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审计公告制度在中国的发展(3)
2016-06-09 01:00
导读:三、国家审计的自我突破 从审计机关的角度看,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出现一方面是多种外力共同作用,适时顺势,应运而生的;另一方面则是审计机关自
三、国家审计的自我突破 从审计机关的角度看,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出现一方面是多种外力共同作用,适时顺势,应运而生的;另一方面则是审计机关自身作为年轻的国家部委本着对党和国家人民的事业高度忠诚,审时度势,开拓创新,当仁不让,锐意进取的结果。国家审计在体制和制度上面临的主要困难和有: (一)行政模式的局限 独立性是审计监视的本质特征。“独立”是指审计机构在组织、职员、工作和经费等方面独立于被审计单位,独立行使审计监视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以保证审计的客观、公证、权威和有效性。现有行政型国家审计模式导致的审计双重治理体制,在一定程度上使国家审计难以保持超然的状态,抑制了审计监视这把利剑的锋芒。《审计法》规定,审计机关作为政府组成部分之一,行政上隶属于本级政府行政首长的领导,业务上受上级审计机关的领导。各级审计机关领导均由地方政府任免、审计经费由地方财政保障,审计实际相当于地方政府的一个内审部分。而权力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经济***行为,又往往与地方经济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当审计涉及有关国家利益与地方利益、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题目时,就不得不考虑本级政府的意见,在查处中也难免瞻前顾后,很难完全站在国家的态度,依法进行独立有效地监视。 (二)依法审计环境的缺失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程的加快与深进,我国法制建设取得了很大成就,但仍存在着很多缺陷和不足。由于立法滞后或立法质量不高造成的无法可依或有法难依(如法规政策之间的前后不衔接或互相抵触)现象经常使审计职员无所适从,甚至造成审计与被审计双方各执一词,或者明知被审计单位的行为不对而苦于没有法规依据,使已经发现的题目无法落实。这无疑增加了审计工作的难度,并且潜躲着巨大的审计风险。 (三)责任追究制度不健全 一方面,党和政府仍缺乏健全有效的责任追究制度,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后的落实整改压力不大。很多题目的解决要依靠各级领导的批示,而领导同道不可能对所有题目做出具体批示。另一方面,在的制度和工作安排下,审计机关本身既缺乏直接处理处罚的权力也缺乏跟踪落实的热情,使很多审计结果没有得到有效利用。 这些客观条件的限制,大多是审计机关本身无法改变的,不利于审计事业的长足。实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是审计机关为了更好地履行监视职责,主动进步对自身工作的要求,采取与社会监视相结合的办法,借助社会监视的“外力”,克服法规不健全和制度局限等不利条例的自我突破。
四、由骤起“风暴”到基本制度 2003年,审计机关在不经意间掀起了“审计风暴”,显示了“公然”的气力-正确地说是从不公然到公然的气力,极大地进步了国家审计机关的权威和声看。2004年审计结果公告进一步步进正轨,审计结果公然化的步伐加快,表露的一些题目甚至更加严重,却没有在社会上再掀“审计风暴”,公众在高度关注的同时开始平静地接受这一举措。其中除往媒体炒作的成份的变化,也显示出公众的成熟和理智焕发出的适应力。这也提醒我们,审计机关要长久地保持相当的力必须实现审计结果公告由骤起“风暴”落实为基本制度,将公然的气力用制度的气力加以巩固。 (一)“公然”的意义和效果 审计结果公告所展现出的气力即“公然”的意义和效果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1)推动了政治文明的发展进程 公然透明是社会的大趋势,是现代政治文明的基本要求。“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止于公然”。审计结果公告不但打击了各种违法违游记径,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更推动社会在走向透明、走向公然方面迈出了更大的步伐,加速了中国政治文明的发展进程。 (2)审计机关的影响日益扩大 中国人喜欢用脸谱化、美名化的来记忆和传颂心目中的英雄形象。“审计风暴”一词及其背后所包含地新闻媒体对审计工作和审计职员的宣传极大地扩大了审计机关的着名度,树立了良好地形象。 (3)领导更加重视 社会***的关注也更加促进了国家各级党政领导对审计工作的重视,各方面关于支持审计工作、表彰审计职员、要求加紧落实审计结果的讲话和批示的报导日益增多。 (4)整改效果更加明显 假如说以上的影响是软效果,展现了审计结果公告的软气力,那么审计结果公然制度推行以来日益明显整改效果则是显而易见的。据统计发现2004年审计发现题目的整改效果为历年最好,审计监视成效更加明显。李金华审计长曾经多次表示:“今年的审计结果整改情况,可以说是20年来最好的。” (二)制度的气力 进步政府行为的透明度,铲除滋生官僚***的土壤,只靠刮一两次“风暴”显然是不够的。只有让审计结果公告变成审计署一项日常的制度,才能更好地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对政府和有关部分进行有效监视,审计工作才能发挥最大的效用。审计结果公告的本质是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政府的必要环节,目的是更好地履行审计监视职责,必须由制度加以规范并固定下来。审计公告制度的重要意义在于: (1)促进审计结果的落实 审计署向政府汇报工作固然有内部处理之嫌,而每年向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报告限于篇幅也只能突出重点、有所取舍,轻易引起争议。公然是公平和公正的基础,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是公然原则在时间上的延续,是纵向的公平和公正。当这一制度由审计署内部的制度上升为一种国家认可甚至法定的制度,必然可以减少很多关于公告实施正当性或公道性的争论以及抱怨的借口,而直接转进题目的定性、定量以及具体的整改落实措施。对没有审计或公告的单位也能起到举一反三的和警示作用。 (2)促进审计质量的进步 审计公告制度是一把“双刃剑”,它对审计工作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审计公告中表露的事实必须百分之百正确,审计定性处理必须客观公正,审计之后的整改必须得到公众的认可。公然是双方面的,审计和被审计单位的工作在一定程度上都置于社会监视之下,审计机关固然可以通过审计公告促进审计结果的落实,而任何疏漏和不当也都可能造成工作上的极大被动,因此必须切实贯彻温总理关于“严谨细致”的指示,严格执行《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树立认真负责,扎扎实实,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确保这项工作的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