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有企业改革的三种趋势看党的传统执政方式(2)
2015-04-10 01:12
导读:应该特别强调的是,关注现实并不等于不要理想,重视效率也不等于忽视公平。准确把握现实社会主义的内涵必须批判两种错误观点。一种是完全否定公有
应该特别强调的是,关注现实并不等于不要理想,重视效率也不等于忽视公平。准确把握现实社会主义的内涵必须批判两种错误观点。一种是完全否定公有制,主张全面私有化的极右观点。这种观点否认公有经济与社会主义之间的内在联系,认为公有经济数量并不 影响 一个国家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因而极力主张私有化。这种观点理论上的错误就在于违反了辩证法,形而上学地割裂了现实与理想、效率与公平的对立统一关系,过分关注现实,强调效率,而忽视了社会理想和社会公平。实践上的教训则更直接、更深刻。在这种错误观点的引导下,党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在一些地方遭到曲解,“抓大”被一些人理解为克服经济增长“瓶颈”的需要;“放小”则被当作全面拍卖国有企业、实行私有化的借口。江泽民同志说:“党的十五大提出要积极探索能够进一步解放生产力的公有制实现形式,允许搞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国外有些人就以为中国要搞私有化了。”针对这些错误观点,江泽民同志强调:虽然国有企业改革不可避免,但中国不会放弃社会主义道路而搞私有化。应该看到,江泽民同志所批评的错误观点已经造成了不良后果,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另一种是片面强调国有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数量和比重,忽视国有经济质量和效益的极左观点。这种观点把国有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看成是决定整个经济、进而决定国家政权性质的唯一依据。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降低国有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会直接影响我国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这种观点理论上的错误就在于把生产资料公有制本身当成了社会主义的目标,认为公有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越高越好,公有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如果不占绝对优势,就不是社会主义。实际上,这种观点仍然是忽视了生产力发展水平与所有制结构的内在联系,与“文化大革命”时期那种“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的错误观点同样可笑。这种极左观点实践上的危害则是直接导致了改革者处处谨小慎微、如履薄冰,对传统社会主义体制的弊端自觉不自觉地起了保护作用,严重阻碍了国有企业改革进而阻碍了国家政权体制改革的历史进程。
(科教作文网http://zw.NSEaC.com编辑发布) 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政权不能没有相应的物质基础,巩固社会主义的政权必须在质与量的统一中把握好社会主义的度。问题的关键还在于,如何把握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之间的那个度。既不能简单地拿公有经济(包括国有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数量和比重来判定是不是社会主义;也不能完全忽视公有经济的数量和它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认为公有经济的数量和所占比重多少与社会主义没有任何关系。社会主义公有经济是一个质和量相统一的概念,这种质和量的统一就是社会主义区别于资本主义的度。也就是说,我们既要关注公有经济的数量,关注公有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又要重视公有经济的质量和控制力,要在质与量的统一中把握好社会主义的度。
不应忽视的是,产权多元化已经和正在改变着传统政权结构的物质基础,新兴产权主体在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发展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适应产权结构多元化发展的要求主动调整国家政权体制和党的执政方式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现实任务。
二、企业制度改革的法制化趋势:政权模式的传统制度基础变化
传统的企业领导体制是党和国家政权体制的摹本和重要的制度基础,企业领导体制的变化必须引起国家政权结构和党的执政方式的变化。必须看到,我国传统的企业领导体制已经和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党政工三位一体的企业制度模式已经被打破, 现代 企业正在按照全球化和市场经济的要求重新进行制度安排。市场经济和全球化条件下的现代企业是依法规范运作的公司制企业,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必然要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1、企业独立的市场主体地位将进一步明确。首先,政府对企业的微观干预将逐步消除。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政府角色、职能和行为方式的转变。随着财产所有权结构多元化格局的最终形成,作为传统政府产权基础的单一所有制结构将被彻底打破,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全能政府将逐步向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有限政府转变;政府与企业之间的界线将越来越清晰,政府将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来设置自己的机构和职能,主要是做好宏观管理和服务工作,对企业的微观干预将逐步减少以至最终消除;政府的行为方式将逐步走向法制化和规范化,长官意志将逐步减少,规范意识将主导政府的行政行为。其次,企业依附于政府的现象将不会再出现。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将不再是政府机关的附属物,而是独立的市场主体。政府不再干预企业微观运作之日,也就是企业独立的市场主体地位确立之时。政府的行为能够依法得到规范,企业独立的法人财产权就能够得以确立;摆脱了政府的行政干预,企业就能够拥有独立的经营决策权和依法自主的用人权;明确了政府的角色定位,也就相应地明确了企业的市场定位。再次,企业的市场定位将由法制规范。企业的市场定位不仅会越来越明确,而且会越来越规范。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不仅要以多元化的产权结构为前提,同时要以健全的法制为保证。市场立法会不断完善,政府与企业的行为边界也会进一步明确;市场执法水平提高了,企业守法的自觉性也会随之提高;政府行为的规范化推动企业行为的规范化,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就有了法制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