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毛泽东对建设具有中国民族特点的社会主义的(2)
2016-07-02 01:03
导读:如果说,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所谈到的主要还是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的问题,希望通过与苏联的比较,寻找适合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具体道路、
如果说,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所谈到的主要还是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的问题,希望通过与苏联的比较,寻找适合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具体道路、具体 方法 ,那么,在其后的一段时间里,毛泽东则更多地从理论上探讨了如何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与中国实际结合起来的问题,并将这一问题上升到了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基本原则的高度。他的这些思想,主要表现在当时他同 音乐 工作者的谈话、同工商界人士的谈话中。
1956年8月,毛泽东在《同音乐工作者的谈话》中,开宗明义地指出:“实现社会主义革命的基本原则,各个国家都是相同的。但是在小的原则和基本原则的表现形式方面是有不同的。比如打仗的原理是一样的,都是攻、守、进、退、胜、败,但是在打法上,怎么攻,怎么守,各有不同,有很多的不同。”(注:《毛泽东文集》第7卷,第76页。)又说:“十月革命和中国革命,就有许多不同。苏联是由城市到乡村,我们是从乡村到城市。”(注:《毛泽东文集》第7卷,第76页。)毛泽东这里提到的“基本原则”和“小原则”的关系、“基本原则”和基本原则的“表现形式”的关系,也就是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与各国社会主义建设具体原则、具体路线、方针、政策的关系。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的普遍真理是基本原则、一般原则或大原则,是各个社会主义国家都必须共同遵守的原则;各国根据自己的国情制定的具体原则,具体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小原则”,是大原则或一般原则的“表现形式”。这些“小原则”或大原则的“表现形式”应该有所不同,而且必然不同。当然,大原则与小原则的区分本身也是相对的。相对于社会主义的普遍真理,相对于社会主义的一般原则,各国根据自己的国情所制定的原则是小原则,是各国建设社会主义一般原则的表现形式;而相对于本国建设社会主义的实践,这样的小原则便是大原则,是基本原则。根据毛泽东的看法,各国建设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是相同的,但具体原则、小原则又是不同的。
大学排名 在这篇著名的谈话中,毛泽东谈到了音乐、
舞蹈、文学、 艺术 乃至医学等问题,反复强调东西方、中国和外国的音乐、舞蹈、文学、艺术的基本原理是相同的,但表现形式却各有不同,如他说:“艺术的基本原理有其共同性,但表现形式要多样化,要有民族形式和民族风格。”(注:《毛泽东文集》第7卷,第76页。)又说:“有共性,也有个性,有相同的方面,也有相异的方面。这是 自然 法则,也是马克思主义的法则。”(注:《毛泽东文集》第7卷,第76页。)在谈到反对教条主义时,他回顾了中国革命的坎坷历程,“什么都 学习 俄国,当成教条,结果是大失败,把白区搞掉几乎百分之百,根据地和红军搞掉百分之九十,使革命的胜利推迟了好些年。这就是因为不从实际出发,从教条出发的原故。教条主义者没有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实际相结合。”(注:《毛泽东文集》第7卷,第79页。)在这里,与其说毛泽东谈论的是音乐、艺术等问题,还不如说是谈论马克思主义的一般原则与各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关系问题,是社会主义的一般原则如何同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际相结合的问题。他强调在音乐、艺术上要创造出中国自己的、有独特的民族风格的东西,强调“要向外国学习,学来创作中国的东西”(注:《毛泽东文集》第7卷,第82页。),“外国有用的东西,都要学到,用来改进和发扬中国的东西,创造中国独特的新东西”(注:《毛泽东文集》第7卷,第82页。),实际上不仅仅指音乐、艺术,而是告诫全党、全国人民,要在学习马克思主义、学习苏联经验的同时,结合中国的具体实际,创造性地建设具有中国“独特的民族风格”、“民族形式”的社会主义。所以,他在这次谈话中明确地指出:“马列主义的基本原理在实践中的表现形式,各国应有所不同。在中国,马列主义的基本原理要和中国的革命实际相结合。十月革命就是俄国革命的民族形式。社会主义的 内容 ,民族的形式,在政治方面是如此,在艺术方面也是如此。”(注:《毛泽东文集》第7卷,第7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