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员工内部信仰约束机制问题思考(2)
2016-12-11 01:00
导读:4.无法诱导积极行为。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外部约束机制只能控制当事人不发生损害组织利益的行为,但无法进一步诱导其做出有益于组织利益的行为,
4.无法诱导积极行为。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外部约束机制只能控制当事人不发生损害组织利益的行为,但无法进一步诱导其做出有益于组织利益的行为,因为只受外部约束机制影响的人本身就是不成熟的、消极的,他们遵守规则,仅为逃避惩罚。
5.无效性。对于处于习俗尤其是原则层次的人来说,纯粹的外部约束机制往往是无效的。处于习俗发展阶段的人有了更为积极的行为动力,他们固然不会故意破坏规则,因为那样将会受到损失,但是,纯粹的外部约束机制无法给他们带来积极的效果,他们遵守规则之后,并不能得到更多的利益,以及社会的赞赏和认可。而对于原则层次的人来说,物质惩罚和精神的损害是无所谓的,与是否遵守某一规则完全无关。
(二)内部利益约束机制的评价。如图2所示,内部利益约束机制运行的原理是:组织建立积极的奖励制度,并通过监督反馈系统,发现员工的积极行为,并给予愉快的刺激;员工为了获得奖励而约束自己的行为,使自己的行为符合组织的要求。
内部利益约束机制的水平显然高于外部约束机制,但不是一种超越,两者在质上还是相同的,都是为了利益,所不同的只是,前者是为了争取更多的利益,后者是为了防止利益的损失。所以,如果在一个人的身上有效地建立了内部利益约束机制,但未能建立内部信仰约束机制,那么,外部约束机制仍然发挥着较强的功效。
内在利益约束机制的进步之处在于:
1.诱导员工从不成熟走向成熟。只受外部约束机制影响的人是不成熟的人,只有顺利建立了内部利益约束机制的人才是比较成熟的人。人们从不成熟走向成熟,需要许多长期的学习,制度对人的诱导作用不可低估。一个过份重视外部约束机制,忽视内部约束机制的企业,只能培养出大批不成熟的员工,从事一些简单、机械的工作,创造简单的产品,适宜这种企业生存的市场将越来越少,甚至几乎为零。内部利益约束机制的建立,能够诱导员工走向成熟。
本文来自中国科教评价网
2.诱导员工积极的行为。为了得到更多的利益,人们必须积极地行动起来,而不是消极地遵守制度,躲避惩罚。在组织的各种规章制度中,并不都是约束人的行为的,奖励制度就是为了鼓励员工采取积极行为。但对于员工来说,奖励制度必须转化为约束机制才能生效。因为奖励制度有效的前提,必须是员工内心愿意追求更多的利益。只有如此,员工才会进行自我约束,一方面不能触犯组织的惩罚制度;另一方面调整自我行为,积极响应组织的奖励制度。
3.降低监督成本。如果员工普遍地建立了内部利益约束机制,组织就可大大降低监督成本,它的原理是这样的:一个积极追求更多利益的人,从理性上讲是不会让自己的现有利益受到损失,他们不愿抱着侥幸的心理去触犯制度,而宁愿采取更积极的行为去争取更多的利益。
但是,内部利益约束机制仍然存在不少缺点:
1.诱导成本较高。外部约束机制的问题是监督成本高,而内部利益约束机制的问题则是诱导成本较高。受内部利益约束机制影响者的目的正在于追求更多的利益,对于组织而言,就必须设计一系列激励措施,无论是物质激励,还是精神激励,都是有成本的,有时成本还较高。
2.诱导不正当行为。前面分析过,追求更多利益的人,一般不会故意触犯惩罚性制度。但是,在巨大利益的诱导下,他们可能采取弄虚作假的方式“达成”目标,追逐组织的奖励;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达成目标,在为组织带来短期利益的同时,也可能会使组织遭受未来长期利益的更大损失。
3.失效的可能性。利益是相对的,不同的人对同一件事物的价值判断是不同的,即使对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时期,同样的事物价值也是不同的。利益的满足更是主观的、相对的,没有统一的尺度。因此,内部利益约束机制也就并非时时刻刻都是有效的。况且,如果考虑到人的非理性的存在,内在利益约束机制也就更加靠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