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秦汉政治思想之嬗替
2015-08-07 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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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秦汉政治思想之嬗替
论秦汉政治思想之嬗替
提要
战国秦汉之际学者对于以往学术史的总结仍以《庄子·天下篇》、司马谈《六家要指》及班固《汉书·艺文志》最具代表性。三种阐述都是将以往的学术思想流派看作是处在同一水平上的、有着同样的发生背景和学术目标,即各家都兴起于“周文疲弊”和都是“务为治”的。各家的不同仅仅体现在不同的方式和途径上,而这不同的途径也不是可以一概否定或者一概肯定,而要看是在什么时间和什么情况下加以运用。也就是说,诸子百家的价值和作用体现为一种更相嬗替的递进关系,不可以相互取消,只可以相互接替。
秦汉时期紧接春秋战国时期之后,而能够将春秋战国时期未曾展开的最重要的法、道、儒三家学说加以改造,使之成为秦汉时期的正统政治思想,在秦代、西汉前期和西汉中期相继为用,前后嬗替,对当时社会作出各自的贡献,说明《庄子·天下》等关于学术史的理解是正确的。秦汉以后的各个历史时期,法、道、儒三家相继为用的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地重复出现,似已成为行之有效的规律。纵观历代政治得失,适时地完成法、道、儒三家政治思想的嬗替是王朝取得成功的一条主要经验。
正文
一 法家思想与现实政治的结合
虽然法家中的许多人物都与儒家有师承关系,〔注:除著名的韩非、李斯为荀子的弟子以外,还有战国初期在魏国活动的李悝、段干木、吴起等人,《史记·儒林列传》(《汉书·儒林传》略同)称:“自孔子卒后,七十子之徒散游诸侯,大者为师傅卿相,小者友教士大夫,或隐而不见。故子路居卫,子张居陈,澹台子羽居楚,子夏居西河,子贡终于齐。如田子方、段干木、吴起、禽滑釐之属,皆受业于子夏之伦,为王者师。是时独魏文侯好学。”钱穆先生认为其言行近法家。见钱穆《从先秦学术思想变迁大势观测老子的年代》(熊伟整理),载《古史辩》第四册下编。〕但是从理论体系上看,法家思想是由道家渊源而来的。《管子·心术上》及马王堆出土帛书《经法·道法》中都有“道生法”〔注:《管子·心术上》作“法出乎权,权出乎道”。 〕的记载。在战国及汉初“黄老道德之术”和“形名法术之学”〔注:有学者称之为“新道家”、“道法家”。〕中,都有由道家思想向法家思想转变的倾向。道家学说中的“道”和“形名法术之学”中所讲的权、衡、刑、法、称、度等等,最初都是抽象的本体概念,是均平、齐一、普适的意思。法家从道家继承了“道”的概念,而使之与现实政治结合。道家追求天道的和谐统一,认为“道”是宇宙万物的本原,法家则以“道”所生成的“法”为万物的纲纪,使一切事物都专决于“法”。另一方面,法家又通过“循名责实”的逻辑方法,使“道”、“法”等本体概念与具体的赏罚制度相对应,从而把抽象的概念转化成了具体的律令。法家虽有兴秦之功,而卒使强秦二世而亡,尤其秦有焚书坑儒之举,故历来学者多轻蔑之。“道生法”的事实说明法家在思想理论的层面上,境界也是很高的,与儒道二家一样具有学术的严肃性。 中国大学排名
秦在统一六国之前,就素有实行法治的传统。秦孝公时任用商鞅进行变法,商鞅死后,秦国实行法治的政策依然不变,秦国国富兵强,从相对落后的国家一跃而成为战国最强大的国家。秦始皇时期,秦国继续实行法治政策。在秦国著成的《吕氏春秋》一书中的思想,以道、法内容居多。韩非是战国后期法家集大成的学者,也被征到秦国。韩非的同学李斯,被任用为丞相,秦代的许多重大政治措施都出自李斯的建议。秦始皇当政时,事无大小都要亲自处理,甚至“以衡石量书,日夜有呈,不中呈不得休息”(《史记·秦始皇本纪》),表现出极端的法家作风。秦统一后,秦始皇决定不再实行分封制,并决定焚毁《诗》《书》百家语,标志着秦代所实行的法家政策达到顶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