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世纪行政体制改革的目标与路径(2)
2014-12-24 01:53
导读:在现代社会,公平、公正原则不仅仅适用于经济领域,也适用于社会其他领域。各级政府只有认真遵行这一原则,建立公正型政府,才能满足整个社会对政
在现代社会,公平、公正原则不仅仅适用于经济领域,也适用于社会其他领域。各级政府只有认真遵行这一原则,建立公正型政府,才能满足整个社会对政府的期待,才能真正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3.民主型政府。由专制走向民主,由阶级民主走向社会公共民主,是迄今为止人类政治发展的基本历程。既然现代政府是社会公共意志的执行机构,是公共型政府,自然也必须是民主型政府。所谓民主型政府,即政府不仅要代表社会公共利益,执行社会公共意志,而且必须由选民选举产生,对选民负责,受选民监督。因为,在代议制民主体制下,选举是公民表达意愿的最直接、最重要的渠道,是公共意志形成的最重要的途径,也是民主政治最重
要的表现形式。这里的选举,既包括对人大代表的选举,也包括对行政首长的选举。早在1987年,邓小平就明确指出:“大陆在下个世纪,经过半个世纪以后可以实行普选。”衡量一个国家政府的民主化程度,一看选举是否真实,二看选举是否普遍,三看政府是否真正按照多数选民的意愿办事。
民主,既是人类的政治理想,也是现实的制度安排和程序设计,是政府运行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机制。要确保政府正确执行社会公共意志,维护公共利益,就必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只有不断完善民主体制和民主机制,才能使各级政府准确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实现
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4.法治型政府。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民主政治也是法治政府。与此相适应,公共行政体制下的政府必须是法治型政府。所谓法治型政府,即政府要严格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严格依法行政—政府权力依法所授,政府行为于法有据,并受法律的约束和监督,政府管理要有法可依.有法的法制保障。
本文来自中国科教评价网 5.有限型政府。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垄断了几乎所有的资源,无所不包,无所不揽,形成了政府权力干预一切、管理一切的局面。因此,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政府是典型的全能型政府。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的调节作用,政府必须从那些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务中退出来,集中主要精力,管好公民、企事业和社会管不了、不该管而又必须管的事情,即社会公共事务。因此,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不再是全能政府,而是有限政府。政府的主要职能,是维护公民(自然人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加强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完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满足社会的公共需求。
6.分权型政府。在计划经济基础上,我国形成和确立了中央高度集权的管理体制。在这一体制下,企事业和社会的权力高度集中于政府,地方的权力高度集中于中央;政府的权力高度集中于党委,党委的权力又高度集中于个人或少数人之手,使企事业单位、社会、基层和地方都缺乏应有的管理自主权。权力高度集中,不仅导致管理效率低下,官僚主义、特权现象和腐败现象严重,而且还导致行政成本高昂,造成一系列重大决策的失误。历史经验和惨痛的教训告诫我们:“权力过分集中,越来越不能适应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对这个问题长期没有足够的认识,成为发生‘文化大革命’的一个重要原因,使我们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现在再也不能不解决了。”
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公共行政体制是合理分权的管理体制。在这一体制下,政府不再是高度集权型政府,而是合理分权型政府。过去,我们多次过分强调集中统一,很少强调必要的分权和自主权,很少反对个人过分集权,甚至把分权视为洪水猛兽,千方百计地加以批判和低毁。殊不知,在和平年代和现代化稳步发展时期,分权化是一种世界性的趋势。世界银行((l 997年世界发展报告》指出:“从省、州级政府在政府总收支中所占的比例来看,国家越是富有、越大,就越趋向于权力下放。……就发展中国家而言,大多数国家在50年代和60年代殖民主义结束以后都经历了建设国家的发展阶段,70年代以来趋于权力下放。”141权力下放能够使公共服务更密切地符合地方的需要和愿望,能够提高公共服务的供应效率和管辖区之间的竞争,使用户具有选择,也能为自下而上地建设具有较高反应能力和更加负责的政府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