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对民主集中制建设的丰(3)
2014-09-19 03:24
导读:使党委决策具有扎实的群众基础。会议决定是民主决策的关键程序。决定重大问题究竟是不是坚持民主集中制,是不是遵守了民主集中制的程序,其基本的
使党委决策具有扎实的群众基础。会议决定是民主决策的关键程序。决定重大问题究竟是不是坚持民主集中制,是不是遵守了民主集中制的程序,其基本的、最重要的标志就是是否实行表决,是否以多数人的意志为依归。对于坚持和贯彻民主集中制来说,充分讨论固然是重要的,但再充分的讨论也不能代替表决。党的八大和十二大通过的党章中规定“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党的委员会民主讨论,作出决定。”但是,对于集体如何决定或会议怎样作出决定,并未作出具体规定。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强调指出:“重大问题的决定,要实行表决”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决定》重申:“重大问题的决定,要充分酝酿、协商和讨论,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党的十五大通过的党章专列一条并规定:“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要同题。要进行表决。”《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这些规定,在不断总结正反两方面历史经验的基础上,体现了我们党对坚持民主集中制认识的不断深化,也体现了我们党对民主集中制程序的不断完善总之,只要各级党委严格贯彻执行“十六字”方针,就能不断提高党委的集体领导能力和科学决策水平,增强党委的战斗力和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