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应用 | 古代文学 | 市场营销 | 生命科学 | 交通物流 | 财务管理 | 历史学 | 毕业 | 哲学 | 政治 | 财税 | 经济 | 金融 | 审计 | 法学 | 护理学 | 国际经济与贸易
计算机软件 | 新闻传播 | 电子商务 | 土木工程 | 临床医学 | 旅游管理 | 建筑学 | 文学 | 化学 | 数学 | 物理 | 地理 | 理工 | 生命 | 文化 | 企业管理 | 电子信息工程
计算机网络 | 语言文学 | 信息安全 | 工程力学 | 工商管理 | 经济管理 | 计算机 | 机电 | 材料 | 医学 | 药学 | 会计 | 硕士 | 法律 | MBA
现当代文学 | 英美文学 | 通讯工程 | 网络工程 | 行政管理 | 公共管理 | 自动化 | 艺术 | 音乐 | 舞蹈 | 美术 | 本科 | 教育 | 英语 |

建国初期毛泽东的民族思想与实践(1)(2)

2014-08-13 01:05
导读:为了加强民族团结,毛泽东还提出了消除民族隔阂,疏通民族关系的各项对策。 首先,是深刻批判和坚决反对民族主义,而重点是大汉族主义。他说,“

  
为了加强民族团结,毛泽东还提出了消除民族隔阂,疏通民族关系的各项对策。
首先,是深刻批判和坚决反对民族主义,而重点是大汉族主义。他说,“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一定要搞好。这个问题的关键是克服大汉族主义。在存在有地方民族主义的少数民族中间,则应当同时克服地方民族主义”[3]。
其次,对各民族干部群众加强民族政策教育,注意检查民族关系,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他说:“我们无论对干部和人民群众,都要广泛地持久地进行无产阶级的民族政策教育,并且要对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经常注意检查”[3]。如果关系不正常,就必须认真处理, 要给以严肃的批评和教育,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 方法 ,纠正错误的思想和作风。同时,在报纸上根据事实,多写文章,进行公开的批判,以教育党员和人民。
第三,加强相互交流,增进友谊。他提出,中央要派出懂民族政策,对少数民族同胞怀抱着满腔同情心的同志,率领访问团,前往民族地区访问,认真进行调查 研究 ,发现和解决问题。派到民族地区的干部和解放军指战员,必须恪守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必须严守纪律,要以自己为少数民族服务的实际行动来消除历史造成的民族隔阂。与此同时,要组织少数民族各界人士到内地各处参观 学习 ,以加强各民族之间的沟通理解和团结友爱。



毛泽东关于民族团结的思想,对建立平等团结友爱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三、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保障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的权利
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也是新中国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它能有效地保障少数民族享受管理本民族本地区内部事务的权利,并能有力地促进少数民族政治、经济、文化的全面发展。
(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

毛泽东在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政策的制定过程中,做出了开拓性的贡献,他是使之从无到有得以形成发展的第一人。建国初期,他在有关报告和指示中多次论及民族区域自治问题,概括起来,其 内容 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强调要认真贯彻执行《共同纲领》的有关规定,把推行民族区域自治作为民族工作的中心任务之一。他说,要“认真在各少数民族中进行工作,推行区域自治和训练少数民族自己的干部是两项中心工作”[1]。二是强调要进一步巩固和加强民族区域自治, 不断取得新的成就。1956年1月,他在给达赖喇嘛的电报中, 希望达赖在“领导西藏人民实现民族区域自治和进行各种建设的工作上,取得重大的成就”;在给班禅额尔德尼的电报中又希望班禅“为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实现民族区域自治,做出重大的贡献”[4]。三是认为民族区域自治问题,牵涉面广,情况复杂,必须统筹安排。1950年9月, 他在关于民族区域自治的批语中说,这个问题,牵涉很广,有的须成立省一级的自治政府,有的须成立县一级或区一级的自治政府,“疆域划分,人员配备,政策指导,问题甚多,须加统筹”[2]。
毛泽东对民族区域自治的另一个重要贡献是,把它纳入《共同纲领》和《宪法》之中,使之 法律 化和制度化。毛泽东曾把《共同纲领》称之为“伟大而正确的《共同纲领》”[1]。 《共同纲领》明确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应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按照民族聚居的人口多少和区域大小,分别建立各种民族自治机关”[5]。这样, 民族区域自治就作为新中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在法律上确立了其重要地位。1954年9月,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问世, 它是在毛泽东亲自主持领导下制定的,他多次审阅了起草中的宪法,并进行了多处重要修改,写了不少批语。该宪法系统 总结 了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成功经验,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了比较完备的规定,明确了民族区域自治的基本内容,规定了民族区域自治的性质和地位,以及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基本原则。这样,民族区域自治就作为国家的政治制度,在新中国的根本大法中得到确认,使之由中国共产党的纲领政策转变为国家制度。
上一篇:对“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的解读(1)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