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认识马克思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2)
2015-08-08 01:30
导读:三、无产阶级专政不能是官僚制度国家既然被打碎了,那么消亡的将是什么呢?既然无产阶级专政从打碎官僚主义的、中央集权的国家机器开始,那么消亡
三、无产阶级专政不能是官僚制度国家既然被打碎了,那么消亡的将是什么呢?既然无产阶级专政从打碎官僚主义的、中央集权的国家机器开始,那么消亡的将是无产阶级专政本身。无产阶级专政将一直延续到“阶级存在的经济基础被消除”。这意味着在社会主义革命期间,国家虽然被打碎,但是资本主义的经济“基础”仍旧存在,后来才被摧毁,而这将是一个长期的渐进过程。
对马克思来说,在无产阶级专政消亡的过程发生之前必须废除官僚主义的国家机器,这有两个原因:1.官僚主义是与人类的彻底解放不相容的,特别是因为官僚化会使工人阶级四分五裂和非政治化;2.官吏会成为一种自主的社会和政治力量并且抗拒消亡。列宁在1917年断言:“社会主义不是按上面的命令创立的。它和官场中的官僚机械主义根本不能相容;生气勃勃的创造性的社会主义是由人民群众自己创立的。”(《列宁全集》第2版第33卷第53页)而列宁在1918年则宣称:“正是为了社会主义,却要求群众无条件服从劳动过程的领导者的统一意志。”(《列宁选集》第3版第3卷第501页)后一种叙述中的主要思想后来发展成把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解释为中央集权的官僚机构国家的理论,这是不公正的。官僚国家的集团利益和等级制使官僚机构独立于社会并发挥职能。官僚国家只是在一种抽象意义上代表人类解放,却并未触动社会不平等。在实现无产阶级专政的消极目标方面官僚主义国家是有效的,但它在制度上表现得不适合无产阶级专政的实现人类解放的积极目标。马克思认为只有在人“认识到并在体制上制度上保证他自身的权力是社会权力,而不再把这种社会权力作为一种政治权力从自身分离出去”的时候,人类解放才能完全实现。官僚国家使社会权力和政治权力的分离永久化。无产阶级专政必须像公社所做的那样竭力反对这种分离。公社的最正面的特点是使政治权力非制度化,从而使社会重新政治化。对马克思来说,官僚主义的国家是起异化作用的,因为它是“人的自由和人类自由间的中间阶段”,还因为它造成“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之间的对立”。因此,人类彻底解放这一无产阶级专政的目标不能在官僚制度下实现。
无产阶级专政不能是官僚制度的第二个原因是:国家官僚机构一旦建立就会变成一种利益集团,其成员享有经济上的和与权力有关的特权。官僚不仅抗拒消亡,而且利用它的权力以各种手段使自己处于牢固地位。况且,在任何形式的经济制度中,作为寄生赘瘤的官僚机构都会为自身的存在找到各种理由和支持。由于这个原因,消除资本主义的经济基础不一定能使官僚机构消失。
与马克思不同,列宁一直坚持国家必须依赖一个单独的社会经济阶级。因此,列宁断定,随着消灭资产阶级,国家会 “自行”消亡。这一理论失误使列宁主张把苏维埃(公社)改造成“国家组织形式”。这一政策使工人阶级组织成了服从于官僚主义的官僚机构。1921年列宁在俄共(布)第十次代表大会上提出同官僚主义作斗争的任务,他的解决办法是“从下面提拔工人”到领导岗位,却没有废除官僚主义的结构。列宁的建议没有抓住无产阶级专政的至关重要的方面。如果假定提拔工人到政府职位能消除官僚主义,就必须假定作为个体的工人生来就是非官僚的。有的理论家认为马克思也是这样主张的。当年巴枯宁就是根据这种看法批评马克思的。巴枯宁认为,过去的工人一旦成为人民的代表或统治者,他们就不再是工人了,而且他们将开始轻视普通工人;他们将代表的不是人民而是他们自己并且声称有权统治人民。但这是对马克思的曲解。从马克思关于巴黎公社的记述可以看出,他认为防止选出的或雇佣的官员成为腐化的统治者的不是工人的善良天性,而是无产阶级专政的结构。作为官僚机构的形式的国家和作为国家的物质内容的官僚机构会相互自我实现和相互保护。因此,官僚国家本质上抵制消亡。另一方面,无产阶级专政的任务是使无产阶级成为实际权力以及专政的物质内容。这样,无产阶级就成为无产阶级专政的“最终目的”。这是官僚和无产阶级之间的本质不同,所以官僚国家不会消亡,而无产阶级专政会消亡。官僚的自我实现是其自身的保存,无产阶级的自我实现是其自身的消灭。官僚是其自身的目的,无产阶级是其自身的否定,因为在政治上占统治地位的工人阶级不能保存自身的被征服地位。因此官僚不会让政治机构即其生存的源泉自行消亡,而无产阶级却必须让政治机构消亡。这样,为了避免官僚主义自我实现的困境,无产阶级专政既是一种非国家,又是反官僚主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