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我国审计法制体系的思考(3)
2016-06-21 01:02
导读:4、关于《注册会计师法》 我国现行《注册会计师法》是十年前制定实施的,业内人士早几年前就提出修改意见了。现在的题目是如何改。总的看,要吸取
4、关于《注册会计师法》
我国现行《注册会计师法》是十年前制定实施的,业内人士早几年前就提出修改意见了。现在的题目是如何改。总的看,要吸取近几年国际国内会计造假、审计失信的教训,集中解决审计师的独立性和诚信题目,以及事务所的内部质量控制题目。
5、关于审计法律法规与其他法律的协调
在建立我国审计法制体系时,要充分留意与其他法律的协调,主要是《审计法》与《会计法》、《公司法》、《证券法》、《银行法》、《税法》、《预算法》、《破产法》等法律的协调。最典型的是,目前我国《公司法》、《证券法》中尚未规定公司应当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的条款,这显然与建立企业制度的精神不符,目前很多上市公司没有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委员会,不能不说与此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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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2、徐瑞康等,《世界各国审计》,财政出版1993
3、邹传华译,“以色列内部审计法简介”,《审计》1999.1
4、廖洪、李德文,“我国国家审计研究的回顾与思考”,《审计研究》2002.3
5、《审计署2003至2007年审计工作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