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增长与政治改革(12)
2015-11-18 01:21
导读:森把实质自由定义为“个人拥有的按其价值标准去生活的机会或能力”。按照上述定义,实质自由包括广泛的价值要素。人的有价值的生活的“活动”可归
森把实质自由定义为“个人拥有的按其价值标准去生活的机会或能力”。按照上述定义,实质自由包括广泛的价值要素。人的有价值的生活的“活动”可归为吃、穿、住、行、读书、看电视、说话(自由表达)、社会参与(投票选举、集体练功、上教堂做礼拜)等等。哪些活动应该列入综合价值的单子,是一个社会选择的问题。这种单子的一个实例,是联合国自1990年以来每年发表“人类发展”的报告。森强调,不能把某种、某些价值标准(事先)排除在外;他还表示,可以给予特定的价值标准以特定的权重。森特别说明,法治自由权利优先于某些其它价值要素(例如收入)。其理由不是基于价值判断(每个人都可以基于自己的偏好,认为自由或收入更重要),而是在于自由和收入的一种经济学性质。自由权是一种“公共物品”,建立了普选权,则合格公民共享之,剥夺普选权,则大家共失之。收入则基本上是“私有物品”,一个人的收入增加或被剥夺,其影响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局限于个人(及其家庭)。因此,森认为有无普选权的影响大于收入增减的影响,在价值评价系统中,法治自由权应该具有更大的权重。
对于“穷人关心经济利益,在经济利益与民主之间,必定选择经济利益”的诡辩,森的反驳是:(1)把经济发展与民主对立起来是错的,两种价值可以并存;(2)专制统治从来不允许人民有自由选择民主的机会;(3)当人民有机会选择时,他们坚持民主。印度在1970年代中期举行大选,核心问题是英迪拉·甘地要以实行“紧急状态”来渡过经济难关,印度选民(世界上最穷的一批选民)坚决拒绝了剥夺基本自由和人权的“紧急状态”,即便这样做有可能提升经济福利,他们用自己的选票把长期统治印度政坛的国大党拉下了马。俄罗斯近年来选举时,选民在经济状况很不景气的情况下,也拒绝放弃自由民主,回到旧制度。中国1949年前后最流行的歌曲“团结就是力量”也有这样的歌词:要“向着自由”的新中国前进,“让一切不民主的制度死亡”。以自由民主作为社会价值综合清单中的首要价值,这应当是除极右翼军国主义、法西斯主义、威权主义者外,当今中国左中右各派价值观的共同底线,所以甘阳才有“自由左派”和“自由右派”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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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认为,自由的意义还在于它的手段性作用。他具体分析了五种手段性自由:政治自由、经济机会、社会机会、透明性保证和保护性保障。它们分别或者共同地为人们按自己的意愿过有价值的生活做出贡献。政治自由与发展的关系,充份显示在森研究饥荒时所发现的一个规律:民主社会不发生饥荒,饥荒只发生在专制统治下,这在50、60年代的印度与中国构成了最鲜明的对照。经济机会指个人享有的、运用其经济资源于消费、生产或交换的机会。人们拥有各种经济资源如劳力、知识、土地、工具,市场机制提供各种经济资源自由组合的最好机会,因此发展的过程基本上就是以自由市场取代传统社会(或其它形式)对人、对资源、对经济活动的束缚、限制、干预。社会机会指在教育、保健等方面的社会安排,它们影响个人享受更好生活的实质自由。透明性保障指的是人们在社会交往中需要的信用,它取决于交往过程的公开性、对信息发布及信息准确性的保证。保护性保障指为那些遭受天灾人祸或其它突发性困难(例如失业)的人,收入在贫困线以下的人,以及年老、残疾的人,提供支持的社会安全网。
政治改革对经济增长的积极作用
关于政治自由和民主化改革对于中国经济增长能够起到的手段性作用,可从消极防范和积极建构两个方面理解。
从前一方面来说,民主是避免重大经济决策失误的保障。回顾过去的半个世纪,凡是有利于经济增长的重要决策,几乎都是中共党内发扬民主的产物;反之,则是个人独断专行的恶果。50年代初,中共最高决策机构书记处内尚有相当程度的民主,“五大书记”各有分工,毛泽东主管革命(战争、剿匪、“镇反”等),刘少奇主管党建和土改,周恩来主管外交和统战,陈云主管财政经济,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因而那时的经济恢复工作与“一五计划”的制定就比较顺利。此后,毛泽东分别对刘少奇、周恩来、陈云、薄一波、邓子恢、彭德怀等人开展了政治性批判,自己直接插手经济决策,实行所谓“第一书记挂帅”,结果终于导致惨绝人寰的“大跃进”(实际上是大倒退)。70年代末是中共党内民主风气特别高涨的时期,中央工作会议上吵了几十天架的成果是,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上确定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改革开放的发展方向。80年代后期邓小平大权在握,便无视党内的各种不同意见,强行拍板进行“价格闯关”,碰了钉子才想到要开会研究善后,这是接踵而来的经济停滞与政治风波的直接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