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民主的文化,就不会有民主的实质(1)
2016-01-21 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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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是民主的基础,制度是民主的关键,文化是民主的实质;人
经济是民主的基础,制度是民主的关键,文化是民主的实质;人是文化的动物,文化是人的灵魂;所以,没有民主的文化,就不会有民主的精神,也就不会有民主的实质;中国传统文化体现了一种单向度和等级的特征,是一种强势文化,实质是为强势服务,本质是反民主的;中国的民主化必须伴随文化的现代化,必须要求人们在意识深处体现一种平等、法治、诚信、人道、自由、自信等理念;由于几千年的文化沉积,中国文化的现代化与
政治、经济等现代化相比较,任务将更为艰巨和困难;中国文化现代化的根本出路在于开放和创新。
经济是民主的基础,制度是民主的关键,文化是民主的实质。
只有经济没有制度,经济就会陷入高成本和低效率化,就会陷入目的与手段的分离困境而使自身呈一种异化状态。
同样,只有制度没有文化,制度就会陷入形式化和高成本化。人是制度建设和执行的主体,人的价值观是实现制度有效性的重要保证。制度与人相比,制度是被动的,人是主动的,所以,人是实现制度有效性的最终保证。而人是文化的动物,文化是人的灵魂。所以,没有民主的文化,就不会有民主的精神,也就不会有民主的实质。
所以,中国民主化的推进除经济发展与制度变革外,深层次实质体现的也是一种中国文化的变革。由于国民性受到两千多年封建文化的沉淀和熏陶,其根深蒂固是可想而知的,所以对其改造也将是十分艰巨的,这也就决定了中国的民主化将是一个渐进和艰巨的过程。
中国传统文化本质上是反民主的。
什么是中国传统文化?本身就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本文所指中国传统文化,主要是指在中国历史的发展中表现出具有一定稳定性和主导性的一种文化形态。在现实层面,主要表现为以儒家文化为核心,并融合其他文化的一种文化存在。几千年来,在中国人的深层意识里所表现出的价值观及精神状态,就是这种文化的具体表现。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发布) 中国传统文化有些什么特点?是一个说不尽的话题。
从一般价值导向看,中国传统文化体现了一种单向度和等级的特征,是一种强势文化,实质是为强势服务,本质是反民主的。具体表现主要有如下一些特点:1。有等级,无平等。平等是民主的必要条件,但无论是在家族层面,还是在社会和国家层面,中国文化都表现出强烈的等级性和不平等性。家族的等级性立足于血缘。而社会和国家的等级性是家族等级性的进一步推演。等级性的实质是不同等级的人具有不同的资源配置权,尤其是具有不同的剩余分配权。一般而言,等级越高,其所具有的分配权就越大,其享受的待遇就越高。在这种情况下,所谓平等,只能是同一等级内部的平等,并没有全社会的平等。所以,有等级就必然无平等。因为平等应当是一个整体范畴,而不是一个局部范畴。2。有强势,无弱势。权利均衡是民主的一个基本特征,但中国文化本质是为强势服务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虽然都具有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但相互间权利与义务是不对称的。对强者而言,是权利大于义务;对弱者而言,是义务大于权利。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但反过来是绝对不行的。3。有传统,无创新。创新是民主不断深化的动力,但缺乏创新又是中国文化的一个顽固特点。由于缺乏创新,所以中国文化实质是一种静止的文化,或是一种循环的文化。虽然有局部的变革,但充其量只能算是枝叶的修剪或是对整体的一种修饰。其修饰的结果往往表现为对原有本质的进一步深化,而不是实质的变化。这里中国文化没有创新根本原因不在自身。任何文化本身都是极具创新力的。中国文化缺乏创新,根本原因是外在力量的压抑,尤其是强势利益集团的压抑。创新意味着改变,意味着对传统利益格局的重新调整,所以,创新总会遭到原有利益集团的抵制和摧残。在几千年的中国封建社会,不均衡的社会结构造成的格局是:强势太强,弱势太弱。所以,在中国封建社会,创新除非对强势有利,否则,创新的结局是可想而知的。4。有人治,无法治。法治是民主有序进行的基本保证。但几千年的封建社会,本质是人治社会。人治社会反映在文化上,必然是一种人治文化。反过来,人治文化又促生和巩固了人治社会。德治是人治的必然要求。要实现人治的有效性,道德自律就是一个关键的环节。周公在总结商殷灭亡的教训时说:惟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儒家认为: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这里修身是起点,中经齐家,终于治国、平天下。另外,统治者也是历来喜欢人治,而不喜欢法治的。因为人治为统治者提供了极大地掠夺空间,而法治则不能,因为法治对统治者也是一种约束。所以,专制制度与人治文化是相伴而生的。人治文化是专制制度的寄生物,专制制度是人治文化的进一步推演。5。有礼节,无理性。理性是保证民主有效的重要条件,但中国文化有“礼”而无“理”。中国文化在“礼”方面的表现是相当丰富的。中国人的一切社会活动,无不纳入“礼”的范畴。有吉礼、凶礼、军礼、宾礼、嘉礼等。在中国古代,各朝都设有专门管理礼制的官职。在周代,礼制的管理属于宗伯,后世逐渐演变,就成了礼部。“礼”的实质是“利”。“礼”是形式和手段,“利”是内容和目的。在中国,“礼”体现的本质是不平等,是封建等级制度。“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礼”成了统治阶级维护特权利益的提防。所以,中国的“礼”是一种不合“理”的“礼”。这种“礼”只会加剧中国社会发展的不均衡,不断造成社会的动荡,其结果是既失去了“礼”,也失去了“理”。所以,“礼”必须建立在“理”的基础上;否则,只会产生局部均衡,不会产生整体均衡,只会产生短期效益,不会产生长期效益。所以,礼仪之邦不等同于理性之邦。从长远来看,理性是一个国家实现民主化的智力基础。民主化不仅需要“礼”,更需要“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