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利润操纵及其表露与审计(4)
2017-08-27 02:15
导读:3、实施以下必要审计程序,以确定关联交易是否已作适当记录:(1)询问治理当局,以了解关联方交易的目的及定价政策。注册会计师对关联方交易目的
3、实施以下必要审计程序,以确定关联交易是否已作适当记录:(1)询问治理当局,以了解关联方交易的目的及定价政策。注册会计师对关联方交易目的的了解程度通常应达到使注册会计师能够充分理解该交易对被审计单位生产经营的影响程度为止。(2)检查有关发票、协议、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文件。这有助于证实关联方交易的实质与形式是否相符,协议数目与实际数目是否相符。(3)确定有关交易是否已获股东大会、董事会或相关机构及治理职员批准。若未获批准,一方面说明该交易的正当性、合规性有,另一方面也反映出被审计单位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薄弱。则注册会计师不仅要审核该笔交易的表露情况,而且要重新评价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扩大审阅范围。(4)检查会计报表中关联方交易金额及相关信息表露的公道性。(5)核对关联方之间同一时点的账户余额,必要时与其他注册会计师沟通,核实关联方某特殊的、重要的、有代表性的关联交易。这有助于发现那些存在虚假记录的关联方交易。(6)检查有关抵押、质押品的价值及可流通性。若发现有抵押、质押品的价值与实际价值不待或可转换性差等情况,注册会计师应对这类交易的对象做重点检查,以确定交易对象是否为关联方,相互之间的交易是否为关联方交易。
4.必要时,追加以下审计程序,检查重大关联方交易:(1)询证关联方交易的条件及金额,并检查关联方拥有的相关证据。这主要是为了核对被审计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的真实性。(2)向有关中介机构询证或与其讨论关联方交易的相关重要信息。这有助于注册会计师对已识别的关联方及其交易进行复核,还可能有助于注册会计师发现未知的关联方及其交易。(3)就重大应收款项及担保,获取关联方偿债能力的信息。若该关联方偿债能力较弱,而被审计单位却仍与其进行数额较大的购销活动或为其担保,通常意味着被审计单位可能另有目的,这就要求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与这类关联方所进行的交易做重点审核,以查明这类关防方交易在会计报表中的表露是否真实与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