明t
1、t
2、t
4对Cˊ
x (x)的影响。又由于t
1.t
2、t
4对Cˊ
x (x)影响相同,所以只要证明其代表性变量t
j(j=1,2,4)对Cˊ
x (x)的影响满足结论1就可以了。现证明如下:式(11)关于t
j的一阶条件为:
结论1表明欧盟竞争政策中的限制性措施、支配性地位和合并规则对欧盟企业能力结构有效演进具有负的激励。这也就是说,三项竞争措施既恶化了欧盟企业间的力量对比关系,也扭曲了欧盟市场的力量结构,从而使竞争机制对欧盟企业的激欣水平下降。这一结论与古典竞争理论、新老产业组织学观点有相似之处。按契约论的观点,这是欧盟竞争政策对欧盟企业能力结构产生逆向选择的结果。
但欧盟上述三项竞争政策的企业能力结构性负激励因它们对市场企业数目的调整而得以缓解。因为三项政策如确保市场总企业数下降的话,却能产生正的激励,并在政策的数量正激励水平超过能力结构性负激励水平时,三项竞争政策产生正的激励。这三项政策措施以企业能力及其结构牺牲为代价,获得了企业进入市场正的数量效应。正的数量效应源于这些措施降低了市场壁垒,但只有壁垒降低幅度足够大时,才能获得总的正激励。
依据结论1,可得推论1—3:
推论1:如果欧盟市场企业数量不变,则限制性措施、支配性地位和合并规则的总激励为负。
推论2:对欧盟任意企业,限制性措施、支配性地位和合并规则的总激励为负。
推论3:如果,财限制性措施、支配性地位和合并规则对欧盟企业能力的结构效应大于离散效应;时,平均效应的政策敏感性大于同样条件下的离散效应的敏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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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论1、3可以直接从前面的证明结论中推出,这里不做具体证明,现将推论2证明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