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伦理守则现况:以社会层级(5)
2015-07-15 01:31
导读:不夸大资讯科技的能力 避免使用专业术语 保护顾客的资讯 拒绝涉入利益冲突的情况,除非当事者已被告知 同僚 不可以毁谤同事 教育同事 专业组织 对违
不夸大资讯科技的能力
避免使用专业术语
保护顾客的资讯
拒绝涉入利益冲突的情况,除非当事者已被告知
同僚 不可以毁谤同事
教育同事
专业组织 对违反守则的行为提出报告
专业 将标准的行规纳入生活之中
训练个人在角色扮演上的能力
不隐瞒专业知识(除非会伤害到第三者)
违反惩处 终止证明
清楚的处置
(二)、伦理议题分析
本文依据文献的整理结果,有九个伦理议题(包括财产权、隐私权、机密、专业品质、公平、责任、软体风险、利益冲突及未授权存取等)是目前较严重且常见的社会议题。以下是-一议题的含意及其相关文献:
(1)财产权(property rights):资讯财产权,如智慧财产权、专利权等,是指资讯资源之拥有者具有对该资讯资源持有、处置及使用之权力〔Conger 1994〕。有形的财产如软体、硬体、文件等,无形的财产如设计理念、开发等〔Conger 1994〕。财产权基本上是保护个人资讯资源免于误用(misuse)或滥用(abuse)。虽然已有部份的法律用来保护资讯财产权,但许多议题的发生还是属于伦理层面,因此资讯人员应该避免盗用别人软体与抄袭别人设计理念(Smith and Parr 1993)。相关讨论〔Elmer-Dewitt 1994;Anderson 1993;Smith 1993;Bynum 1992;Forester 1990〕。
(2)隐私权(privacy):隐私权是对个人资讯的一种保密,该资讯之所有权为当事人所有。Culman(1993)定义隐私权为个人对于其拥有之资讯有公开或使用上的权力。因此监听、偷窥别人电子邮件或贩卖客户资讯等行为都可能侵犯隐私权(Sipior and Ward 1994;Miller 1991)。因此资讯人员在搜集、储存、处理、及传送资讯时应该重视资讯所有权人之隐私权。相关讨论参考〔Smith 1996;Conger 1994;Anderson 1993;Guynes 1989;Taylor 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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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机密(confidentiality):机密要求资讯人员保护资讯未授权的取得与使用。机密与隐私权非常类似,都是对个人资讯的一种保密,主要的差异在于被侵犯之当事人是否拥有该资讯之所有权。考虑如下情况:汤姆是财务分析师,-日必须使用电脑去取得股票与债券等资讯,某日他发现他的电脑也可以存取到其同事的医疗资讯,而这些资讯并不与其工作需要有关,因此若汤姆偷窥这些人的资讯,他便侵犯到别人的机密(采自Johnson 1993)。由于储存这些医疗资讯的资料库之所有权为公司所有,非属于当事人,因此汤姆只能算侵犯到别人的机密。相关讨论参考〔Conger 1994;Anderson 1993;Guynes 1989;Perrolle 1987;Laudon 1986〕
(4)专业品质(professional quality):资讯人员应努力于专业工作的程序及产品上,以达到最高的品质。基于此,资讯人员应取得并维持专业能力,接受并提供合适的专业评论,与他人分享专业知识,维持高度个人标准,将标准的行规纳入生活之中。相关讨论〔Anderson 1993;Gotterbarn 1991〕
(5)公平(fairness or discrimination):资讯人员应该展现公平、诚实、客观的观点来提供专业服务,不可有歧视的行为,以避免伤害到别人。例如,软体公司必须在相同的基础上,将新版的软体提供给客户,不可对客户有区别待遇;资讯系统的设计也不能考虑性别或肤色上的差异。相关讨论参考〔Anderson 1993;Perrolle 1991;Frenkel 1990〕。
(6)责任(liability):资讯人员应该了解及遵守现存专业相关的法令,并接受个人工作上的责任,未经完整测试的资讯产品不可交付给使用者。例如许多软体开发人员常认为软体很难完全没有(bugs),尤其是初版本的软体。因此,软体开发人员若认为由客户的使用来发现问题,再来修改,要比他们直接发现问题来得容易,这是对专业品质的不负责〔Parker 1990〕。相关讨论参考〔Conger 1994;Anderson 1993;Pressman 1991;Parnas 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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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软体风险(software risks):资讯人员对于对电脑系统的冲击应有完整的了解及详细的评估,特别是风险上的,避免让电脑产生不良的后果。例如不可隐瞒软体的潜在问题(bugs)或是为了期限而轻忽产品的测试,这些可能造成伤害〔Gotterbarn 1991〕。相关讨论参考〔Conger 1994;Anderson 1993;Pressman 1991;Clark 1990〕。
(8)利益冲突(conflicts of interest):资讯专业人员有专业知识与技能来设计产品或提供服务,因此他们具有权力,若权力使用不当,会引起利害冲突〔Anderson 1993;Dejoie 1991;Paradice 1991;Bommer 1987〕。所以资讯人员应该在责任及权力中取得平衡,考虑使用者所受到的,对产品设计可能涉及的权力运用,必须是减少伤害并增加大众的利益为前题。相关讨论参考〔Stevenson 1987;Bayles 1981〕。
(9)未授权存取(unauthorized access to computer system):资讯人员应该建立他们在中的诚实形象,在授权下才能使用电脑及通讯资源。考虑如下情况:汤姆正利用电脑进行一项计画,但这计画尚未完成前,执行此计画所需的资源(如硬碟配额或CPU时间)已用完,除非再增加个人计算资源,否则计画无法如期完工。因此,即使汤姆知道系统管理者的密码,并可用来为自己再增加计算资源的配额,但在未授权的情况下,他不可以如此做(采自Gotterbarn 1991)。相关讨论参考〔Conger 1994;Anderson 1993;Spafford 1992;Denning 1990〕。
根据以上的分析架构,本文将五个IS组织的资讯人员伦理守则,依据伦理守则可适用的议题进行归类,最后置入分析架构中,得到的结果如表6至表10所示。表6至表10之格子中出现的数字分别对应至表1至表5之伦理守则编号,格子中的数字表示该编号的守则可以适用该格子所对应之社会层级的伦理议题。为了使伦理守则的归类过程与结果具有一定的客观性,-一伦理守则的研读与归类工作,均有二位者分别独立进行,并共同比对守则的归类结果。若二位研究者对守则的归类结果不一致时,则进行讨论;若讨论结果仍不一致时,另一位研究者亦加入该份守则的研读与归类工作,最后则由三位研究者共同讨论,以达成守则归类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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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五大资讯专业组织的伦理守则之比较分析
一)、ACM的伦理守则分析
根据ACM的伦理守则分析表(表6所示),可以很清楚的发现在社会层级中,守则主要针对公众层面来进行约定,而且在这一层级的九个议题中,伦理守则涵盖地相当完整。除了专业品质之外,-一个伦理议题都有三个以上的守则规范。另外,针对雇主、顾客及专业层级也规范一些伦理议题,但是所涵盖的不及社会层级完整。ACM完全忽略同僚间的伦理议题,这是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可能是因为ACM为学术研究的专业组织,因此忽略同僚之间的伦理议题。
表6. ACM伦理守则之「社会层级」及「伦理议题」分析表 (略)
(二)、DPMA的伦理守则分析
根据DPMA的伦理守则分析表(表7所示),同样地可以很清楚的发现在社会层级中,守则主要针对公众层面来进行约定,而且在这一层级的九个议题中,伦理守则涵盖地相当完整,除了专业品质及软体风险二项议题只有一项伦理守则规定之外,-一个伦理议题都有两个以上的守则规范。另外,针对雇主层级的伦理守则涵盖范围来看,虽然不及公众层级完整,但是也非常广泛,其中针对成员与雇主间的利益冲突议题特别重视,有七条守则规范,可以知道DPMA强调的是与雇主间应该利益共享的原则,但是也因此忽略了规定专业人员应该顾及雇主的隐私权及机密方面的议题。DPMA完全忽略同僚与顾客两个社会层级的伦理议题,可能是因为DPMA成立的组织宗旨影响,其组织宗旨为「主张对从资讯获得利益的组织成员、雇主及社区,尽其效率、责任的管理」,所以忽略顾客及同僚两方面的伦理议题。
(略)
(三)、CIPS的伦理守则分析
从根据CIPS的伦理守则分析表(表8所示),从社会层级面来看没有涉及专业组织及成员一项,守则主要针对公众、雇主与顾客层面来进行约定,专业与同僚间的规定也有一些。CIPS会忽略对专业组织及成员间的伦理议题,可能是因为CIPS的成立目标在于促尽专业人员技术的进步,重视技术忽略了专业组织及成员间的问题。另外,从九个伦理议题中,很明显地集中在「专业品质」的议题规范上,更证明了CIPS重视专业人员技术品质的组织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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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8. CIPS伦理守则之「社会层级」及「伦理议题」分析表 (略)
(四)、BCS的伦理守则分析
根据BCS的伦理守则分析表(表9所示),可以很清楚的发现在社会层级中,守则主要针对专业组织的层面来进行约定,而且在这一层级的九个议题中,伦理守则涵盖地相当完整,可能的原因是因为BCS的角色是在建构英国电脑业的能力、行为及伦理的标准,所以特别重视专业组织的问题。另外,针对雇主、顾客及公众层级也规范一些伦理议题,但是所涵盖的不及专业组织完整。BCS完全忽略对同僚的伦理议题,这是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BCS以一句“如同英国的独占组织,所有适用于组织的,也适用于专业中”来涵盖对专业的伦理议题,似乎不够明确。另外,针对伦理议题来看,BCS对雇主与顾客的责任及对专业组织的专业品质与利益冲突问题特别重视。
表9. BCS伦理守则之「社会层级」及「伦理议题」分析表 (略)
(五)、ICCP的伦理守则分析
表10. ICCP伦理守则之「社会层级」及「伦理议题」分析表
(略)
根据ICCP的伦理守则分析表(表10所示),可以发现在社会层级中-一个层级都有规范到,但是,也因此使得-一个层级所规范的伦理议题之涵盖广度有限,可能的原因是因为ICCP的角色定位模糊的因素。虽然ICCP没有上述组织规范集中的现象,但其伦理守则也有偏向雇主与顾客的现象。另外,针对伦理议题来看,ICCP忽略了财产权的规范,却特别强调在专业品质一项,这可能与它强调资讯人员资格证明的检验有关。
六、综合讨论
我们综合上述五个表(表6至表10)的结果,以社会层次及伦理议题为主轴,将这五个表中的-一格子的伦守则个数作一加总,得到表11。表格中的数次代表五个IS组织之伦理守则可适用至该社会层次之议题总数,颜色部份表示各列(社会层次)或行(伦理议题)之议题总数的累计,从中获知全球五个IS组织的伦理守则有下列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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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1. 五个IS组织伦理范围综合分析表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