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设置动机的实证研究(3)
2017-08-02 01:19
导读:审计委员会设置与上市公司各项增长率指标关系的非参数检验结果显示,设置审计委员会的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收人增长率低于未设置审计委员会的上市公
审计委员会设置与上市公司各项增长率指标关系的非参数检验结果显示,设置审计委员会的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收人增长率低于未设置审计委员会的上市公司;而主营利润增长率则远远高于未设置审计委员的上市公司,但上述差异不具有边际意义上的显著性;设置审计委员会的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增长率远远显著高于未设置审计委员会的上市公司,这与我们的假设形成相反的结论。因此,目前我国上市公司设置审计委员会的动因并非是由于上期较差的财务表现而引致的。从另一个角度也反映了上市公司对信用的忽略,即那些财务增长率差的上市公司并没有通过规范董事会的运作,增加投资者的信心的倾向。
表2还显示,设置审计委员会的上市公司上期的净资产收益率、股东权益比率、每股收益、主营业务利润以及每股净资产显著高于未设置审计委员会的上市公司。因此我们可以认为,拥有良好财务绩效的上市公司较财务绩效较差的上市公司更加重视审计委员会的建设。进一步表明我国上市公司设置审计委员会的目的不是由于较差的财务业绩而引起的。
对于假设2,表3数据显示,设置审计委员会的平均上市时间显著短于未设置审计委员会的上市公司。也就是说,上市时间短的上市公司与上市时间长的公司相比,更加重视董事会制度的建设,这可能一方面是因为上市公司本身的自我要求,另一方面或者说更重要的是由于政府监管的强制性要求。这表明政府的监管政策对于完善上市公司董事会制度的建设起着积极的作用。
对于假设3,表4显示设置审计委员会的上市公司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以及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显著高于未设置审计委员会的上市公司。这与我们的假设是一致的。说明由于大股东投资于企业的资金比较多,较中小股东更加关注其投资的回报。当一种制度设计对其利益有益时会积极支持。但我们对第二大股东、第三大股东、第四大股东以及第五大股东持股比例与审计委员会设置的实证观察显示,他们之间未呈现显著的关系。我国上市公司中第一大股东更加关注审计委员会的设置,从这一角度来看,大股东治理有其积极的作用。
本文来自中国科教评价网
审计委员会设置与股权结构关系的观察显示,设置审计委员会上市公司的国家股比重略低于未设置审计委员会的上市公司;而设置审计委员会的法人股比例高于未设计审计委员会的上市公司;设置审计委员会的上市公司的流通股比例略高于未设置审计委员会的上市公司,但差异均不显著。这说明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的设计与股权结构并没有显著的关系。假设检验的结果并不支持我们关于流通股比例高的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设置的可能性更大的假设。
对于假设4,表5显示设置审计委员会的上市公司的董事会规模略低于未设置审计委员会的上市公司,但差别并不显著。一定程度上表明上市公司并未由于董事会规模的增加,而增强其通过审计委员会的设置提高监管水平的动机;审计委员会设置与独立董事比例关系的实证结果显示,设置审计委员会的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比例微高于未设置审计委员会的上市公司,但差异并不显著。这表明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尽管在监管部门的强烈呼吁下建立了,并且基本达到中国证监会的要求,但作为独立董事发挥作用的主要途径之一的审计委员会的设置还没有受到重视。
审计委员会设置与董事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以及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比例的假设检验结果表明,目前设置审计委员会的上市公司的董事长持股比例略低于未设置审计委员会的上市公司;设置审计委员会的上市公司的董事平均持股远远高于未设置审计委员会的上市公司的董事平均持股;同时设置审计委员会的上市公司的持股董事的比例也高于未设置审计委员会的上市公司。但上述差异均不显著。也就是说,我国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的设置与董事持股比例、董事长持股比例以及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比例没有显著的关系。因此,可以认为持股激励没有促使董事对审计委员会的设置产生更大的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