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民主与集中相结合(1)
2015-04-21 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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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共产党的一项根本制度,它源自加入共产国际
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共产党的一项根本制度,它源自加入共产国际的二十一项条件。作为共产国际加入条件的民主集中制,是列宁提出来的。列宁所说的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制加集中制(《列宁所说的党的民主集中制是什么》,《学习时报》第422、423期)。 中国共产党从“七大”开始,就在党章上对民主集中制的运行机制作了表述,说“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从“十四大”开始,党章又在这一表述的末尾加上了“相结合”的字样。党章上的这项表述,是对列宁民主集中制运行机制的科学概括。 列宁所说的民主集中制,是间接民主制度的产物。俄国社会民主工党从成立之初,就把民主制确定为党的管理形式,只不过由于党员人数众多,地域辽阔,整个党不能只设一级组织,实行直接民主制,而必须设多级组织,实行间接民主制,即代表式民主制。这个问题从一开始就解决了。但是,实行间接民主制,就需要有一定的结构形式,党的权力才能运行。那么,党应该采用什么样的结构形式呢?在这个问题上,党内出现了严重分歧,有人主张采用分权型的结构形式联邦制和自治制,列宁主张采用集权型的结构形式集中制,他认为,为了实现无产阶级伟大而艰巨的历史使命,无产阶级政党不应当是一个结构松散、任由每个组织各自为政的党,而应当是一个统一集中、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的党。经过长时间的激烈争论,联邦制和自治制先后被否定,集中制被接受。列宁所主张的、民主制加集中制组成的民主集中制被载入了党章。 由于列宁的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制加集中制,整个党实行民主集中制,就要求党的各级组织既要实行民主制,又要实行集中制。但是在对待这两种制度的态度上,上级机关和下级机关由于所处的地位不同而有着不同的倾向。一般说来,上级机关偏爱要求下级服从上级的集中制,嫌民主制“碍手碍脚”,它们不愿意受到制约。下级机关的倾向相反,它们偏爱能让自己“主事”的民主制,不太喜欢要求下级服从上级的集中制,它们不愿意受到管束。为了防止党的权力机关出现异化,列宁的民主集中制根据上级机关和下级机关地位的不同,对它们如何实行民主和集中分别规定了不同的要求,对上级机关的要求是,实行集中制要以实行民主制为前提,对下级机关的要求相反,实行民主制要以实行集中制为前提。 所谓实行集中制要以实行民主制为前提,是说,上级机关要求下级机关服从自己,首先自己必须实行民主制。列宁所说的民主制,是同君主制和贵族制相对而言的政体形式、
政治制度。权力机关实行民主制,就要体现应当由权力机关体现的、使民主制区别于君主制和贵族制的基本特征。这样的特征有三项。 第一,必须选举产生,选举制是代表式民主制的启动方式和必要条件。列宁把公开性和选举制视为民主制的两个标志(《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6卷第131―132页。本文中的引文都引自《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以下引文只注卷次页码),他把建立在选举制基础上的代表式民主制称为“理想的民主制度”(第16卷第95页)。列宁强调选举制对于民主制的意义,是因为,与君主制和贵族制不同,民主制的权力机关只能由选举产生。正因为如此,今天世界上所有实行代表式民主制的地方,选举制和代表式民主制总是相提并论,形影不离。 第二,必须集体决定重大问题,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这是民主制的权力运作方式。列宁说:“民主制是人民掌握权力”(第37卷第67页)。所谓“人民掌握权力”,在间接民主制度下,就是权力机关即代表机关集体决定重大问题。集体决定重大问题是民主制区别于君主制和贵族制的权力运作方式。在权力运作方式上,如果不是集体决定重大问题,而是个人决定重大问题或者很少一部分人决定重大问题,民主制就成了君主制或者贵族制,民主集中制就成了君主集中制或者贵族集中制。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张慕良
(转载自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 试论美国的选举团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