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诘问与儒家早期政治哲学(4)
2015-03-12 02:31
导读:有条件性做法。这明显是有区别的向善之路。 但两种大思路,是伦理政治真正能依托于善的两个不可或缺的思路,是两个相倚的支点。孟以人性特质立论
有条件性做法。这明显是有区别的向善之路。
但两种大思路,是伦理政治真正能依托于善的两个不可或缺的思路,是两个相倚的支点。孟以人性特质立论,方可为伦理政治打通人与自然、人与自我、人与人、人与社会种种关隘,伦理善方可能成为锐不可挡的人生与政治力量。荀查以性天成、善教得立言,方可望界定人与自然的界限,人与人的差异,人在社会中的功能区别,从而有效莫定伦理政治向善的必不可少的控制机制。前者,强调的是向善必然性、致善大趋势;后者,强调的是向善或然性、致善差异性。缺其一,都不可能使论说完整。
三、善恶之间:人性辩难对伦理政治理论建构意义何在
对人性善恶问题的高度关注及相互驳难,构成伦理政治理论早期建构的一大特色。这远不像西方那样,因《圣经》中“原罪”的假定,几乎确定了西方政治哲学皙学中人性恶的人性论大思路,而且迄今大局未改。(参阅伯尔曼:《法律与宗教》第2章)在中国,先秦至西汉,推理政治建构仅历四人,便己有孟子的性善陈述、荀子的性恶论道、董仲舒的性善恶混杂和性分三品的言述。而且,孟子以对告子的批判立论,荀子以对孟子的拒斥立言,而董仲舒也明显以对孟的批评来陈述己见。人性结论己大分歧了,而彼此的驳难,又增加了伦理政治人性论说“同室操戈”的成份。由此可见,伦理政治的证立与人性论说的确当,是相当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
前面,我们已经说明了孔孟荀董四人人性论说的殊途同归特点,证明四人并无原则性分歧。但是,问题在此也就出现了。为什么在一个并无原则分歧的人性问题上,孟要花力气将孔子论旨凸现,并树立性善论,而驳斥告子性无善恶论?而到荀子那里,为什么却又视孟子之论混同了原初人性与人的本质特性,坚持以性恶言性?以致到董仲舒考虑同一问题,为什么只好以善恶混杂,立个三品来化解绝对抽象和完全一统的人性议论,走向把问题具体化的人性言说路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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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妨先看一下他们驳难的情形。以孟告为先。告子认为,“性无善无不善也”。(《孟子·告子上》)认为“性犹湍水也,决诸东方则东流,决诸西方则西流。人性之无善与不善也,犹水之无分于东西也”。(同上)在此,告子确认人性就其自身而言,应无善恶之分,善与恶可以说是人性两种均等的发展走向,关键在于怎么制作、怎么引导(如水之决东东流、决西西流)。困此,告子认为的性,只是“生”、“食色”而已。对告子的人性观,孟子是完全拒斥的。他推断人性之善扩充的关键在于“养”与“失养”,在于生死之间对善的认同与否,在于自我用心去思虑与否,在干放失之心能否寻找回来。倘若几方面都能肯定,那么,修天爵而人爵相随。换言之.善性修养背后,社会秩序可保。
由上可见,孟告人性之争,所关涉的问题,对伦理政治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其一,伦理政治最关紧要的德性权威,必须内植于人心,方能保证它具有可靠的生长点。如果外悬于人心,也就意味着伦理善只是一种约定、一种后天习得的东西。如此,改变它也就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德性权威或内在的驱动力丧失了,那伦理善还有什么感召力,还有什么凝聚力,还怎么去收拾人心秩序、保卫社会秩序?其二,假如伦理善被设定为外在的东西,那么,依托其上的政治架构相应就没有其来有自的权威自明性。政治的协动、合作,也就只有依赖于人们自然形成的众意。人以大势所趋,来确定个体自我的行为取向。如此的话,强权与暴力全成为支配人的社会行为、引导权力运作的力量;上下有定的社会秩序会变而为打破政治定制,导致混乱的争权夺利、以下犯上。孟子“春秋无义战”(《孟子·尽心下》)的概观,“天下无道,小役大,弱役强”(《孟子·离娄上》)的判断,便由此思路而得出。可见,善内植人心而外推于政治,一切妥当;善外悬干人心而落到政治层面,一切紊乱。孟告人性之争,关乎伦理政治最基本预设的确证,影响其运作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