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健全社会的机制(下)(2)
2016-03-24 01:06
导读:而分权监督要求必须确保民意代表的真实性和最高立法权,要求司法必须独立。在立法、行政、司法三权既分立又制约而达成的权力平衡中,司法权至关重
而分权监督要求必须确保民意代表的真实性和最高立法权,要求司法必须独立。在立法、行政、司法三权既分立又制约而达成的权力平衡中,司法权至关重要。没有司法独立就不可能有司法公正,就不可能有实质性的司法监督。与立法权、行政权相比,司法权对社会危害最小,是制约立法权、行政权的有力手段,但"司法部门既无军权,又无财权","既无意志,又无强制",是分立的三权中最弱的一个,很能够容易受到其他两权的侵犯。因此,实现真正的分权制衡必须实现司法权的独立。只有实行司法独立,才能确保法院的公正超然,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自由才有保障。司法独立原则的目的主要在于限制行政权的干预。法治的基本功能在于保障最低限度的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如果允许根据执政者的个别命令逮捕某人,没收其财产,那么,法官的独立性就不存在了。如果法官必须无条件地执行这种针对个人的特殊法律或政策,没有司法独立,那么法官就就成了警察,司法与警察行动就没有界线了。因而可以说,没有司法独立,就等于没有司法,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只能是一句空话。
社会对公共权力的监督制约中,公众传媒是最重要的。公众传媒由于其强大作用被人们称之为除立法、行政、司法之外的"第四种权力"。任何政府都重视宣传,因为它是除武力压制之外维持现存社会规范或引导社会变迁的最重要手段之一。由于政府控制了大部分重要信息的分配,又拥有对公众传播媒介的管理权,因此,国营的公众传播媒介很容易沦为政府的宣传工具。从而丧失其公众传媒的自由公正的本性。私营则如俄罗斯,大众主要传媒很容易受到垄断集团的控制。美国也是如此。这是由于市场的利润原则与传媒具有自发垄断性决定的。政府控制或垄断集团控制都不利于保持大众传媒的公正与自由。大众传媒如缺乏一定的独立与公正机制,则其作为社会监督与制约机制的重要一环是不完善的,甚至越锋利的刀运用不好产生的破坏性也就越大。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整理)
所以,首先必须切实保证公众传媒的独立和自由,必须变事前审批制为国际通行的事后责任制,这也是法律上"无罪推定"原则的具体运用。其次,健全的社会须对大众传媒进行一定的管理,在不压制舆论自由的前提下促其保持公正与独立,使公众传媒不沦为任何垄断性集团的工具。如美国联邦电讯委员会依据电讯法对广播事业的管理,其宗旨是监督
广播电视按照"公众利益,方便和必要"的标准来经营。这些标准主要包括:要有适当时间用来讨论公共问题,要有一定的当地实况节目,广告不可过多,等等。同时,电台和电视台还必须遵守"同等时间"、"公平原则"、"辩驳权利"的规定。"同等时间"是指当某一电台或电视台允许一名公职竞选者在该台进行竞选时,必须给予竞选该职位的所有其他候选人以同等机会;"公平原则"指电台和电视台在播放有分歧意见的公共问题节目时必须播放反对的意见;"辩驳权利"则是指在电台、电视中受到攻击的人有免费在该台进行辩驳的权利。
分权制约和新闻自由,构成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的最基本的体系。不认清这一点,我们就永远也不可能建立起有效的监督机制,只能任社会在不规范、不合理的的轨道上运行,任各种不负责任的决策、腐败、侵权行为咨意发展而消耗社会资源,激化矛盾,陷自身于被动地位,最后只能引发社会震荡以重建社会。萧功秦认为:"政治相对稳定的情况下,在社会公众与知识分子对现在秩序的认同程度还相对较高的时期,不失时机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以避免中国陷入糜散性腐败的陷阱,是中国首当其冲的大事。"是的,我们应该还有机会,但是绝不有太多的余地了。
社会公平机制
社会的公平机制是前面三种机制的基础。它建立在两个自然原则之上:人性平等和人们在社会的相互依赖关系。人性平等要求权利平等、机会平等;相互依赖则表明强者扶助弱者,不但是无可推卸的道义责任,更因为这会有利于全社会的发展而最终也有利于强者自己,过大的结果不平等也会危害社会的健康发展。无论是这种扶助,还是保障所有公民的机会平等、权利平等,都必须化做规范的、可操作的制度,才能避免随意性。具体而言,社会公平机制主要包含:1、所有公民的权利均等。公民平等自由的基本权利受宪法保障,各国宪法差不多都是这样写的,关键在于实际上怎么做。如果这些基本权利事实上又被某项法律或政府法规所限制甚至取消,这样的宪法是没有尊严没有意义的。所以必须要有违宪审查机制。2、机会均等和与此直接密切相关的教育均等。社会应尽可能地让每个成员有各种平等的选择机会和发展机会,社会非但不能对任何人设置任何人为的障碍,而且某些人一旦处于不利情况,还必须竭力把他置于和其他人同等的地位上。教育均等主要是指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均等,这是社会公正的重大保证。不仅指受教育的权利均等,而且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地位、条件也应是均等的。3、收入与生活条件均等,这又通过三方面保证:(1)公正的
社会保障体制;(2)享用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的均等;(3)征收合理的所得税、赠与税、继承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