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的人文精神(2)
2017-08-04 06:08
导读:英国当代著名学者阿伦·布洛克曾说:“古希腊思想最吸引人的地方之一是,它是以人为中心,而不是以上帝为中心的。”早在公元前5世纪,古希腊智者普罗
英国当代著名学者阿伦·布洛克曾说:“古希腊思想最吸引人的地方之一是,它是以人为中心,而不是以上帝为中心的。”早在公元前5世纪,古希腊智者普罗泰戈拉就提出了“人是万物的标准”这一著名的命题,他说:“人是万物的标准,存在时万物存在,不存在时万物不存在。”因此,法治无论作为人类对其日常生活世界的秩序追求与制度选择,还是作为一种治国方略与理念,都必须真切地反映人文关怀与人文精神,否则,一旦失往其人文内涵,法治将不可避免地发生异化,从而走向其初衷的反面,成为对抗人、压制人和抹杀与束缚人的单纯暴力机制。
二、人文精神是建设***社会的精神要素
何谓“***社会”?***总书记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社会是***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布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相处的社会”。构建***社会是我们党和国家近一时期的重要任务,是我们党的一项重大任务,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进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看。目前建设***社会已经成为我们党执政兴国的崭新理念,成为国家和全体人民的共同价值追求。建设***社会,需要从政治、经济、法治、社会等各个方面付出艰苦努力。***社会的价值蕴涵十分丰富,如***法治、友爱诚信、公平正义、健康有序、积极向上等,但建设***社会首要的就是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和保障人权。
第一,追求***是生活在不同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中的人民的共同理想追求。不同国家受特定的经济、文化和历史条件的制约,对***社会的目标设定有所不同,实现途径和方法纷呈各异,***社会的表现形式和发展水准高低不一,但无论如何,人权在任那堪称“***”的国家和社会都应获得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价值和意义不仅仅使人获得权利,更重要的在于使人达到自我解放、自我发展的目的和获得自由发展、自我解放的手段。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原理,人类社会的历史实际上是一个不断追求人自身解放的历史链条,每一个社会形态都是这一链条中的一环,每一社会形态是前一社会形态的继续,人因而也比前一社会形态获得更多的解放。因而在这个理想的社会,人权才真正实现了它的应然性的完美和充分的展现。这个时候,***社会也就达到了它完美的高级形式。因此,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构建***社会的核心内容。
第二,***社会应当是人性、宽容和理性的社会,人性、宽容和理性是建设***社会的价值基础与精神支柱。而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人性、宽容和理性的核心价值。所谓人性,就是重视人和人的价值。维护人的尊严和价值的根据在于人的本质的要求。人在本质上是主体,要求必须把人和动物区分开来。人性意味着首先要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包括生存权和发展权在内的基本权利,要注重保障所有人作为人的所有权利,无论他是农民、工人,还是穷人、富人。宽容要求人们不能采取暴力的手段往争取自身的利益,也不能采用压服手段往解决人们在观念或看法上的分歧,只能采取理性、法治和妥协的方式往解决。
总之,建设社会主义***社会,无论是在宏观决策还是微观策略上,无论是在总体布局还是内部结构上,都要坚持把人作为第一要素,用以人为本来指导构建***社会的实践,用以人为本来检验构建***社会的实效。 三、行政执法应体现人文精神
针对行政执法中野蛮执法的现状,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人文精神的回回与重建
人文精神的回回与重建就是要真正的把每一个人当成人,因此,法治的人文关怀实质上是对真实的个人的价值与尊严、人格与精神、生存与生活、现实与理想、命运与前途的真情关切,确认并充分保障现实的人的基本人权的落实,并为其提供充分、全面而有力的规范性与制度化的救济手段。所以,对于法治而言,在其人文关怀的视界内,其关键与核心是不仅在法治的观念、意识与精神上,而且在法治的规范与制度上,都要始终遵循一个根本准则,这就是:把真实的个人真正地当作人──有价值、有人格、有尊严的人!这就要求执法职员必须有人权意识,在执法过程中切实保障公民的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