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咎辞职”——剧本好看戏难开(1)(2)
2015-07-29 01:19
导读:在正常情况下,我国公务员的退出机制有退休、调离与辞职;人事处理方面的有辞退,如果受到行政处分与刑事处分的,比较严厉的是开除。这些措施的适
在正常情况下,我国公务员的退出机制有退休、调离与辞职;人事处理方面的有辞退,如果受到行政处分与刑事处分的,比较严厉的是开除。这些措施的适用,均有明确的条文规定。而引咎辞职制作为公务员退出机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除因犯有重大过失、重大失误甚至严重渎职、越权、不作为的官员应启动纪律责任追究机制外,对于那些因属下工作犯错,或者自己分管的领域出现重大责任事故,及在工作岗位上成绩平平,即使没有过错,但也不适宜继续留任的昏官、庸官来说,引咎辞职制度正好弥补了这一方面退出机制不畅的问题。通过引咎辞职,把那些不适宜的昏、庸官员淘汰掉,对治理那些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昏官、庸官,是一个相当有效的措施。
越来越多的人认同了这样一个观点:长期以来干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弊端,严重制约着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政体活力,影响干部的合理流动,不利于人尽其才、各得其所格局的形成。这种传统惯性如果在市场经济新时期、在我国加入WTO的背景下得到根本改变,最终会成为牵制政治体制改革和社会经济 发展 的一大包袱。基于这种认识,各地结合推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纷纷出台相关的制度规定,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务员的引咎辞职措施,打通公务员的退出渠道:
深圳龙岗区委2000年9月下发的《关于处级领导干部引咎辞职的暂行规定》中明确指出:“引咎辞职是指处、科级领导干部个人能力不够、自身行为不当或因工作失误造成较大损失或影响,不宜继续担任领导职务,而向任免机关请求辞去所担任职务的一种自责行为。它分为个人自辞和组织劝辞两种。”
2001年2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
2001年1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及专门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引咎辞职规定》,首次提出法院发生严重枉法裁判案件等情况,院长和副院长应当引咎辞职。
(科教作文网http://zw.ΝsΕac.cOM编辑) 江苏省涟水县在颁布的《乡局级干部引咎辞职暂行规定》中指出:政绩平平、社会公论差、干部考察民主测评“基本称职”和“不称职”达50%,且“不称职”票达30%以上的;因盲目决策或违反决策程序给国家和集体造成重大损失应负主要责任的;由于工作不负责任,失职渎职,发生重大恶性事件,在当地造成不良影响的;因个人品德行为不端造成严重后果,在群众中失去威信的,应引咎辞职或组织劝辞。
江苏省泗洪县实施的干部引咎辞职制度第二条规定:凡政绩平平、社会公论差、干部考察民主测评超过称职率低(正科级低于80%,副科级低于70%)的干部应当引咎辞职。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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