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治理、联合国改革与中国政治发展(1)(4)
2015-11-05 02:24
导读:对全球公民社会的参与以国内公民社会的充分发育为前提,但中国公民社会的发育经历了一个特殊的历程,目前还处于较低的水平上。 传统的中国社会没
对全球公民社会的参与以国内公民社会的充分发育为前提,但中国公民社会的发育经历了一个特殊的历程,目前还处于较低的水平上。
传统的中国社会没有国家与社会的分化,国家与社会两者基本上是重合的。传统的“泛政治化”的政治思维方式将社会的各个领域都赋予政治意义,纳入政治轨道。在改革开放之前,中国社会高度一体化。国家全面控制社会,共产党和政府享有绝对的、无所不在的权力。在这种政治环境里,社会完全被国家所吞没,民间领域被政府权力全面渗透和贯通。没有任何公民社会自主生存的空间,独立的民间组织(CSOs)没有合法地位。当时数量有限的“人民团体”完全与党政机关融为一体,成为其附属机构,并被纳入科层化体制之中。独立的民间组织完全不存在。
但是,自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极权体制开始松动,公民逐渐获得了较大的自由。从消极方面看,随着市场经济的形成和发展,社会生活和社会联系的复杂化和多样化,政府的权力逐渐退出社会的广大领域,从而使民间组织获得了一定的活动空间;从积极方面看,政府推动的民主和法治建设也在逐渐规范着政府的权力,使民间组织获得了一定程度的自由。从那时以来,中国民间组织在数量的增长和所覆盖的领域的扩张方面是惊人的。与此同时,民间组织从总体上也获得了比以往大得多的自主性。[7]上个世纪90年代起,中国
政治学界开始引进西方公民社会理论,从而使培育公民社会的目标在学术界得到广泛认同。而中国政府从1998年起,也将民政部的“社团管理司”更名为“民间组织管理局”,表明民间组织的“民间性”特征已为官方所接受。近年来,中国的民间组织开始以“民间组织”或"非政府组织”的身份广泛参与国际非政府组织的活动。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
(科教范文网 fw.nseac.com编辑发布) 儒家空想社会主义与现代反思主义的精神承接
用科学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和谐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