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卦起源占卜(数卜)论分析化毕业论文(2)
2013-06-16 01:04
导读:张亚初、刘雨先生在稍后于张政烺发表的文章中,也搜集了36例商周数字卦材料(其中包含几例用三条断线和一条连线组成的四爻、五爻卦符,他们认为是
张亚初、刘雨先生在稍后于张政烺发表的文章中,也搜集了36例商周数字卦材料(其中包含几例用三条断线和一条连线组成的四爻、五爻卦符,他们认为是与杨雄《太玄经》有关的资料,如有的可释为《太玄经》的“争首”、“锐首”,同时也是“我国目前所见的最早的卦画”,而张政烺、冯时先生则认为应是六爻卦符的简省,略当后世易家所讲的“互体”[8]),并说“上述三十六条材料有一个共同点,它们都是数目字的组合,而且都是由三个或六个数字构成的组合。这不能不使我们与导源于数卜的我国古代占筮法——八卦联系起来。八卦的每个卦由三个爻(单卦)或六个爻(重卦)组成,每个爻也都是可以用数字来表示的”。至于当时“是否有卦画,尚不得而知”[9]。张亚初、刘雨两先生是直接认为或判断八卦符号“导源于数卜 ”,并未作论证。关于“导源于数卜”,他们作注曰:“《左传》僖公十五年:‘龟,象也;筮,数也’。说明龟卜,吉凶表现在龟甲裂纹所成的象上。用蓍草来筮,吉凶表现在蓍草成卦所得的数上。《考古》1976年4期,汪宁生同志在《八卦起源》一文中,又从
民族学的角度找到了数卜的例证”。这段话是否证明或说明八卦起源或“导源于数卜”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筮,数也”说的是八卦筮法,根据占筮所得的卦象及据以画出卦爻的筮数(分阴阳)来判断吉凶,如《周易·系辞》“大衍筮法”即如此,所以《左传》这段话并不表示八卦“导源于数卜”,更谈不上证明。汪宁生先生《八卦起源》一文谈到的有关数卜之民族学资料,有的与八卦无关,有些则与八卦相关:如西盟佤族“司帅报克”占卜法,“其法是用小木棒在地上随便划许多短线条,然后计其总数,看是奇数还是偶数,奇数主凶,偶数主吉”,这种方法与八卦没有关系。汪宁生认为与古代筮法最相似的要算四川凉山彝族“雷夫孜”占法,其方法是:“毕摩(彝族巫师)取细竹或草杆一束握于左手,右手随便分去一部分,看左手所余之数是奇是偶。如此共行三次,即可得三个数字。有时亦可不用细竹或草杆,而用一根木片,以小刀在上随便划上许多刻痕,再将木片分为三个相等部分,看每一部分刻痕共有多少,亦可得出三个数字。然后毕摩根据这三个数是奇是偶及其先后排列,判断打冤家(过去彝族奴隶主操纵下一种械斗、出行、婚丧等事。”汪先生以为数分二种而卜必三次,故有八种可能的排列和组合;用一画代表奇数、二画代表偶数,此即阳爻(—)、阴爻(--)的由来;把奇数和偶数八种可能的排列情况,分别用这两种符号画出来,这就是八卦的由来。汪先生据此认为八卦起源于数卜,其实也是倒果为因:无论细竹(草杆)法或小刀刻木法,得到的都是阴阳爻画的八卦(以偶、奇代替阴、阳爻画)而非数字卦(如前所述,数字卦存在的前提也是阴阳爻画八卦、六十四卦的存在),它只是一个起卦过程、利用八卦符号进行占筮的过程(如《周易》“大衍筮法”一样)而不证明八卦起源于数卜,所谓古代筮法如“大衍筮法”正是对八卦(六十四卦)的利用而不说明八卦起源。汪先生文中所言及四川阿坝地区藏族用牛毛绳八根打结、羌族用数麦杆法、云南傈傈族数竹竿33根等占法,语焉不详,但以占卜三次而数分奇偶而论,其法都应该是对八卦的利用而不说明或证明八卦起源。这里还有必要指出,汪先生说“八卦原不过是古代巫师举行筮法时所用一种表数符号”是错误的说法:“雷夫孜”等占法按操作程序一次得出或奇或偶之数,如用阳爻(—)或阴爻(--)表示,或可认为这阳爻、阴爻乃是“表数符号”,但操作三次所得之八卦符号(或用“奇奇奇”代表乾卦,“偶偶偶”代表坤卦等)却不是“表数符号”,八卦并非数(虽然起卦过程中要用到数、产生一些数)。汪先生文中也说古人占筮“感到八种卦象太少,于是将八卦相重衍变为六十四卦,揲蓍之法也愈演愈繁,要经过‘四营而成易’、‘十有八变而成卦’”,意即六十四卦亦 “导源于数卜”,这当然也是不足为训的。张政烺先生在新石器时代崧泽文化中发现八个六爻数字卦,如有三五三三六四(遁卦)、六二三五三一(归妹卦)等 [10],按汪宁生先生的推测,至少阴阳爻画的三爻八卦在崧泽文化中已产生(否则不必或不可能有六爻数字卦),这自然也否定八卦符号起源于商周数字卦、数卜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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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锡台先生在张政烺先生研究的基础上作了进一步的发挥,他说:早在原始社会崧泽文化中已出现数字卦,由一、二、三、四、五、六这六位数字排列组合而成。这种数字卦经过千年的使用,进入商周时期人们省去积画二、三、四这三个数字,增补了七、八、九这三个数字,即用一、五、六、七、八、九这六位奇偶数字排列组合成重卦。进入战国中期又省去五、七等两位数字,只剩下一、六、八、九四位数字;至西汉文帝十五年又省去八、九两数只剩下一、六,如安徽阜阳双古堆一号汉墓竹简上的易卦;至汉武帝时期,由于篆字改为楷字,故将“∧”垂直成阴爻符号,实际上阴阳符号仍是一、六两位奇偶数[11]。徐先生这里的论述和认识有许多似是而非的东西:其一,崧泽文化数字卦出现一、二、三、四、五、六这六位数字是仅就张政烺先生例举的两个数字卦而言,并不能确定原始社会的数字卦就只使用这六个数字,所以认为由原始社会使用一、二、三、四、五、六这六个数字发展到商周时期使用一、五、六、七、八、九这六个数字没有确定可靠的基础和依据。其二,商周数字卦中出现一、五、六、七、八、九这六个数字并不意味着占筮时不使用或不出现二、三、四这三个数字;如前所述,这三个数字仍然是要出现和使用的,只是因为这三个数字与一都是积横画而为之,画数字卦时上下重叠容易互相掺和发生混乱,故占筮后画数字卦时将二、三、四分别归并到六、一两数之中。故徐先生认为的原始社会占筮用一、二、三、四、五、六这六位数字,发展至商周用一、五、六、七、八、九这六位数字,至战国中期仅用一、六、八、九这四个数,至西汉文帝仅用一、六两个数字,这种占筮所用数字的发展演变顺序是不成立的。其三,徐先生认为战国中期数字卦省去五、七,仅用一、六、八、九四个数,依据的材料是湖北江陵天星观楚墓竹简。据张政烺 先生统计、分析,天星观楚墓竹简上的易卦共有八组十六卦,所用数目字为:一,37次;六,49次;八,5次;九,4次;残缺,1次[12]。据此可知,天星观楚墓竹简易卦涉及占筮并非只用一、六、八、九这四个数,而仍然应该如其他商周数字卦一样,也使用了二、三、四、五、七等数字,只是在画数字卦时将后者按奇偶分别归并入一、六两个数字而已。故徐先生拟构的占筮用数从原始社会至商周至战国中期的发展演变顺序是不成立的。其四,张政烺先生提到四川理番县出土双耳陶罐上有两个易卦,一个秦代的为一八七一八九(离下,离上,离),一个汉代的为一六十(艮)[13]。这个资料同样不支持徐锡台先生拟构的占筮所用数字发展演变顺序。徐先生文中引理番县双耳陶罐易卦资料(且错为“九八七一八九”)以证其占筮数字发展演变顺序[14],当然也是不足为训的。总而言之,无论商周数字卦或是湖北江陵天星观楚墓竹简上的数字卦,其产生和存在的前提必然是阴阳爻画八卦、六十四卦的存在,那些数字只是利用八卦、六十四卦进行占筮而产生,而非八卦之源。当然,崧泽文化中的数字卦与四川理番县出土的数字卦也不例外(易卦中使用或出现不同的数字应该与占筮方法及对数字的归并方法有关)。而安徽阜阳双古堆汉墓竹简以及长沙马王堆汉墓帛书上仅用一、六(∧)两数字的易卦,实际应是阴阳爻画卦的别一种写法,而非数字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