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1)(2)
2015-09-23 01:11
导读:(一)人的本质的全面发展。人的本质与人的需要密切联系、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相辅相成,作为有机整体共同统一于人的全面发展之中。人的需要是人
(一)人的本质的全面发展。人的本质与人的需要密切联系、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相辅相成,作为有机整体共同统一于人的全面发展之中。人的需要是人的本质的一种具体体现。在共产主义社会里,高度发展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一方面能够完全满足人们的合理的物质和精神需要,另一方面又会推动人们为满足自身需要而去不断追求和创新,从而使人们的需要更趋科学和完善。人的本质力量的发展就是人的全面发展,同时也是对人的本质的全面体现和提升。共产主义社会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复归和发展,也是对人的对象世界的非人性的质的扬弃。只有打破人对自然、他人及他物的依附感,才能将人从桎梏中彻底解放出来,从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反过来,人的全面发展也能促进人的本质的实现。
(二)人的社会关系的全面发展。作为对异化劳动下人与人之间畸形关系的全面反拨,人的社会关系的全面发展是人的全面发展的出发点和基本点。人不能脱离社会关系而独立存在,必须与外部世界建立起多维的对象性关系。社会关系的全面发展一方面表现在社会关系的内容越来越多样化,另一方面是指人在社会关系中自由度的提高。克服异化后,人能够自由支配并全面控制社会关系,人成为自由发展的人,并为人们之间自由而和谐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提供了前提。在共产主义社会,伴随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加强,形成了和谐融洽的人际关系,那时,“狭隘地域的个人为世界历史性的、真正普遍的个人所代替。”[2]只有建立健康良性的社会关系,全面协调地发展社会关系,人在社会中才真正具有归属感,才真正寻求到解决异化问题的突破口
(三)人的自我个性的全面发展,即人的自由个性的全面发展。从全面发展个人特征的量与质的方面来看,个人的全面发展既包括物质力量又包括精神力量的充分发展。人的自由个性的充分而完整地发展,是人全面发展的必然载体。人的个性的全面解放,就是人类的全面解放;人的个性的全面发展就是人的全面发展。马克思认为在异化了的社会中,人是一个猎人、渔夫或牧人,或者是一个批判的批判者,而在共产主义社会里,“任何人都没有特定的活动范围,每个人都可以在任何部门内发展,有可能随我自己的心愿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上午打猎,下午捕鱼,傍晚从事畜牧,晚饭后从事批判,但并不因此就使我成为一个猎人、渔夫、牧人或者批判者。”[3]
(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 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内核的理性实践
(一)要把人置于价值关系的中心。首先既要将人当作价值评价的主体又把其当作价值评价的客体,把人作为评判一切的最高标准。在价值评价中,要把人真正当作本质和目的,正像康德所说:“你需要这样行为,做到无论是你还是别的什么人,你始终把人当作目的,总不把它只当作工具。”[4]主体的需要是价值评价的内在尺度,要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形成共同的社会评价标准,切实加强社会主导价值观的建设,正确反映社会存在及其发展的必然的、合乎规律的利益和需要。要始终代表人民的利益,“三个代表”所提出的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即从党的高度对人民的社会历史地位作了最精辟的论断。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发挥人民的首创精神,保障人民的各项权益。只有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在实际工作中屏弃金钱本位、权利本位等旧的思维方式,才能切实维护好人民的利益,实现人的全面、和谐发展。这就要求各级政府要把民本思想内化为普遍共识,并外化为自觉行动既要心系人民、尊重人民、又要真正的为人民办实事,切实关注民生问题。只有把人作为价值主体,维护个体在社会发展中的主体地位,以人的需求、人格、道德为价值取向,以人的需要和利益满足为衡量是非的标准,才能重视人的尊严、体现人的价值、充分发扬人文精神、全面实现人性关怀。“人是一切价值的出发点,也是一切价值运动的归宿,无论价值现象多么复杂,多么变异不定,多么扑朔迷离,它的源、它的根、它的本就在人这里,抓住了人也就是抓住了价值问题的根本,只有抓住了人才可能找到和猜对价值之迷的谜底。”[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