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电子商务模式财务及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对
2015-01-15 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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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电子商务的挑战,中国企业如何迈向电子商务时代,如何将
面对电子商务的挑战,中国企业如何迈向电子商务时代,如何将电子商务与财务及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相结合推动信息化建设,已经成为企业界和学术界关注的热点问题。本文从以下几方面谈谈构建电子商务模式财务及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对策。
一、创建电子商务模式财务及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发展的良好环境
1、政府应正确引导和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电子商务是新生事物,与传统的管理模式有一定的冲突,在我国推行电子商务最大障碍不是技术而是观念。目前全社会尤其是企业的信息化意识薄弱,有的企业宁可将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改造、发放奖金甚至用于请客吃饭上,也不愿将资金投资于企业的信息系统建设上。没有基础信息化建设,搞电子商务就是一句空话。推行电子商务比较成功的国家的共同经验表明:在电子商务的发展过程中,政府的支持、鼓励与引导至关重要。例如新加坡政府早在1990年就投资2.1亿新元建成全国贸易信息网TRADENET,且政府在进行普及性培训之后,强制规定自1991年起所有的进出口商品都要采用EDI(数据交换)报关。目前,新加坡EDI在贸易领域的应用达到95%以上,超过欧美发达国家水平。
电子商务在我国仍处于起步阶段,政府可以制定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优惠政策,引导电子商务的发展;通过宣传企业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推动电子商务在企业的应用;通过示范工程让企业真正了解电子商务,逐步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电子商务管理和运行机制,为电子商务模式财务及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2、应制定相关法律保证电子商务模式财务及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安全和有效。实现电子商务不仅需要良好的管理和运行机制,更为重要的是要有健全的法律保护。因为电子商务涉及到国内企业间或国际企业间的经济纠纷与国际仲裁,是各国政府不得不面对而又不能套用传统法律来解决的问题,这就需要制定一套完整的包括各国相关法律在内的国际法律体系。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http://www.nseac.com) 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在1996年6月提出了“电子商务示范法”蓝本,为各国电子商务立法提供了范本。目前,正在准备起草“电子数据交换法律层面和相关通信手段示范法”,倡议各国政府依照制定相关法律。
我国在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方面立法较早,从1986年的4月开始,我国相继制定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系统安全规范》、《计算机病毒控制规定》等系列法律,并在《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经济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中写入了计算机犯罪的有关内容,保证了计算机系统和信息安全。但是,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的电子商务安全法律,如“电子签章法”,“有关网上纳税法”、“电子发票法”等等。只有建立和健全有关电子商务的相应法规,才能保障电子商务模式财务及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处理的业务(如网上销售、网上采购、网上付款、网上纳税等)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因此,我国电子商务安全立法势在必行。
二、改进和完善电子商务模式财务及企业管理软件
1、应用国际领先技术。在软件中,力求应用国际领先技术,如基于WEB平台、B/S结构、纯JAVA、大型数据库等先进技术,满足我国大型、集团型企业分布式和体系化的管理模式,以及企业多元化制造和个性化服务等方面的需求。在保证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同时,又保证了电子商务和国际互联网环境下国内外企业间的商务活动的核算和管理。
2、支持业务协同的工作方式。财务与业务的协同一直是企业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在运用电子商务模式财务及企业管理软件之前,由于财务人员无权或无条件管理业务问题,而财务人员又要承担确保业务数据在财务上正确反映的责任,结果造成业务与财务管理脱节。电子商务模式财务及企业管理软件作为电子商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根本上促进财务和业务的协同。这种协同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