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英、美水产业管制体制的比较分析(2)
2016-12-09 01:07
导读:美国各个州和地区均有自己的公共事业部门,负责提供自来水服务。当这些部门进入新的供给区域、扩大服务范围、和建设新设施时,需要得到各自州的公
美国各个州和地区均有自己的公共事业部门,负责提供自来水服务。当这些部门进入新的供给区域、扩大服务范围、和建设新设施时,需要得到各自州的公共事业委员会的许可证。政府更加关注对水质的监控,没有对自来水产业引入直接竞争给予足够重视。
我国的水产业管制机制在改革的过程中,应尽力消除进入退出壁垒,尽可能发挥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以提高水产业的经济效率。目前我国的水务集团规模都偏小不具备与国际水务巨头相抗衡的实力,因此应鼓励有实力的水务集团,跨行政区域投资运营,提高国内国际竞争力。
三、水价形成机制的比较
价格形成机制是公用事业政府规制关注的核心问题,管制价格的确定必须综合考虑政府、企业和消费者三方面的利益。价格管制的目标应该是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激励企业提高生产率,同时保证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英国随着水行业的私有化,使得水企业必须按企业经营方式运作,照顾到包括股东在内的各方面的利益。英国水价的制定基本上按照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投入—产出模式运作,即提供供水服务的水务公司,有权根据公司及服务对象的情况,采用全成本定价模式,自行制定各自公司的供水价格,但要受到水务服务办公室价格上限的限制。管制价格有一定的调整周期,在短期中企业可获得效率提高的好处,而在长期中企业提高生产效率的好处,转移给了消费者。但在实际操作中,价格上限规制,使各个企业的价格常常会停留于上限价格。
美国联邦供水工程水价、州政府工程水价以及供水机构的水价构成要素是不一样的。各地区的水价差异很大,究其原因主要是:各地水文条件的差异;历史上形成的对水利系统运营能力的估计;成本回收方式的不同。各地方政府的政治考虑,如对水在吸引投资方面的重要性估计,城市扩张的需要等方面的因素,也会对水价进行调整。 英美两国的水价在形成的过程中,都充分考虑了水务服务的成本和水务企业经营的连续性,以及消费者的利益。美国的水价与英国差距显著,据1999年调查资料显示,美国的平均水价为每平方米0.50美元,而英国的平均水价为1.15美元。水费支出占收入的比重,英国为1.2%,而美国为0.5%,这与水资源状况、水质差异、历史形成等原因也有关。
本文来自中国科教评价网
我国现行的大规模的水价改革,应按照市场原则制定管制价格,应努力满足促进社会分配效率、刺激企业生产效率和维护企业发展潜力这三大政策目标。可借鉴英国的价格上限管制,综合考虑各地区水资源、基础设施状况和企业的技术进步等因素,为每个地区的企业确定一个合理的管制价格。在确定价格调整周期时,一方面要使管制价格保持相对稳定性,这样效率较好的企业就可以利用政府管制价格调整的滞后性获得较高的利润,刺激企业努力提高效率;另一方面要考虑到消费者的利益,使消费者能享受因企业效率增长而带来的实惠。
四、法制建设为政府管制提供依据
法律制度是水务行业政府管制的出发点和根本依据,主要包括立法和执法两部分。英国水务行业的私有化过程是以系统的政府立法为先导,使私有化具有法律依据和实施程序。1989年颁布的《自来水法》,随后1991年又颁布了《水产业法》,作为对自来水企业进行经济性管制的依据。1992对《水产业法》进行修订,颁布了《公用设施竞争与服务法》,1998年颁布了《竞争法》2000年3月生效,2003年又颁布新的《水法》要求水务服务办公室保护消费者利益,积极恰当的促进有效竞争,水务服务办公室同时有义务应对反竞争行为。
作为执法机构,水务服务办公室完全独立于企业和政府,具有很大的权利范围,如发放企业经营许可证、修改许可证有关条款,以及进行价格、质量、投资等方面管理。1991年颁布了《水资源法》,是对自来水企业进行环境管制的依据。同时还有1976年颁布的《污染控制法》和欧共体向其各成员国发出的“关于饮用水质量与海滨浴场的指令”等针对环境与质量的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