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应用 | 古代文学 | 市场营销 | 生命科学 | 交通物流 | 财务管理 | 历史学 | 毕业 | 哲学 | 政治 | 财税 | 经济 | 金融 | 审计 | 法学 | 护理学 | 国际经济与贸易
计算机软件 | 新闻传播 | 电子商务 | 土木工程 | 临床医学 | 旅游管理 | 建筑学 | 文学 | 化学 | 数学 | 物理 | 地理 | 理工 | 生命 | 文化 | 企业管理 | 电子信息工程
计算机网络 | 语言文学 | 信息安全 | 工程力学 | 工商管理 | 经济管理 | 计算机 | 机电 | 材料 | 医学 | 药学 | 会计 | 硕士 | 法律 | MBA
现当代文学 | 英美文学 | 通讯工程 | 网络工程 | 行政管理 | 公共管理 | 自动化 | 艺术 | 音乐 | 舞蹈 | 美术 | 本科 | 教育 | 英语 |

浅析从“管理"到“治理"面向信息时代的政府职(3)

2013-06-05 01:16
导读:从本质上看, 政务的职能与服务职能并不是一个此消彼长的零和博弈过程,两者之间存在着一种互相促进、相辅相成的双赢关系模式。因此,如何协调两

  从本质上看,政务的职能与服务职能并不是一个此消彼长的零和博弈过程,两者之间存在着一种互相促进、相辅相成的双赢关系模式。因此,如何协调两者之间的关系,以使两者能够殊途同归、相得益彰才是根本的解决之道,它们之间的协调与互动发展在电子政务职能定位中占据了关键地位,影响着电子政务的前途。
  从西方国家的情况来看,随着信息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电子政务的管理功能趋向于减弱,而服务职能却得到持续而快速的发展。在信息化程度较高的国家,如美、英等国普遍存在着管理职能减弱,服务职能趋强的态势。人们看到,在美国,电子政务的管理功能基本上让位于服务,网上服务,尤其是信息服务(publicinformationsevrice)成为电子政务的主题。
  然而,从发展中国家来看,由于信息化程度偏低,网络安全、信用、规范等方面暴露出很多问题,管理职能亟待加强。在这些国家,管理职能仍然是政府职能的一个重头戏。“善治”的目标值得追求,“善政”的目标亦需要加强。通过电子政务的形式,在网络世界形成法治与秩序,为信息化的发展,尤其是的发展创造一个有利的支撑,仍然是亟需解决的问题。
  信息化程度不同,电子政务的职能定位就不一样,这种情况反映了信息化建设中行政职能的一般规律:当一个国家信息化还处于早期时,政府应该规范管理、加强立法,规制电子商务的发展,从而使管理职能较为显著;当信息化得到发展,信息安全、秩序得到保障时,信息产业愈来愈健全时,电子政务就需要顺应时势,将职能重心由管理转向服务,繁荣信息产业。就更广的范围来看,国家秩序的完善更是决定了电子政务职能的重心。
  从我国电子政务发展的现实来看,管理与服务的协调亦处于一个十分重要的位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鲁志强指出,电子政务“涉及到改革,一方面是管理,一方面是服务,这两个方面协调不好,真正的电子政务就难以实现”。从我国的信息化总体环境来看,在现时期及今后一段时间里,电子政务的职能还将在一定程度上向管理职能倾斜。然而,服务职能毕竟是电子政务的初衷和归宿,而且,随着信息化的不断深入,它必将成为电子政务行政职能定位的核心。

  四、管理模式创新:法治方式的突出

  “统治”依赖的方式,更强调定性的价值判断;与之相对的“治理”模式则更为注重与公民的参与和互动,在某种程度上支持了协商性的民主。因此,治理更强调法治规则的确定性,强调定量的程序正义。我国传统行政模式中的“统治”模式,过分强调政策和规在行政管理过程的重要性,这不利于“法治”的推行。 (科教范文网 fw.nseac.com编辑发布)
  尽管各国的电子政务的发展从一开始就重视服务的职能,然而,作为一种公共产品,对网络世界的管理始终是各国政府工作的重心。为了保证新经济的健康发展,各国纷纷出台了相关的立法,以规制网络世界。在管理层面上,电子政务逐渐形成了法治化的特征。
  新经济本身的虚拟特点虽然降低了交易成本,但却对交易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没有电子政府等一系列的措施作为支撑环境,以电子商务和IT产业为核心的新经济的发展就成了空谈。在信息高速公路的五大应用中,电子政务被列为首位。为了保障电子商务安全,促进其健康发展,利用现代通信技术加强管理,推动网络法治化建设成为电子政务的一个重要职能定位。
  为了推动新经济的发展,各国均在网络立法上下功夫。英国政府早在2000年5月通过电子通信法案,承认电子证据的效力,授权政府部门修改有关法令。德国也在体系中增加了使用数字签名的规定,并对数据保护、公共签订、商业注册、信息公开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了修改。其他国家也都制定或修改了相关法律,以保证网络安全。
  我国亦针对网络世界的特点进行了一系列的立法,包括《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出入信道管理办法》、《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国际联网管理办法》、《专用网与公用网联网的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并且在《刑法》、《知识产权法》等法规中亦修改了相关的规定。但是,同我国信息化的飞速发展相比,网络立法的滞后亦令人担忧。我国在很多网络立法方面延用了传统的法律规范,不能适应信息时代的新发展。
  除了发布行政法规,规制网络整体发展外,仅从电子政务本身的建设来讲,建立相关的法治秩序亦必不可少。在涉及诸如系统集成、网络建设、信息公开、信息安全、政务活动、政府采购诸方面,均需要相应的法律法规作为行动的指南。英国为了坚持电子政务中“以公民为中心”的策略,先后制定了《政府现代化白皮书》、《信息时代公共服务战略框架》和《2l世纪政府电子服务》等一系列规划,为电子政务的顺利实施提供了保证。日本政府为了更有效地    (科教范文网 fw.nseac.com编辑发布)
建设电子政府,则根据行政业务重组的需要修改相关法律,简化行政手续,减少民众和企业负担。
  随着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不断深入,各种各样的标准规范亦得到了不断的完善。2002年5月,化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联合发布了《电子政务标准化指南》总则部分,与之相关的电子政务工程管理、网络建设、信息共享、支撑技术、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标准和管理规定在2003年完成。2003年,我国也将逐渐在诸如系统集成、网络建设、信息资源开发、信息安全等方面做到有法可依。
  在政府行政方式上,我国将进一步摒弃传统的以政策为中心的行政方式,更加强调法治在政府行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加强“依法行政”的力度。传统的以政策为中心的行政方式不但带有更多的人治色彩,而且增加了行政行为的不确定性,不利于保持稳定。在我国积极参与世界经济体系、加人世界贸易组织的过程中,这一方式受到严峻挑战并开始向以法治为中心的行政方式过渡。电子政务的施行从技术层面为政府职能方式的这一转变奠定了基础,并将进一步加强这一趋势。
  面对挑战,政府最合理的回应就是走上改革之路,正像约翰·F·肯尼迪(JohnFKennedy)曾经说过的那样:“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为适应信息时代的发展,各国纷纷进行以电子政务为特征的政府创新。我国政府也对电子政务十分重视,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国家行政学院省部级干部政府管理创新与电子政务专题研究班的讲话中明确指出:“利用信息技术重塑政府的组织与管理,提高政府的信息化管理水平,有利于提高政府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也有利于提高政府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是带动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信息化的一项重要战略措施,必须当作一件大事来抓。”

(科教作文网 zw.nseac.com整理)


  综上所述,我们发现,电子政务不但存在着从重管理到重服务的发展趋势,同时,以公民为中心的定位、以法治为特征的管理亦突出出来。电子政务的这种发展将会为我国政府在行政职能、政府结构、行政方式等诸多方面产生重要的影响,从而推动我国的政府由“管理”走向“治理”,进一步地为我们建设电子政务规划未来的蓝图。

上一篇:论我国民间志愿性慈善组织的困境与政府管理创 下一篇:浅谈电子治理视角下的政府管理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