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农村民主政治的关键(1)
2015-02-18 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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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边缘山区村民选举的调查【摘要】在传统农村权力结构
──温州边缘山区村民选举的调查【摘要】在传统农村权力结构变迁和发达经济辐射的双重作用下,温州边缘山区的农村民主发展有自己的特点,其突出表现是选举过程受宗族、宗教、经济能人等势力的影响,选举机制的某些方式也给某些人扭曲民主行为以可乘之机。如何趋利避害,探索在国家的政策法规下真正实现和发展温州边缘山区农村民主的
政治,为发展农村经济服务,是本文的中心。 【关键词】边缘山区;选举;调查【中图分类号】d42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4527(2001)02-0069-04 温州的一些边缘山区受自然条件、社会历史及温州城区辐射等因素的影响,其农村民主政治的发展有与发达地区及与其它不发达地区不同的特点。为说明这个问题,我们选取了温州市永嘉县下寮乡作为调查和研究的样本。下寮乡位于永嘉县中部的高山上,平均海拔400多米,面积20多平方公里,离县城40多公里,人口7000多,行政村数13个。外出人口占该乡总人口1/2,经济收入渠道主要是农业、外出打工。该乡从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颁布实施以来,进行了两届村委会选举,低于国家平均水平(至1999年止,全国大部分农村已进行三届村委会选举,引自《1999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1996年,该乡在民政部门的指导下在10个行政村进行选举试点;1999年根据《村委会组织法》在13个行政村全面进行村委会民主选举,目前已全部换届成功。 一、选举的结果:民主奠定了村委会班子优化组合的基础 《村委会组织法》第11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国家在法律上规定了选举的主体是村民。在中国农村,几千年的封建压抑统治,使农民在村级事务管理中,不得不形成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权利(利益)同盟,这些权利(利益)同盟随着时代和形势的变化而不断调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中国农民阶层发生了新的变化,产生了许多村级非正式利益同盟,于是传统的和现代的各种非正式村级利益的冲突和合作成为这次民主选举的内源动力。这些内源动力在民主机制的诱导下迸发出来,将对整个农村社会特别是原有的农村权力机构形成极大的冲量。1999年6月份,永嘉县下寮乡13个行政村进行了民主选举,各村村民以前所未有的热情参与了这次政治活动,产生了13个新的村委会班子。这13个新班子与上届村委会班子相比,有了根本的变化。
下寮乡两届村委会主任基本情况对照表 项目上届本届
其中与支部交叉任职的33
妇女人数01
党员人数117
年龄35岁以下04
36岁至45岁03
46岁至55岁106
56岁至60岁10
61岁以上20
文化程度初中以下95
初中48
高中及高中以上00
家庭经济状况好12
较好44
一般65
差22
从选举结果看,本届村委会与上届相比,具有以下变化特征: (1)关于村委会主任职位,只有1人连任(底寮村),另12个村的村委会主任全部易人。 (2)女性村委会主任人数实现零的突破。 (3)非党员群众积极参与竞选,并获一定的选票。 (4)村委会主任实现年轻化,56岁以上的原主任全部落选,36岁以下的村主任人数大幅度增加,并占相当大的比例(54%)。 (5)改变原来村委会主任的文化程度以小学为主、初中为辅的状况,实现向高文化程度发展的要求。但是村民群众的总体文化水平不高,高中以上的文化程度的村民很少。如果该乡某村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候选人,其获胜机率一定较高。 (6)两届村委会主任的家庭经济状况相差并不大。在经济欠发达农村,候选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并不是选民投票的主要衡量标准,所以欠发达农村村民的选举行为的“社会性”要大于“经济性”。 二、选举的过程:民主造就了农村新旧权力衔接的桥梁 在温州边缘山区的一些农村里,宗族势力,宗教势力,经济能人势力等非正式权利(利益)联盟左右着选举过程。现行“直接提名,差额选举”的选举过程是各种非正式权利(利益)联盟的多方博弈。 (一)宗族势力影响 《村委会组织法》第十四条规定:“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这种多数通过规则,给农村强大的宗族势力控制和操作选择提供了方便。下寮乡dl村正是这种情况(先撇开候选人的行为)。可用图1来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