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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制度建设的理论依据(3)

2016-06-14 01:01
导读:(二)遵循本钱—效益原则,注重审计制度的公道性 依据契约经济学原理,审计可以看作是为了减少信息不对称而设置的控制(监视),其目的在于降低
  (二)遵循本钱—效益原则,注重审计制度的公道性  依据契约经济学原理,审计可以看作是为了减少信息不对称而设置的控制(监视),其目的在于降低代理本钱。审计本身也有本钱,只有审计收益(代理本钱的降低)大于审计本钱时,审计才是公道的,才真正为社会所需要。美国学会在1976年发表的《基本审计概念公告》中提出,利益矛盾,远远性,复杂性和重要性是决定审计存在的基本因素,正是体现了本钱—效益原则的内在要求。(AA1973)从“受托经济责任论”出发,审计制度的建立不应该有任何的限制,只要存在受托经济责任,就应该进行审计。在这种观念的指引下,社会提出了各种要求与期看。如国家审计中,提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不仅要审计经理,而且要审计市长、省长;不仅要审计微观经济责任,而且要审计宏观经济效益。国家审计机关的审计干部一方面为承担了如此重要的使命而自豪,另一方面,又为审计资源缺乏,审计任务繁重而无计可施。从审计自身看,国家审计的本钱—效益的比例可能是十分理想的;但是从社会角度看,从促进各种经济契约关系的完善效果,可能会得出不同的结论。  从契约经济学的角度分析审计制度公道化的途径,可进一步拓宽我们的视野。公道设计激励制度,适当增加激励本钱,在有些情况下可以有效地降低审计监视本钱;注重培养良好的信誉和行为习惯,加强道德,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代理人自觉履行受托经济责任的机制。以德治国,以德治企业固然不是万能的,但的的确确是非常重要的。  (三)权责利配比(契约优化)状况,恰当定位审计的作用  契约的研究成果告诉我们,由于不确定性的存在和相应的交易本钱,契约通常是不完全的。但是,却存在满足一定约束条件下的最优契约。权利与责任的公道划分,激励机制的公道设计以及委托人与代理人共同承担风险是契约优化的基本条件。审计制度设计中,必须研究这些条件是否存在,是否完善。在契约本身存在严重缺陷的情况下,应该十分谨慎地界定审计的作用与责任。例如,在发达国家,市场化程度很高,上的***制度建设也较为完善,形成了职业经理人和公务员队伍,企业和政府治理都十分规范,在公平与透明的基础上,形成了对企业和政府运用经济资源的效率与效果较为客观有效的社会评价。在权责利关系配比较为公道的条件条件下,审计对促进企业及政府治理的化和市场经济的稳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中国,经济转轨过程中存在着很多特殊的题目,如党政和政企职责划分不清,国有企业所有者缺位,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不能流通等等,这些题目的共性是权责利不配比或配比不公道。审计制度的设计必须考虑这些题目,一方面着眼于未来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的改革,另一方面公道定位审计的现实作用。  依据“受托经济责任论”设计审计制度,往往忽视审计环境的制约,不恰当地夸大审计的作用。例如,很多人以为上市公司审计可以解决上市公司财务报表造假的题目,一旦发现题目,即回因于注册会计师未能尽责;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又使很多人期看通过审计解决干部***题目和干部选拔与任免中的种种题目。在很多领域,某项审计制度的推出,缺乏对相关条件的最少分析。  当然,权责利配比是相对的、动态的,审计可以、也应该积极地促进契约关系的不断完善。  (四)从解决信息不对称进手,公道把握审计重点  契约经济学研究表明,委托—代理题目的核心是信息不对称。审计的基本功能正是在于减少由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代理本钱。资本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导致社会资源优化配置的难以实现,公司治理中的信息不对称导致重大决策的失误,政府活动的信息不对称导致***与低效。但是,审计不可能根本解决信息不对称题目。如前所述,信息不对称可以进一步划分为两类:知识与行动。由于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知识的不对称导致的题目不可能通过审计加以解决。审计的着眼点是代理人对行动的了解、选择与报告。值得提出的是,委托人与代理人通常都要在契约的约定中明确代理人相应的报告责任,提供委托人需要的信息。审计是对信息的质量进行检查证实。  从“受托经济责任论”出发,审计监视的范围相当广泛。人们提出了事前审计、事中审计和事后审计要求,有些人将审计看成“监工”,要求对经济活动的过程实行实时监视。从改善审计效果出发,似乎审计实施的时间愈是提前效果愈好。在这里,两项重要的假定被忽略了:代理人承担建立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保障所承担受托责任有效履行的义务,审计是在此基础之上的独立控制;审计受到资源与知识的限制,不可能、也不需要胜任或取代代理人的职责与任务。多年来,审计效果从长期角度看并不理想,题目越审越多,重要的原因之一,是对委托—代理的核心题目缺乏明确的熟悉,审计重点把握不当,只注重具体的经济活动和经济事项的检查,忽略了整体信息质量改善的重要性。  简言之,审计重点的把握应着眼于契约的完善,其中基础的工作是促进信息质量的改善,以减少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通过对有关信息的审计,进步市场的透明度,进步政府活动的透明度,进步治理的透明度,对于市场经济的建设,现代政府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其影响将十分深远。根据中国的现实,完善财务会计报告规范,完善政府预算与决算报告制度,完善企业内部信息系统,对于充分发挥审计的作用至关重要,在已经开展的各种审计活动中,应当将促进各种报告规范及相关内部控制的完善作为目标之一予以应有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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