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探我国网络消费的现状及发展策略毕业(2)
2014-08-30 01:24
导读:1.网络消费的理念尚不能完全被公众接受。对于大多数公众而言,购物的过程就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对于一种不能看到实物,光是看几张图片几句描述就
1.网络消费的理念尚不能完全被公众接受。对于大多数公众而言,购物的过程就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对于一种不能看到实物,光是看几张图片几句描述就欣然付钱,然后在经过漫长等待后才能拿到手的购物方式实在与传统有些格格不入,也难怪在网络消费刚刚兴起之时,通过网络买东西常被别人认为是惊人之举。即便是发展到现在,网络消费也几乎仅是35岁以下年轻人的专利。
2.物品比起传统生活中而言尚不够丰富。根据调查结果发现,网民在网络上所购买的物品当中,所占比例最大的是书籍杂志、音像制品,其次是手机、MP3、电脑配件等消费类电子产品,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商品在网络消费中所占比例极小。因为受到购买成本、送货速度、信息表述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传统的日常消费特别是小额的消费基本不在网上实现。网络极少提供对于交易额特别大的物品如房产、汽车等的购买。所以相对而言,在目前的网络条件下,只有真正能够体现便利与廉价的物品才是网络消费的主打商品,实际上,加上汇款成本与运费,廉价的优势不可避免地会被削弱。
3.买卖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虽然说所有商品都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而由于网络的虚拟性,主要是因为买卖双方客观的空间距离,提高了这种不对称的程度。从产品的产地、性能、使用条件、包装等在内的诸种信息难以在相对简短的描述中陈述清楚,所谓百闻不如一见,即便是准确的尺寸、重量、颜色等信息的说明也不可能比实际看一眼、掂量一下更直接、客观。而对于网上流行的二手物品买卖而言更是不可能完全细致,“九成新”几乎成了所有二手物品的共同描述,更有早已超出保修期限的物品都屡屡自称“九五成新”,就算是按通行做法展示物品的图片资料,都经常是经过实际美容和图片加工双重处理后的作品,更甚者直接放上产品的资料图片,真是“仅供参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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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网络成了推销非法商品的帮凶。非法出版物、盗版软件、进口洋垃圾、三无商品、违禁物品、假冒名牌甚至偷来的赃物,等等。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物品在网上大行其道,而且大有市场,这些物品在市场上的买卖严重侵犯了版权人的正当权益、助长了社会的不良歪风、给社会带来了潜在的危险,更甚于对国家的金融秩序造成了冲击。据美国
电影协会公布的一项官方统计数字显示,2005年,全世界范围内的电影盗版让美国政府共损失税收61亿美元,电影公司的损失更是无法估计,而各种盗版的传播形式中,主要的“功劳”还是要归功于网络。
5.网络消费中的风险问题。不可否认,在网络消费中,风险问题一直是绝大多数人最为顾虑的一大因素,而这个风险又存在于网络消费的多个环节中。在下订单之时,可能与你交易的对方本来就是一个骗子,演的是“肉豹子打狗”的悲剧,就算收到了货物,尚不敢庆幸,也要非常仔细地检查是否和网上描述一致,万一在使用一段时间后出现问题,大多数情况是投诉无门;在运输过程中,可能承运方的原因造成商品损坏或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