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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会计的缺失与重构(1)

2014-08-25 01:07
导读:审计论文毕业论文,诚信会计的缺失与重构(1)怎么写,格式要求,写法技巧,科教论文网展示的这篇论文是很好的参考: 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石,也是会计执业机构和会计人员安身立命
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石,也是会计执业机构和会计人员安身立命之本。作为企业信用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诚信会计,其一个基本职能就是为经济发展提供真实的财会信息。本文在对诚信会计内核进行考察及对诚信会计缺失原因分析的基础上,提出要建构诚信会计。  
  诚信会计内核的全景透视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更是信用经济。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竞争和信用是资本集中的两个最强有力的杠杆,而诚信正是信用制度的基础,诚信会计对企业的发展尤为重要。诚信度越高,交易的成本就越低,企业的竞争力也就越强。这是亘古不变的市场法则。
  
  诚信原则的法律源流
  诚信原则最早出现在古罗马法中,“相信他人会给自己以保护或某种保障,它既可以涉及从属关系,也可以涉及平等关系。”罗马法规定诚信原则意图在于对当时不周全严密的合同条款进行法律上的补救。资产阶级取得政权后,采取个人本位的法律思想,诚实信用原则仍是作为契约法或债法的原则,只是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补充,如法国、德国、日本等国均有相应规定,即将诚信原则作为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从而诚信原则成为现代民法最高指导原则,被称为“帝王原则。”社会主义国家同样将诚信原则作为民法基本原则,如我国《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另外,我国1992年《企业会计准则》、1993年《企业财务通则》、1999年修订的《会计法》以及2001年执行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均对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信息质量作出了规定,要求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这实际上是作为道德义务的诚信原则在法律上的体现。
  
  会计诚信的道德规范

(科教作文网http://zw.NSEaC.com编辑发布)


  一个国家的信用制度主要包括:政府信用、企业信用、个人信用,而会计诚信则属于个人信用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诚信催生诚信会计,没有会计诚信,也就没有诚信会计。会计若没有诚信,何谈会计信息质量?潘序伦先生说过,“立信,乃会计之本。没有信用,也就没有会计。”信是立身之本,更是立国之基。个人失信,害在数人,会计人失信,则无以立足于市。会计人员是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维护者,独立、公正、诚实地出具财务审计报告,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可靠,是其基本的职业道德规范。离开公正诚信,会计信息就失去价值且在一定程度上危害社会。
  
  诚信会计的法理解读
  从法律视角看,诚信会计具有以下表征:诚信会计具有人格性。这种人格性不仅是指伦理道德人格,而且从伦理道德上升到法律人格,将道德规则法律化,故诚信会计既负有道德义务,又负有法律义务;诚信会计具有财产性。信用的人格性与他拥有的财产、资本密切相关。在现代社会,判断是否是诚信会计,必须以其财产资本作为基础;诚信会计具有责任性。当企业对外提供的会计信息虚假、不真实,由此给他人造成损失时,必须以其财产对外承担法律责任。会计诚信与诚信会计的不同点在于会计诚信属于个人信用的范畴,它要求会计从业人员在执业时,必须诚实信用,不弄虚作假;而诚信会计则属于企业信用的范畴,它要求企业在向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员工发布经济信息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有欺诈行为。诚信既是会计行业对社会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也是该行业生存和发展的不竭源泉。
  
  诚信会计缺失的原因剖析
  
  经济的发展倚重诚信会计,呼唤诚信会计。然而,基于各种原因,我国诚信会计却严重缺失,假帐频频出现,这使得我国的市场信息扑朔迷离,难以甄别真伪。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整理)
  
  信用法制建设严重滞后
  实行市场经济以后,多种所有制企业的兴起,打破了公有制的一统天下,公有制企业由政府的附属物逐渐成为自主经营的法人实体。企业成了市场的主体,而有关的信用法制却远远没跟上。虽然我国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法》、《商业银行法》、《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刑法》等均对诚实信用原则有了一定的规制,并对违反诚信原则的虚假行为进行打击,但是由于我国缺乏一部核心法规为信用行业的发展确定基本的制度框架和系统的规范,且现行的法规或是过于原则,在实务中不能操作;或是缺乏前瞻性,对践踏信用的新型行为无法打击。从经济学的角度看,违约的收益大于成本。这样就很难遏止一些企业会计失信、违信的发生,造假当然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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