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独立审计职业道德准则的改进意见(4)
2017-01-30 01:04
导读:2.根据法规要求,为诉讼预备文件或提供证据,以及向监管机构报告发现的违反法规行为; 3.接受同业复核以及注册师协会和监管机构依法进行的质量检
2.根据法规要求,为诉讼预备文件或提供证据,以及向监管机构报告发现的违反法规行为;
3.接受同业复核以及注册师协会和监管机构依法进行的质量检查。
准则中缺乏对如何履行保密义务的具体指导,国际职业道德规范中规定得就较为具体:注册会计师即使在社交场合也应对客户信息保密,要防止无意泄漏客户机密,尤其是对有长期合作交往关系的合作者以及家庭成员。还规定即使对潜伏客户,也要履行保密义务,即使在会计公司内部也要保密,这样的要求更加严格具体,能更好的保证注册会计师保深情识的进步。
另外,我国准则仅模糊规定可以在为法律诉讼预备文件或提供证据的情况下表露客户信息,国际准则则更明确地提出可以为了保***律程序中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利益,这无疑在独立审计行业面临诉讼危机的今天,为注册会计师提供了保护。国际准则还说明可以根据技术标准及职业道德的要求适当表露客户信息,这种灵活也值得鉴戒。美国的守则解释中也做出了保密义务的例外规定,其中第四条就是应对AICPA职业道德部的调查:假如职业道德部以为注册会计师技术处理不充分,有可能检查其工作底稿,会计公司此时不得以保密义务为由拒尽接受调查。
我国准则中还作出这样的提醒:注册会计师在决定表露客户有关信息时,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1.是否了解和证实了所有相关信息;
2.信息表露的方式和对象;
3. 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固然这样的规定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护注册会计师免收不必要的伤害,但给外界造成了一种行业保护的错觉,也使得注册会计师在应当进行信息表露时患得患失,错过良机。
㈥或有收费
我国准则中规定,除法规答应外,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以或有收费方式提供鉴证服务,收费与否或多少不得以鉴证结果或实现特定目的为条件。但在准则的其他条款中并未明确规定鉴证业务的具体范围,也没有指出那些业务答应采用或有收费。
(科教作文网http://zw.NSEaC.com编辑发布) 美国守则302的解释中提到了不得采用或有收费的具体规定:
1.财务报表审计或复核;
2.代编财务报表,而该报表会员有可能或可以公道推断为有可能为第三方使用,并且会员代编财务报表的行为不独立性。
3.未来财务信息的检查。
这种具体指导可操纵性较强。
㈦ 后续题目
,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后续教育中,比较重视技术培训和执业培训,忽视了职业道德的后续教育题目,在专业的学校教学中也并未专门开设职业道德方面的课程,使得我国职业道德教育环节薄弱。
三、职业道德准则的改进意见
(一)总体设想:
1. 现实性与超前性
固然我国独立审计行业尚不成熟,给职业道德建设带来种种挑战,但职业道德准则也应具有一定的超前性与预见性,这样才有利于指引我国独立审计行业迅速前进。同时在准则的实施和制定过程中也要留意适当的性和现实性,防止“空中楼阁”。
2.特色与国际趋同
国际上职业道德规范建设的宝贵经验固然值得为我所用,但在使用时应留意结合具体情况,不能照搬照抄。
3.概念框架与准则操纵指导体系
目前我国职业道德准则的指导思想等已与国际水平十分接近,但在改善我国独立审计行业职业道德水平方面的作用还有待挖掘,究其原因,主要是准则的可操纵性不强,行业监管不够。应当在保持概念框架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操纵体系。
(二) 具体意见:
1. 设立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水平追踪制度,建立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信用档案, 从外部强制驱动注册会计师进步职业道德水平。
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下,设立专门的职业道德监管机构,实施有效监管。
将事务所纳进职业道德监管的范围,而不是仅仅针对注册会计师个人。也就是加强注册会计师职业团体的建设,注册会计师职业团体为维护自己的声誉和形象,就会自觉地加强对内部从业职员职业道德水平的培养,加大对内部从业职员不道德行为的惩罚力度,从而促使每个注册会计师增强对职业道德的重视,也能增强行业凝聚力,促进整个行业职业道德水平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