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需要批判地吸收西方政治(3)
2015-03-10 01:44
导读:第四,树立法律权威。法制本身不是资产阶级的创造,而是有了阶级和国家之后就产生了。一般来说,一个注重法制的国家,除了具有比较健全的法律规范
第四,树立法律权威。法制本身不是资产阶级的创造,而是有了阶级和国家之后就产生了。一般来说,一个注重法制的国家,除了具有比较健全的法律规范以外,还要看其“法治”程度如何。在这个意义上,资产阶级在法制方面的一个重要创造,就是建立了有效的“法治”机制,树立了法律权威,把国家政治生活的运转纳入了法律轨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成了资产阶级治国的重大原则。封建社会的法律是与民主政治风马牛不相及的,资产阶级却首创了资本主义法制作为资本主义民主的“守护神”。把法制与民主结合起来,以法制保障民主,寓民主于法制之中。
中国正在实行依法治国,其前景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江泽民指出:“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一个比较成熟的市场经济,必然要求并具有比较完备的法制。”(注:《江泽民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专题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337、331页。)毫无疑问,我们要比照、借鉴法治国家一系列的法律制度和法治理论,形成法律至上、司法独立、法治和民主相结合等法治理念,引入无罪推定、沉默权、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相结合等法律规范。坚持不懈推进立法进程,到2010年形成完备的法律体系。到2020年,实现社会生活基本法制化。
第五,政党制度。政党制度是现代国家政治体系的中枢,西方政党制度由专门的政党法或根本法的某些条款加以规定,使政党活动具有较高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我国一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是适合中国国情的,我们如果搞多党竞争那一套,必然出现如邓小平所说的四分五裂、连年内战的局面,但是需要在有些方面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我党要在坚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下,解决好以党代党的问题,明确参政党的政治地位和法律地位,以及参政党与执政党的党际关系,加强友好合作和相互监督,有利于释放参政党的政治活力。还要解决好以党代法的问题,集中到一点,就是应按政党发展规律、法治化的要求和国际惯例,由法律详细规定政党活动。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第六,政党的定位问题。在西方国家的现代政治体制中,政党是将国家机构与公民社会联系起来的纽带,是社会能量转换的中介。执政党对政府过程以间接调控为主,政党与政府之间的职能有较明确的划分,很少会被在野党指责为党政不分、以党代政。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
自由与权利——论康德的政治
哲学关于“一国两制”的法哲学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