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工资”存在的弊端及其审计(2)
2017-08-13 01:35
导读:(4)是否对会计记录实施了控制。如以现金支付工资时是否得到必要的收据。发放工资时是否有通知单,并是否具体列明付款总数和所有扣除数。是否逐
(4)是否对会计记录实施了控制。如以现金支付工资时是否得到必要的收据。发放工资时是否有通知单,并是否具体列明付款总数和所有扣除数。是否逐期编制工资调节表,对重大差异和工资变化进行具体列示。
(四)重视对应付工资业务处理流程审计,最大限度地降低审计风险。应付工资业务处理流程是:考勤记录→审签→审查→分配→稽核→审定→记账发放→核对,所以应对每一环节进行审计,具体包括:
(1)工资记录职员是否对职工出勤情况进行了完整性的初始记录;
(2)劳资部分负责人是否对编制的工资提取表和工资发放表进行了认真地审查并签章;
(3)会计职员是否对工资提取表及工资发放表进行了客观地审查;
(4)会计职员是否对有关工资用度在各个受益部分之间进行了公道性分配,并填制工资分配表,填制记账凭证;
(5)稽核职员是否对工资的记账凭证及所附的原始凭证进行了谨慎性审核并签章;
(6)会计主管职员是否对记账凭证及所附原始凭证进行责任性复核,并在记账凭证上签章;
(7)职员是否根据记账凭证进行了合规性性登记账簿;
(8)有关职员是否对现金支票进行了正当性签发,并向职工发放工资;
(9)会计职员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对总账及有关明细账进行了公允性核对。
(五)慎重地选择应付工资的审计切进点,确保应付工资审计目标的实现。具体包括:
1、应付工资的正确性审计;
(1)审计计时工资时,查考勤记录是否齐全真实;病事假是否按规定手续报经领导批准;
(2)审计计件工资时,查计件记录是否齐全真实;产品完工的质量是否经检查职员检查确认;工资结算单是否与计件记录相符。
(转载自http://www.NSEAC.com中国科教评价网)
(3)查工资结算单中的代扣款项是否正确,有无多扣、少扣或不扣现象。
(4)查工资结算单中的实发工资的计算是否正确。
2、工资总额的合规性审计:
(1)审计工资总额时,查其计进的各项支出是否符合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及《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规范,即工资总额为基本工资、奖金、补助、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
(2)审计洗理卫生费、上放工费补贴时,查其是否计进工资总额中的“补助和补贴”项目内;
(3)审计误餐补助时,查其是否计进工资总额并计征个人所得税;
(4)审计住房补贴时,查其是否计进本钱用度(但不能作为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费的计提依据和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基础)。
3、工资的正当性审计:
(1)审计效益工资时,查工资总额和效益挂钩方案是否经
劳动保障部分、财政部分批准,手续是否正当;批准的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办法是否认真执行;1999年前挂钩是否以上年工资清算应提取的工资总额为基础(并考虑调整因素),1999年后(含1999年)挂钩企业是否以上年国家统计局工资总额年报数为基础;企业按批准的工效挂钩办法提取的工资总额超过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部分是否在所得税前就扣除;应提未提含量工资应计进工资储备基金而其是否以“工资结算单”的形式流进“小金库”。
(2)审计计税工资时,查发放工资超标准部分是否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由于只有在计税工资标准以内的,才按实际扣除);是否存在缩小工资总额,扩大职工人数达到少交所得税的目的。
4、工资发放的公道性审计:审计工资发放时,查其是否及时发放工资:工资领取职员是否在领取工资的同时,在工资结算单上签字以示领取工资;未领取的工资是否进行了会计处理;是否存在着借发工资滥发奖金、福利的现象;是否存在谎报发放工资套取现金行为;发放给职工的住房补贴是否专户存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