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面向现代化的政府权力—中国行政体制改革(10)
2014-11-16 01:00
导读:最后,在微观层面上,行政体制改革的难题主要在于机构改革中的操作性困难与行政人员对行政体制改革的观念性和行为性滞阻,这实际上构成了行政体制
最后,在微观层面上,行政体制改革的难题主要在于机构改革中的操作性困难与行政人员对行政体制改革的观念性和行为性滞阻,这实际上构成了行政体制改革的最大阻力。行政体制改革的既定目标往往在行政人员的微观层面上遭到大幅度的扭曲或置换,行政体制改革的力度也往往在机构改革和人员分流事项上受到尽可能的弱化。行政体制改革在微观操作层面上的严重受阻,原因在于行政体制改革内生的“政府悖论”:政府既是行政体制改革的执行者和推动者,又是行政体制改革的直接对象。对政府及其行政人员而言,行政体制改革是一种外源式的自我手术,是基于外部压力下的自我改革,它要求政府对其自身的结构、功能和权力进行限定,对其自身的活动以及方式进行约束,这势必会在一定程度上触及、震动或破坏有利于政府及其人员的既有权力——利益格局,行政体制改革的阻力因此而产生。
学术界已对行政体制改革的阻力予以具体分析。有的学者指出,从现阶段的机构改革看,虽然相应的外部环境比以前有了显著的改善,但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遭到的难点很多,主要包括人员分流问题、“翻牌公司”问题、精简对象的具体标准问题以及精简后的管理整合问题等。(注:潭湛明:《关于我国机构改革的经济学思考——难点与对策》,《社会科学家》,1998年第5期。)还有的学者进一步把行政人员对行政体制改革形成的阻力具体概括为五个方面:(1)基于利益和权力的调整而产生的阻力;(2)基于习惯和官本位意识而产生的阻力;(3)基于对行政体制改革的不确定性而产生的阻力;(4)基于依赖性而产生的阻力;(5)基于曲解而产生的阻力等。(注:汪永成:《中国行政改革的阻力及其消解》,《云南行政学院学报》,1999年第2期。)因此,行政体制改革的进一步发展,必须加大政治权威的外在推动力,以督促行政体制改革在政府机构和人员调整方面的进展;要在坚持行政体制改革渐进主义的主体发展模式的同时,对于一些遭遇阻力特别大的改革领域和改革环节,可以有选择地进行局部的激进主义突变;行政体制改革的内容也可以包括行政系统的功能再设计、结构再设计和行为再设计三大方面。缓解行政人员对于行政体制改革的阻力,应该在推进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同时,向行政人员传输改革意识,培育行政人员支持改革的心态、观念和行动。(注:参见任晓:《中国行政改革》,第16-23页,浙江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中国大学排名 从以上分析不难看出,中国行政体制改革要走出目前的困境,关键是要进行主动的综合配套改革,而首当其冲的则是宏观层面的配套改革,为行政体制的改革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这正如有的学者说的,“行政生态环境是行政体制改革的外部条件,也是一切行政活动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空间。行政生态环境与行政体制改革之间不仅存在着一定的互动关系,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又制约着行政体制改革的发展”。(注:汪玉凯:《中国行政体制改革20年》,第18页,中州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特别是经济体制改革的复杂性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滞后性作为环境因素,对行政体制改革形成了较严重的阻力。一方面,经济体制改革的阶段性发展对行政体制改革具有决定性的影响作用。如果在经济基础层面上未发生明显的改革转型,行政体制改革就无法有实质性的进展。另一方面,政治体制改革的滞后会构成行政体制改革的严重羁绊,行政体制改革需要政治体制改革优化外部条件。因此,作为“上下改革结合部”的行政体制改革的进程,既是其自身上下联动的发展过程,更应是三大体制改革相互配套的协同发展过程。
在这个问题上,学术界更加关心的是行政体制改革与政治体制改革的关系。对此,目前学者们存在着两种不同的看法。第一种看法主张行政体制改革先行于政治体制改革的政治发展模式。有人从政治与行政的分离关系、国外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以及部分发展中国家(例如东亚)行政改革的成功经验出发,主张中国的政治发展模式应是行政体制改革优先,认为中国的政治发展应该分两步走,第一步实施行政体制改革,第二步推行政治体制改革,行政体制改革可以成为当前中国政治发展的战略重点和首要任务。(注:田穗生、李广平:《政治发展模式选择与行政改革》,《社会科学》,1993年第4期;臧乃康:《论政治发展中的行政改革——兼论行政改革与政治改革的关系》,《社会科学》,1994年第3期等。)这样可以避免形成政治权威危机,具有较高的政治稳定效应,又可以顺应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并认为最终可以完成政治体制的整体转型。这一政治发展的战略序列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和特定的条件下具有某种合理性,它一方面适应了经济体制改革向上层建筑提出相应变迁的需求,另一方面为当时无所着手的政治体制改革寻找到了一个切实可行的突破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