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与规则(上)
2014-10-01 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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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与规则(上)
选择与规则(上)
本文系作者专著《有限政府的经济分析》第十章
前面我们探讨了政府在提供市场经济的基础性制度条件、提供公益物品、解决外部效应、促进竞争、提供基础设施、改善信息不对称等领域的作用及限度,探讨了以市场为基础的公共政策的基本原则,并提出了平等与效率以及集权与分权之间的权衡原则,探讨了权力与腐败的问题。这一切分析,都完全是从经济分析的最基本的道理出发的。但是,事实表明,这一切都涉及到公共选择的问题,并且与选择的规则有关,它不仅涉及到经济分析的原则,而且还涉及到政治力量对比的关系。如何使得公共选择符合公共利益呢?何种选择规则能够有助于实现公共利益呢?下面,我们将探讨公共选择的价值准则,并探讨何种规则能够实现这些价值的基本条件。
第一节 价值准则
政府的行为目标是实现公共利益,那么什么是公共利益呢?它与个人的利益有什么关系呢?是否有包容个人利益的公共利益呢?
一、公共利益
人们除了各自的私人利益之外,还有着共同的公共利益,因为人们除了过自己的生活之外,还必须共同生活在一起,方能过上富足而体面的生活。那么,何谓公共利益呢?对此,不同的理论有不同的看法。如在近代启蒙思想家看来,自然法则、正义的价值标准、价值规范就是公共利益,凡是符合这类标准和规范的东西就符合公共利益,而违反这些标准和规范的东西就违反公共利益。在英雄救世主义者看来,公共利益与有天才、有抱负,或者能够主宰政治世界的少数精英人物的利益是一致的。经济自由主义认为,个人之间的相互竞争能够表现和实现公共利益,市场经济导致共同繁荣就是这个道理。美国政治学家阿瑟·本特利则认为,利益集团之间的竞争过程就是凸现和实现公共利益的过程。在计划经济时代,公共利益就是集体利益,就是国家利益,它高居于个人利益之上,任何有道德的人,都应该毫无保留地牺牲个人利益,甚至生命都在所不惜。总之,国家利益是至高无上的,是永恒的,是卢梭式的公益;而个人利益是渺小的、卑贱的,是暂时的,由个人利益的总和构成的公共利益是虚假的。 (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编辑发布)
对于公共利益的不同界定,实际上会导致不同公共政策选择。计划经济强调国家利益至上,个人利益无条件地服从国家利益,它就会使政府在制定公共政策时只考虑国家利益,而忽视个人利益。实践表明,只顾国家利益、抹煞个人利益的做法,不利于发展生产力,不利于提高政府效率,而且根本不可能实现共同富裕。以抽象的正义、自然法则、价值规范为公共利益,认为凡是符合这类标准和规范的东西就符合公共利益,而违反这些标准和规范的东西就违反公共利益,以此作为公共政策的基础,往往给强权以正义为名,牺牲他人的利益,有时甚至牺牲绝大多数人的利益,而谋取统治者私人的利益。至于英雄主义的公共利益观更是为独裁统治铺平道路,而实际上,任何天才都不可能明了每一个个人的需求,自然也不可能真正地安排他们的幸福。
在所有的公共利益观中,唯有自由主义实现了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兼容。自由主义强调个人利益至上,不承认集体利益能够独立于个人利益而存在,不允许任何以集体利益、国家利益为名牺牲任何个人的利益,它强调个人的责任,个人的奋斗。集体利益、国家利益、全人类的利益,都是以个人利益为基础的,只要不损害他人的利益,每一个个人利益的改善,都是全人类利益的改善。每一个消费者实现消费者均衡的努力,每一个生产者实现厂商均衡的努力,都是实现整个经济良性运转的支柱,也是有限的资源实现配置效率的动力所在。而政府的努力,只能以此为基础,消除消费者实现消费均衡的阻碍,消除生产者实现生产均衡的阻碍,总起来看,就是为实现有限资源的配置效率消除阻碍。事实表明,自由主义的公共利益观从根本上解决了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矛盾,解决了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兼容机制,它就是市场制度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