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地方科研院所国有资产管理状况透视(3)
2017-08-11 01:33
导读:七、科研院所国有资产存在一定程度的流失 (一)资产损失比较严重。以甘肃省属科研院所为例,2007甘肃科技对所属34个科研院所的国有资产进行清查审
七、科研院所国有资产存在一定程度的流失
(一)资产损失比较严重。以甘肃省属科研院所为例,2007甘肃科技对所属34个科研院所的国有资产进行清查审计,确认的各项资产损失为2875万元,甘肃省的86个县区中,近半数县区的财政收入低于这个数字。
(二)科研院所在技术转让与人员流动中,在与有关单位进行合资、合作和联营时,投入的资产特别是无形资产,如科技成果、专利发明、新技术、新产品等,未进行资产评估,也没有保护技术权益的相关措施,造成国有无形资产流失。甘肃某研究院开发并生产的一种系列产品,随着科研人员的流失(调出和提前退休),技术成果也一同流出,在国内的其他地方也生产相同的产品,成为他们强劲的竞争对手,大大地减少了该研究院的产品在国际国内的市场份额。
(三)
规章制度不健全,缺乏约束机制。甘肃某研究院财务部门,由于缺乏内部牵制制度,全部财务结算印签以及现金支票由出纳一人保管,在短短的一年时间内,出纳采用同一支票大头小尾和现金支票不登记入账等手段,先后61次从该研究院的基本存款账户内提取现金227.9 万元,其中被认定为贪污款项207.3 万元,出纳用此款购买个人住房以及房屋装修、外出旅游、购买高档生活用品等。兰州市人民检察院以其涉嫌构成贪污罪向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判处其无期徒刑。
有的单位未经报批擅自出售、转让或报废国有资产;转让出售的收入不入帐,转出资产不及时消帐;有的单位对于增加的资产,不及时入帐;有的供专人使用的手提电脑、移动电话等国有资产,当人员离开时不予以收回;有些单位的某些项目的收入账外循环,脱离财务监督等。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整理) (四)有的科研院所的企业内部管理不严格,简化低值易耗品的核算,致使帐实不符;对在用的低值易耗品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导致某些低值易耗品购入频繁;成本效益意识淡薄,以致高成本、高费用而效益低;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等出入库制度不严,有跑冒滴漏现象。
八、有的财政资助的课题项目经费使用效果不佳
随着国家不断加大对财政科技投入,政府及有关部门也加大了对财政科技资金的管理监督力度,制定了加强对科技资金管理的政策法规,实行了课题制,将国家对科研机构的财政投入转变为主要以课题经费资助为主的竞争性资助,从制度上规范财政科技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促进科研单位加强管理,提高科技资金的使用效益。但在实践中,财政科技资金在投入使用、管理监督和效率公平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目前一些管理部门对科研计划从申报、审核、立项到评估验收等全过程,都由一个部门完成,“项目路线图”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机制,项目计划在立项和管理过程中也未充分引入竞争机制。项目计划下达后,缺乏严格有效的跟踪问效机制和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标准,使财政科技经费得不到公开透明的分配和合理有效的使用。封闭式管理影响科技资源的有效配置,降低了科技资金的综合效益。不少部门和科研机构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部门所有制”、“单位所有制”或“个人所有制”的管理方式,“谁争取的项目谁用钱”,这种自我封闭式的管理模式,影响了科技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共享,降低了财政科技投入的综合效益。科技计划管理体制未能完全对全社会科技资金起到引导、集成的作用。
(二)经费管理办法操作性不强,部分制度规定不够健全。在科研经费的管理上,应该如何配合课题制的实施,管好用好科技经费的规定目前还没有一个具体的管理办法;对科研课题经费游离于单位财务管理之外,科研的组织活动游离于单位的科研组织之外,目前还缺乏具体的标准和规范;对人员经费的安排和对管理费的提取使用等问题,有些项目的管理办法也规定得不够明确,缺乏操作性。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 ) (三)重课题项目的立项论证,轻项目预算的编制和执行。在课题立项过程中,有关部门往往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进行前期调研,确立支持方向,对课题立项报告要求非常具体,程序也非常复杂严密,对申报单位的要求也非常严格。但对课题的预算编制重视不够,项目预算的编报随意性较大,预算内容不够细化,预算分类不够规范。在课题立项后,又缺乏对课题实施情况进行经常性的跟踪管理,对课题的预算执行缺乏有效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