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参与者行为与审计独立性(3)
2016-12-29 01:17
导读:三、对策与建议 我国转型的特点决定了我国政府在建立完善市场机制中的主导作用,作为市场机制一部分的审计服务市场也不例外。政府监管机构应从以
三、对策与建议 我国转型的特点决定了我国政府在建立完善市场机制中的主导作用,作为市场机制一部分的审计服务市场也不例外。政府监管机构应从以下一些方面进手,加强对审计市场的监管,进步审计独立性。 1 完善公司上市制度,进步上市公司质量。上市公司的质量高了,其盈余治理的必要性就会减少;公道设置公司上市应达到的指标,减少上市公司盈余治理的动机,从而减轻其给审计师施加压力的倾向性。上市公司质量的进步还能提升价值投资理念,从而培养投资者等信息使用者对高独立性的审计服务的偏好,有利于审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为树立品牌效应而进步独立性。 2 进一步推动事务所的合并,进步审计市场的集中度。要培育寡头型的审计市场,减少审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客户的依靠,从而进步审计师在审计谈判中的气力,增强其抵抗客户压力的能力。 3 加大对上市公司治理者的惩处力度,在此条件下加大对审计师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一种错误的观点以为只要进步对审计师的惩处力度,就可以达到进步审计独立性的目的。但在审计师失往独立性的案例中,无不都是审计师与上市公司的治理者合谋舞弊,审计师有责任,被审计单位治理当局也有责任,而且是后者舞弊在前,审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舞弊在后。对审计师的惩处重,而对治理者的惩处较轻,就会纵容治理者作弊并肆无忌惮的向审计师施加压力,从而更加不利于审计师保持独立性。 4 解决股票市场的同股不同权,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要早日公道解决全流通题目,发挥公司外部治理的作用。在尚未解决此题目时可以安排一些临时性的措施,比如在股东大会中,赋予流通股股东较多的权利,股东大会要通过决议,必须要得到一定比例流通股股东的同意,决议才能有效,以此解决“同股不同权的题目”;在董事会中,进一步完善独立董事制度,使其成为中小股东真正的代表。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有效缓解客户向审计师施加的压力,从而有利于进步审计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