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增长与政治改革(13)
2015-11-18 01:21
导读:然而,党内民主只是一种不稳定的过渡状态,它或者进一步发展为全社会的民主,或者很快倒退到集权专制。1962年的“七千人大会”是毛泽东时代党内民
然而,党内民主只是一种不稳定的过渡状态,它或者进一步发展为全社会的民主,或者很快倒退到集权专制。1962年的“七千人大会”是毛泽东时代党内民主的一个高峰,但为什么未能巩固党内民主呢?因为刘少奇等人当时看到,民众与基层干部处于尖锐对立的状态,没有决心在这种情形下实行人民民主,因而接受了毛泽东的阶级斗争理论,试图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来缓和干群矛盾,结果是被阶级斗争理论自身的的逻辑牵着鼻子走,一步步地滑向了“文革”中的个人崇拜与个人独裁。
从积极建构方面来说,民主化改革是建立健全市场经济不可缺少的配套措施。长时段的历史已经证明,市场经济是最有效率的经济体制,而市场经济同时又是法治经济。没有法治保障(或森所说的“透明性保障”)就建立不起社会信用,没有社会信用就无法有效运用各种现代市场交易工具。中国的情形不同于哈耶克式“消极自由主义”者所处的社会,既得利益集团不允许法治经济“自然地演化”出来并“自发地扩展秩序”,不进行政治改革乃至革命,不运用政治力量打破利益垄断,就不能最终建立法治社会和市场经济。一个法治不健全的社会永远是不安全的社会,既不利于对外引资,也无法阻遏国内资本的外逃。如果中国长久地停留在民主国家大家庭之外,将越来越得不到几千万海外华侨华人(尤其是第二、第三代)和台港澳同胞的认同,血缘联系与故国情怀就会逐渐被对超越民族主义的自由民主价值观的认同取代。这样,中国经济增长将会失去非常重要的原动力。
季卫东指出,民主政治在增强效率方面至少有四大优点:其一,经过民主程序的决定与当权者的专断相比,失误的可能性较小,即使有失误也不会一错到底,比较容易得到纠正;其二,效率的基础在于公共事务的具体承担者的积极性和创意,而民主程序为支援个人的主体性参加和自我实现提供了更大的余地;其三,民主程序的开放性使得决策机构变成“智慧的竞技场”,使得政府以及政党必须而且也能够不断从民间吸收最优秀的人才和最新颖的建议;其四,作为民主程序重要组成部份的各种监督机制,特别是司法审查制度以及大众传媒的大胆揭露和批评,也不断地刺激政府的进取心,不断地改善决策的透明度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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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改革危险论”辨析
要分析所谓的政治改革的社会成本,就必须了解,人们通常议论中的一些相关说法里,有哪些是真实的,哪些是虚构的?比如,民主化改革会不会必然导致民族分裂、国家瓦解?如果政治改革必须以“亡国”为代价,想必绝大多数中国人都不会接受。这里首先需要说明,前苏联的情况与中国不具可比性。苏联的主体民族俄罗斯族不及总人口的一半,90年代初,许多俄罗斯人出于甩包袱的心理,积极推动了苏联的解体,倒是中亚各加盟共和国的领导人对苏联恋恋不舍,但还是无可奈何地接受了3个斯拉夫民族领导人做出的散伙决定,更何况苏联宪法中本来就给予了加盟共和国自愿退出的权利。而中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主要的少数民族与汉民族以及中华“多元一体”国家在历史上有着数百上千年的紧密联系,汉民族占人口总数的90%以上,绝大多数汉族人也没有甩包袱的想法。在上一世纪20年代军阀割据时期,尽管有武力的支持,联省自治的主张仍然不得人心;1949年国民党政府与中共划江而治的打算,同样也未或民意支持。正如台海局势紧张时一些人所说的,民主化之后的中国将更不能容忍台湾独立,那么又如何能够得出民主化将导致国家分裂的结论呢?
其次,在民主、人权与族权、自决权之间并不存在不可分割的联系。19世纪的西方主流思想关注的是个人权利而不是民族权利,不论是穆勒还是马克思均如此。当时的社会民主主义者也不反对殖民主义,因为他们寄希望于仁慈的殖民统治者能改善原住民的生活品质并帮助他们摆脱愚昧。把民族文化与国家主权联系起来的是德国浪漫派思想,当时的德国还处于四分五裂的状态,因此德国人需要一种支持建立德意志民族统一国家的意识形态。在上个世纪俄美两大国的首脑列宁和威尔逊接受并宣扬这一新思想后,民族自决权才上升到国际法的地位。冷战结束后民族分离主义的兴盛,使得世人重新把关注的重心从族权转向人权。族权的伸张如果有利于人权的实现,则会在国际上得道多助;反之,对族权的鼓吹就无人喝彩。比如,俄罗斯毕竟已勉强可算作民主国家,不同于米洛舍维奇统治下的塞尔维亚,所以西方国家未支持车臣分离主义者。如果认识到当今世界“人权高于主权”的“民主主权观”新潮流有利于中国解决国内民族问题,有利于维护民主中国的统一与完整,就不应当盲目地与之对着干,顽固地坚持已经过时的“民族国家主权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