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元社会视野下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宏观透视—新(2)
2014-12-11 01:15
导读:阻碍近代农村生产力发展导致农村发生危机的因素是多重的。帝国主义对华勒索巨额赔款及其商品剥削、历届反动政权对农村征收沉重的赋税和摊派徭役、
阻碍近代农村生产力发展导致农村发生危机的因素是多重的。帝国主义对华勒索巨额赔款及其商品剥削、历届反动政权对农村征收沉重的赋税和摊派徭役、腐败统治下频繁的天灾人祸以及一直存在的人地紧张关系等,都构成近代乡村不断走向衰落的重要原因,这里主要对导致农村危机的根本障碍封建大地主土地所有制对农村生产力阻碍做些说明。
中国自秦汉以来,就形成了在土地私有制基础上以地主大土地所有制为主的封建土地制度。大土地所有制与个体租佃小农经营体制的结合,构成中国农村社会的基本生产方式。这种生产方式存在着内在的矛盾,极不利于农村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一方面在土地买卖兼并的过程中,耗费了大量的社会货币,以致土地所有者难以向农业生产进行大量投资,同时由于大土地所有者采取租佃经营,只重视农业产品的再分配而不重视农业的再生产,不愿对生产进行投资;另一方面,土地耕作者,在沉重剥削下,缺乏再生产能力,劳动积极性也受到打击。因此,这种土地制度在中国商品经济极不发达及生产力极其落后的社会条件下出现,可说是一个怪胎,构成中国社会发展迟滞的总根源,使中国长期徘徊于治乱循环的周期性危机之中。进入近代以后,封建土地制度没有改变,军功地主增多下土地兼并仍有不断加剧之势,导致无地农户增多,这在东南沿海省份表现得更为突出。以1905~1924年江苏昆山为例,1905年自耕农(包括地主和富农)占各类农户的比例为26%,1924年则下降为8.3%;佃农则由1905年的57.4%,上升为1924年的77.6%。(严中平等辑:《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第276页,科学出版社,1955。)土地集中并未带来经营方式的变化,相反,由于广大农民日益贫困,无力耕种更多的土地,以致土地使用日益分散。据1922年对浙江等五省九县田场大小的统计,平均使用10亩地块以下的农户,竟占全体农户的58.1%,11~25亩的占24.1%,26~50亩的只有9.4%,使用51亩以上的农户仅为8.3%。(章有义:《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2辑,第381页。)近代以来,中国人地比例一直处于紧张状态,出现竞租现象。据章有义的最新研究,中国人均耕地从未超过3亩,1928~1936年仅为2.77亩。(章有义:《近代人口与耕地的再估计》,《中国经济史研究》1991年第1期。)耕地的增长速度跟不上人口的增长速度。在竞租耕地及其他因素的影响下,形成地租上涨趋势。据江苏9县调查,1922~1927年间,实物定额租增长了37%;苏、皖两省4县的调查,分成租额增长了172%。据江苏27县调查,1922~1927年间货币地租增长了129%。(严中平等辑:《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第304~305页。)近代中国的地租一般占产量的一半左右,有的高达八成甚至100%以上。如昆明三村租额为107%,浙江义乌为121%,福建长汀为100%。(严中平等辑:《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第304~305页。)在商业性农业区,地主往往提高种植经济作物土地的地租率,将佃农通过增加投资和劳动所得的收益剥削去大部分,影响着农民生产积极性的发挥。地主还通过押租、预租以及各种附加租和劳役等手段, 加强对一般农民的剥削,将广大农民推向生存危机的境地。由于高地租的影响,一方面导致各色地主将农民劳动成果大部剥削归己,严重影响直接生产者小农的扩大再生产甚至简单再生产,从而阻碍了农村生产力的进步,同时也导致社会大量货币向土地转移,或将地租转化为高利贷和商业资本,而不是投入到现代产业中去。
内容来自www.nseac.com
可见,近代中国农村生产力与封建的生产关系存在着尖锐的冲突,要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农村经济的进步,必须彻底改变封建的土地制度和地主阶级的统治。把农民从大地主土地所有制下解放出来,实现耕者有其田,是当时促进农业发展的最基本的举措。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土地革命正是将广大农民从封建制度下解放出来,最大限度地调动农民生产的积极性,解放农业生产力,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进而为中国工业化的大规模展开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