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伦理政治与保守政治模式的建构(4)
2016-03-11 01:09
导读:(三 )二元社会 :精英与大众隔离情况下的伦理政治局面 就伦理政治的理论建构者之主观意图来讲 ,他们是期望一个人人皆为尧舜的至圣社会局面的。但是
(三 )二元社会 :精英与大众隔离情况下的伦理政治局面
就伦理政治的理论建构者之主观意图来讲 ,他们是期望一个人人皆为尧舜的至圣社会局面的。但是 ,由于两个方面的直接原因 ,却使他们不得不选择一种推崇精英 ,而贬低大众的思维进路 ,以期达成一个天下皆悦的理想社会政治目标。一方面 ,是理论建构的原因。儒家伦理政治理论以仁义的德性为思维直接起点 ,但在人皆性善的论说视域中 ,因为人有放失其心的客观情形 ,便必然有个谁能先收放心而后再敦促别人求放心的问题。于是先觉后觉 ,精英大众的分别就成为必须。而在人性恶的论说视域中 ,更由于只有依靠圣人的化性起伪 ,才能抑恶扬善 ,治理社会。因此 ,化性起伪者与被善改造的对象 ,自然就分立为精英与大众的两极。至于仲舒特别的性禾善米论说 ,也有个谁促成禾成为米、因成为果、善性成为善行的问题。故尔 ,把人区别为精英与大众的两极 ,就属于一种理论的必要。另一方面 ,是社会历史的原因。从既成历史的原因来讲 ,宗法制的大宗小宗及其功能区别 ,血缘原型的父为子尚的固定格局 ,是早期儒家伦理政治构思的先天性囿限 ,它必然为其打上把社会分解为在上者 (精英 )与在下者 (大众 )两部分的烙印。
同时 ,政治的构成逻辑与道德的构成逻辑不同。后者可以是一种期于完全平等的逻辑 ,然而 ,一旦格式化为政治关系 ,它就不得不转换成为一种有层级之分的、不平等的、铁的、无情的政治逻辑。如果试图将二者打通 ,温和的方法 ,可以是在平等的能性与现实性上划个界限 (如荀子之认为“涂之人可以为禹”但并非人人实际为禹 ;孟子认为的平民享有天下 ,德必若尧舜 ,而又有天子举荐 ,否则只能如孔子一样成为“素王”)。冷酷的说法 ,则直接指出平等的伦理目标依于不平等的政治安排 (如荀子讲的“维齐非齐”)。正是由于上述理论———历史的规定性 ,使早期儒家对君子 (精英 )和小人 (大众 )之别、先觉与后觉之异、劳心与劳力之差表现出极大的思索兴趣。孔子有一种以君子为精英 ,即为伦理基本价值的承担者 ,社会意义上的平等的保证者的思维倾向。同时 ,又有一种以小人为伦理负面价值 (恶 )的人格载体 ,社会政治施加改造的对象的思维定势。由于君子集所有优秀品质于一身 ,显然它是社会治理与伦理感召的主体(“君子之德风”);而因为小人集所有的负面或恶劣德性于一身 ,因此成为社会治理与伦理感召的客体 (“小人之德草”),主体加之于客体 ,必能改变其为良性的社会存在 (“草上之风 ,必偃”)。孔子这种将精英与大众对举 ,并在质量与数量两个维度 ,将其分隔 ,不单采用了君子小人的思路 ,还采用了上智下愚的划分方法。一方面 ,他强调“惟上智与下愚不移” ;另一方面 ,他把上智下愚判别为官 (仕 )与民的两种类别。“生而知之者 ,上也 ;学而知之者 ,次也 ;困而学之 ,又其次也 ;困而不学 ,民斯为下矣。”这种划分本身 ,不过是君子小人划分的另类方式。但比之于君子小人的后天德性划界 ,这里又增补了先天智性上的差别根据。孔子的这些区别 ,一者 ,将社会在伦理上分割成优根与劣性 ,在政治上划分为精英与大众。二者 ,将社会格局定格为精英与小人的对局关系 ,把社会运作看成是君子治小人、上智启下愚、生知胜瞑民的状态。于是 ,社会俨然成为一个二元结构。伦理政治依赖于上层精英的伦理醒觉与践履 ,社会下层注定成为伦理政治的治理对象。以此去看继之而起的孟荀董的重民而非民主的社会模式构想思路 ,也就可以合“孔子之道”原则加以理解了。
(科教作文网http://zw.nseAc.com) 孟子自觉地认同孔子对“君子”与“小人”划界定位的观念。君子 ,依然是集优良品性和良性行为效果于一身的伦理政治精英。“君子不怨天不忧人”、“君子之志于道也”……小人 ,则仍然是集恶劣习性和坏的行为习惯于一身的伦理政治治理对象或政治施加客体的大众。“小人之德草也”、“小人犯刑”两句就刻画出孟子心目中小人的德性和小人的被治方式 ,是如何的等而下之。但是 ,相比于孔子对君子小人的悉心区分而言 ,孟子更重视社会生活中“大人之事”与“小人之事”的区别 ,以及这种区别投射于社会分工之上的状态 ,以及投射于伦理感召与政治治理上的效果。荀子则以《不苟》一篇 ,严“君子小人之分”。君子美德更是如江河汇流大海一般 ,从其人格特征上看 ,“君子 ,小人之反也。”据此 ,荀子更把社会阶层结构分解为统治精英和被统治大众两类。“大儒者 ,天子三公也 ;小儒者 ,诸侯大夫士也 ;众人者 ,工农商贾也。”董仲舒则以性三品的论说 ,表达了早期儒家同一的二元社会精英与大众的分立 ,在社会政治中的不同功能与地位。他以“圣人之所为”为标准或界限 ,划分出“质于禽兽之性、万民性善”与“质于圣人之所为“的性未善 ,从而引伸出圣人教训“中民”“而后能为善”的结构 ,即精英训导大众 ,使大众有了救星而达到“虽待缲以绾汤 ,而后能成丝”的自成目的。早期儒家期望甚厚的精英 ,是伦理品性和政治规范的合一化人格载体。它身承历史已然确认的优良德性 ,又负载治人的适切措施。因此 ,可以说精英具有典型的保守主义者风格。但正是在这种保守主义者身上 ,早期儒家发现了伦理政治得以成功的人格代表。在这个意义上 ,它印证了
社会学家米尔斯关于精英的出现是一个历史问题的假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