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领域中“先富”与“共富”关系问题研究((3)
2014-07-18 01:09
导读: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效率与公平的对立统一关系是动态的。效率与公平的对立或区别与差异是绝对的、永恒的。而效率与公平的统一则是相对的、历史的
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效率与公平的对立统一关系是动态的。效率与公平的对立或区别与差异是绝对的、永恒的。而效率与公平的统一则是相对的、历史的。公平是一定历史条件下,通过经济、
政治、法律、道德等方式整合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促进社会发展的价值准则。从经济角度说,公平就是收入差距相对合理;从政治角度说,公平就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公平是具体的、历史的。在道德上是公平的甚至在法律上是公平的,但从社会经济的发展来看很可能是不公平的。因此,公平总是与特定的生产方式、与一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相联系的。“衡量社会公平的标准必须看是否有利于生产力发展和社会的进步。”[4]
三、收入差距必须相对合理
从上面的论述中我们已经认识到,先富与共富是对立的统一;先富的实质是为了提高效率,共富的实质是为了实现社会的公平;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是一种多维的对立统一关系。在这种错综复杂的对立统一关系中,共富和公平是目的,先富和效率是手段,手段为目的服务,受目的制约。目的是相对的、历史的,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有不同的衡量指标。 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崔义成 於全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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