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质与非物质:传统工艺美术的保护与发展(6)
2013-06-02 01:01
导读:对全国大多数的传统工艺美术行业而言,一方面是技艺失传,一方面是现有技艺面临无人承续的状态。过去子承父业,现在因为现代教育和经济的发展,就
对全国大多数的传统工艺美术行业而言,一方面是技艺失传,一方面是现有技艺面临无人承续的状态。过去子承父业,现在因为现代教育和经济的发展,就业渠道拓宽,相当多的子女不愿继承父母的工艺技艺和职业生活,原因一方面是手工艺操持的辛苦,另一方面则是传统手工艺非得数年乃至数十年的劳作和体悟才能达到一定的高度,对于急功近利的当代人而言,确实视为畏途。
传统工艺美术的保护与发展,关键是人才的培养。在对广东、福建、浙江、江苏等十余个省市工艺美术企业、研究所考察中发现,20世纪80年代是传统工艺美术发展的黄金时期,其基础是前三十年培养的人才。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形成的工艺美术企业大多是集体所有制企业,也有不到10%左右的国有企业,这些企业在地方工艺美术总公司或轻工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几乎从一开始就以现代的方式如工艺美术职业中专学校、厂办或公司办职工技校等方式培养人才。1956年创建的国家级的中央工艺美术学院也承担着工艺美术人才的培养任务,再加上各工艺美术工厂、企业普遍采用师傅带徒弟的形式培养的青年技术工人,形成一个庞大的工艺美术技术人员群体。这些技术力量为80年代以来工艺美术行业的大发展做出了贡献。但90年代体制转型后,个体和民营企业成为传统工艺美术行业的主体,这些企业把主要精力放在产品生产和经营上,人才培养主要靠传统的师傅带徒弟的单一方式,而且数量和质量已不能适应行业和文化事业发展的需要,后继乏人的现象已经开始制约行业的发展。尤其重要的是,以往人才培养的国家性、计划性、长远性以及各级办教育的积极性,现在已经大打折扣,原有的工艺美术技术学校和高校,由于各种原因大多数已不从事传统工艺美术的招生和教学,致使传统工艺美术的人才培养缺失了最重要的一环。长此以往,其后果严重,现在到了需要从国家层面上关注和解决这方面教育发展和人才培养问题的时候。
八、传统工艺技艺和大师的保护
在现代科技迅速发展、日益渗透到各个领域的今天,传统工艺技艺的保护已成为迫在眉睫的大事。1997年国务院颁布《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迄今,北京(2002年)、上海(2001年)、江苏(1993年)、广东(2004年)、河北(1999年)、浙江(2000年)、安徽(2005年,草案)、四川(2004年)、重庆(2005年,草案)等9个省市先后制定或颁布了相应的地方工艺美术保护条例或办法。江苏无锡市是我国最早提出对传统工艺美术实行保护条例的城市(1989年),江苏省作为传统工艺美术大省,也早在1993年9月的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通过了《江苏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暂行条例》,1997年7月又颁布了修改后的《条例》,涉及总则、管理、生产经营保护、人才培养和保护、技术保护和开发、奖惩等七章的内容。
从国务院1997年的保护条例至今已有十年时间,在全国各省市(包括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等)中,仅有不到四分之一的省市制定了相应的办法和条例,可见其重视程度是不够的。东邻日本,早在明治初年即颁布《关于保存古器旧物布告》,1915年又发布《古社寺保存法》,在此基础上,1950年又制定了《文化财产保护法》,1974年制定了《关于振兴传统工艺品产业法》,地方政府对这些法令和规定极为重视,不仅设定相应机构,而且制定更为完善的办法,各方面给予支持和落实。至1977年日本全国47个都道府县都设立了专门的管理机构,47个都道府县及3261个市镇村中的3055个制定有文化财产保护条例,分别为 100%和93.7%。而我国在国务院颁布保护条例后十年,制定地方保护条例的省市不足25%,更不要说市、县、镇、村了。
对技艺的保护,要从对工艺美术大师和技术人才的保护做起。在这方面,日本的经验同样可以借鉴。日本在《文化财产保护法》中,将传统工艺作为无形文化财产加以保护,在全国普查的基础上,制定了相应的认定和指定办法,被指定为重要无形文化财产的传统工艺技能有陶瓷、染织、漆器、金属工艺、竹木器工艺等三十几类,被认定的技艺保持者有个人、综合(两个人以上)和团体三种形式。20世纪50年代中期,被认定的人多为行业中最高水平的代表,与我国第一届工艺美术大师相类;现在,这些人多已去世,但其有第二、第三代的保持者。这些人往往作为“人间国宝”受到国家和各级政府的多方面的保护与支持,政府支持这些技艺保持者尽可能多地招收徒弟,自1974年起,每年拨付200万日元特别补助金,用于培养继承人和提高保持者的技艺水平。政府还组织力量对有消亡危险的技艺、高龄艺人和重要无形文化财产采用各种方式进行调查记录,并进行展示、传播,至今这类工作仍在进行。
(科教范文网 lw.nseaC.Com编辑发布) 中国传统工艺美术历史悠久,文化内涵深厚,技艺精湛,需要系统地加强挖掘、整理和研究。一些继承传统技艺的大师和技术人员,有的年事已高,他们作为传统工艺技艺的直接传承者,是活文物,如何在其有生之年,加强对这些人才和技艺的保护和研究,是十分迫切的课题。
在资金的支持方面,有些品类如瓷器、紫砂壶工艺等,因收藏热等原因,其产品能获得很高的社会回报,大师收入也高;但有的品种如剪纸、泥人、面塑、蓝印花布、风筝等,难以靠自身的商品价值获得持久的发展,必须对这些技艺和从业大师给予特殊的照顾,国家可考虑每年给予一定的经费补贴,支持其创作,他们以一定作品(精品)作为对国家资助的回报。
综上所述,在国务院1997年颁布《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后,北京、上海、江苏等省市制定了相应的地方工艺美术保护的办法和规定,这对于传统工艺美术的保护与发展起到了指导实践的重大作用。但如何真正从组织上、制度上、人员安排及资金等方面落实到位,则需要制定更为细化的具体到保护品种、技艺的方案和规划,这是需要各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协同解决的问题。
注释:
①② 李砚祖:《工艺美术概论》,吉林美术出版社1991年版,第100页,第104页。
③ 杜夫海纳:《美学与
哲学》,孙非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21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