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困境的主要原因在于二元结构(5)
2017-08-07 06:37
导读:1979年,联合国及有关组织联合在罗马召开了“世界农村改革和发展大会”,通过了号称为《农民宪章》的宣言号召:“鼓励农民组织起来,以便通过其亲身的参
1979年,联合国及有关组织联合在罗马召开了“世界农村改革和发展大会”,通过了号称为《农民宪章》的宣言号召:“鼓励农民组织起来,以便通过其亲身的参与,开展自救活动。”在中国,把农民组织起来,成立农民协会这样的说法,实在由来已久。杜润生先生说:“80年代中期的时候,我曾给***同道建议过恢复农民协会。***同道说,成立一个农民协会的意见可以考虑,这样吧,我们看三年,真的需要即可筹办”(肖瑞、李利明,2002)。前总理朱镕基1999年在出访美国期间也曾表示,要考虑成立农民协会。遗憾的是,这些说法都没有下文,不了了之了。而在今天,解决三农题目面临历史性选择,成立“农会”的题目已经成了不可回避的现实题目,必须进进决策者的“议事日程”。
笔者以为,农民协会应该是全国农民的政治性组织,在宪法的框架下,该组织的权力得到法律的保护,并在政府的支持下实现其自身的正当化。从组织结构看,全国农民的联合组织是一个包括从中心到基层的纵向门路结构,在各个层次上,又是一种包含各种亚组织或专项组织的横向网络结构。就现实情况而言,中心和地方首先应支持农民在基层成立联合自助组织,这不仅是建立全国性农民组织的基础,而且在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具有特别重要的现实经济意义,它可以有效地解决“小农户”和“大市场”的对接和适应题目,是农民以较低的交易本钱进进市场,有序地参与商品和要素流通,公道分享市场利益必不可少的组织保证。没有这一类的组织,就谈不上农民同等有序地进进市场;同时,没有基层组织的良好发育和厚实的基础,也就无法建立全国性的农民政治组织。现在要做的是,在继续发育这类组织的同时,赋予它们政治活动的空间,赋予他们参与社区治理的自由,把它们以适当的方式改造组合成政治性的基层农民协会,并逐步成立全国性的农民协会。 (李成贵赵宪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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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见《北京青年报》1995年4月28日。
(2)需要说明的是,1978-1984年是中国农民的黄金时代,这期间的农村改革增进了农民的利益,但同时并没损害城镇居民的利益,是一种帕累托改进,因而这期间的城乡关系一度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