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与逻各斯:中西文化与文论分道扬镳的起点(3)
2013-07-26 01:25
导读:“ 道 ” 的崇尚 “ 无 ” 与赫拉克利特 “ 逻各斯 ” 的偏向 “ 有 ” ,都对中西与文论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中国及文论中的 “ 虚实相生 ” 论,
“道”的崇尚“无”与赫拉克利特“逻各斯”的偏向“有”,都对中西与文论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中国及文论中的“虚实相生”论,“虚静”论等,显然与老子的“尚无”密切相关,“无中生有”(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的话语方式,使中国文学与文论更注重“不着一字,尽得风流”的空灵和“象外之象”,“味外之旨”的隽永深长。
同样,“逻各斯”对“有”的探索、追问与分析,也使得与文论显得更加严密而系统,更注重因果、注重情节结构。老子的重“无”,将中国文论引向了重神遗形,而赫拉克利特的偏“有”将西方文论引向了注重对现实事物的摹仿,注重外在的比例、对称美、注重外在形式美的文论路径。
老子的“道”是不可道,不可言的,所谓“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已经非常清楚地表述了这一点。但是“道”虽不可以道,不可以言说,然如果完全不用文字,就根本无法论述道;而老子既然著书立说,肯定又非用语言文字来言说不可,这样就形成了一个无法回避的悖论。刘勰《文心雕龙·情采》指出:“老子疾伪,故称‘美言不信’,而五千精妙,则非弃美矣。”钱钟书说:“道不可说、无能名,固须卷舌缄口,不著一字,顾又滋生横说竖说,千名万号”〔17〕。具有“大智”的老子,实际上是认识到了这一两难悖论的,他清楚地知晓,“道”是不可以言说的,但他要著书论道,却又必须以语言来表述这不可言之道,以名号来名不可名之名。老子于是迫不得已走向了“强为之名”、强为之言之途,“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老子》25章)这种“强为之名”,实际上必然造成“道”之本真的失落。王弼注曰:“吾所以字之曰道者,取其可言之称最大也,责其字定之所由,则系于大,大有系则必有分,有分则失其极矣。故曰‘强为之名’”。显然,这种“强为之名”,是“失其极”的,老子之所以曰“强为之名”,实是不得已。不过,在这不得已之中,老子实际上闯出了一条“以言去言”之路,即通过有言,教人去认识、去领悟那无言之道,从而超越语言,直达“道”之本真。魏源《老子本义》说:“圣人知有名者之不可常,是故终日为而未尝为,终日言而来尝言,岂自知其为美为善哉!斯则观*而得妙也。若然者,万物之来,虽亦未尝不因应,而生不有,为不恃,终不居其名矣。”(《老子本义)第2章)魏源的解说是准确的,老子正是以言达到无言,以名寻求无名,从语言描述之中令人捕捉那微妙之道,去体悟那纯真之道。正如熊十力先生所说:“体不可以言说显,而又不得不以言说显 则亦无妨于无可建立处而假有设施,即于非名言安立处而强设名言,……体不可名,而假为之名以彰之。”〔18〕所以老子说:“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这种“不言之教”,正是以“有言”来加以导引的,于是乎,语言便成为了桥梁与津渡,引导着人们通向“道”之本真。老子这样为我们描述那纯真之“道”:“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自古及今,其名不去。”(《老子》21章)王弼注曰:“至真之极,不可得名,无名则是其名也。”这就是无名之名,无言之言。“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老子》22章)在通过有言来达到无言的津渡中,老子处处提醒人们,不要拘执于言,而要追求超越语言的“无言”;这就是后人强调的“不落言筌”,“不要死在言下”,“不着一字,尽得风流”之意。老子指出:“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无名之朴,夫亦将无欲,不欲以静,天下将自定。”(《老子》37章)道虽无名、无象、无言,但却是本真,是大音、大象,“大音希声,大象无形,道隐无名。”(《老子》41章)从“无名”到“有名”,最终还是要回到“无名”,回到“道”之本真。这就是老子“道”“不可言”的特征,这种特征是言无言,以不言言之,或者说通过言说使人明白道不可言说。对这一点,表述得更为明确,“悲夫,世人以形色名声为足以得彼之情。夫形色名声果不足以得彼之情,则知者不言,言者不知。”(《庄子·外物》)所以庄子说:“终身言,未尝言。”(《庄子·寓言》)言说的关键是直指“道”本身,而不必拘执于语言,这样就可以超越语言之拘囿,这就是庄子著名的“得意忘言”说,“筌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筌;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吾安得夫忘言之人而与之言哉!”(《庄子·外物》) (科教作文网 zw.nseac.com整理) 海德格尔对老子的“道”的这一不可言说特征亦颇有体会,他指出:“也许在‘道路’(way),即‘道’(Tao)一词中隐藏着运思之道说的一切神秘的神秘,如果我们让这一名称回复到它未曾说出的东西那里并且能够这样做的话。”〔19〕因此,海德格尔反对西方人将老子的“道”译为“理性”或“逻各斯”,他说:“老子的诗意运思的主导词语即是“道”(Tao),根本上意味着道路。但是由于人们容易把道路仅只设想为两个位置之间的连续路段,所以人们就仓促地认为我们的‘道路’一词是不适合于命名‘道,所言说的意思的。因此他们把‘道’译为理性(reason)、精神(mind)、理由(raison)、意义(meaning)和逻各斯(Logos)等。”〔20〕看来,海德格尔已经觉察出“道”与“逻各斯”虽同为不可言说之道,但中西方的哲人们对“道”与“逻各斯”的理解与阐释是有差异的。海德格尔在《讲与》中指出:“在西方思想开始之际,语言之本质在存在之光亮中偶有闪现,赫拉克利特也一度把‘逻各斯’视为主导词的光芒,接近它所照亮的东西。”〔21〕在这里,海德格尔所谓“没有人抓住它的光芒”,实际上是指出了在西方史上,“逻各斯”没有被引向不可言说的道之本真——“大道”(Ereignis),而是最终导向了可以言说的理性、规律与逻辑。而这,正是老子的“道”与赫拉克利特“逻各斯”又一个根本不同之处。
在海德格尔看来,西方传统哲学对“逻各斯”的解释并没有触着其基本含义。“逻各斯”之本义乃“言谈”,传统的解释却把“逻各斯”归纳为“逻辑”,从而把语言当作逻辑的体现。海德格尔认为,传统存在论的迷误就是“逻各斯”的不幸,此不幸即是:“逻各斯”沦为现成事物的逻辑了〔22〕。应该说海德格尔的眼光是极为锐利的,他的确洞察到了“逻各斯”的“惊鸿一瞥”,但也仅仅是“一瞥”而已。因为根据赫拉克利特著作《残卷)所显示,赫氏的“逻各斯”,仍然是倾向于可以言说的理性,可以认识的规律以及可以把握的外在事物。
赫拉克利特曾明确要求人们,不但应当去遵循、去听从“逻各斯”,而且应当去认识、去把握“逻各斯”。他说:“‘逻各斯’虽是人人共有的,多数人却不加理会地生活着。”(D2)〔23〕“人们既不懂得怎样去听,也不懂得怎样说话。”(D19)因此他倡导人们听从逻各斯,并进而认识逻各斯。“如果你不听从我本人而听从我的“逻各斯”,承认一切是一,那就是智慧的。”(D50)所谓“智慧”,就是听从“逻各斯”,而“逻各斯”在何处呢?赫氏暗示,“逻各斯”就在自然之中,因此,智慧就是听从自然,认识自然。他说:“思想是最大的优点:智慧就在于说出真理,并且按照自然行事,听自然的话。”(D12)从以上论述来看,“逻各斯”是完全可以被表述、被言说的。正如赫氏所云:“智慧就在于说出真理”,显然,“说出真理”,就是可以言说,也正因为“逻各斯”是可以言说的,赫氏才指责有些人“既不懂得怎样听,也不懂得怎样说话”。(D19)这里指责的只是人们“不懂得怎样说”,而不是指“逻各斯”根本不可说。怎样才能够“懂得说”呢?在赫氏看来,那就是去认识万物,去寻求规律,去言说驾驭万物的“逻各斯”。赫氏强调的是认识外在之物质世界,强调感官的重要性,主张从外在世界中去探寻原因,把握规律。他说:“爱智慧的人应当熟悉很多的事物。”(D35)“可以看见、听见和学习的东西,是我所喜爱的”。(D55)“人们认为对可见的事物的认识是最好的,正如荷马一样,然而他却是希腊人中间最智慧的人”。(D56)显然,在赫氏看来,事物是可以认识的,通过学习探索,不但可以懂得怎样“听”,而且可以懂得怎样“说”,可以把握万物的规律,“智慧只在一件事,就是认识那善于驾驭一切的思想。”(D41)“最优秀的人宁取一件东西,而不要其他的一切,就是:宁取永恒的光荣而不要变灭的事物。”(D29)如果你要想理智地说话,就应当用这个人人共有的“逻各斯”武装起来,你就能理智地说话。古希腊哲学,正是从这种可以认识,可以言说的逻各斯出发,强调理性、强调万物的规律,强调对自然万物的认识和把握,于是便走向了从“求知”(求智慧)到“观察”(认识自然)再到“追问原因”和“逻辑推理”的逻辑分析话语系统,建立了以可以言说为基础的科学理性分析的“逻各斯中心主义”。正如有学者指出:赫拉克利特强调了运用“逻各斯”,亦即运用理性认识能力的重要,但他并没有走向极端而否认感性认识的作用,相反,他充分肯定了感性认识的地位和作用。他对“逻各斯”的强调,从理论上看,即力图将物质性的世界运动的规律性与主观世界的运动的规律性统一起来,亦即企图把存在和思维在物质的基础上统一起来。〔24〕还有学者指出:赫拉克利特用“逻各斯”概念,指出了“智慧”之概念,说明人类虽因愚笨而丧失了理性,但是,人之求知仍然可以在“逻各斯”的保护下,重新回到理性的怀抱中〔25〕。显然,通过“求知”去认识自然,掌握规律,从而达到“用‘逻各斯’武装起来,就能理智地说话”,(D14)这正是赫氏“逻各斯”的言说之方法。这与老子主张的“绝圣去智”(《老子》19章)“行不言之教”(《老子》2章)的“言无言”的言说方式,从根本上是不同的。“绝圣去智”式的不可言说的方式导向了“得意忘言”,追求“不落言筌”,“不著一字,尽得风流”的文化与文论话语方式。而以求取智慧、探寻万物规律为己任的“逻各斯”,推崇的是“理智地说话”的方式,这就不可避免地将西方文化与文论导向了科学理性的逻辑分析话语方式,导致了西方文论那种理性的、条分缕析的系统性科学性特征。而这种科学理性逻辑分析话语,正是从赫氏“逻各斯”起步,最终由亚里士多德来完成的。恰如有学者指出:逻辑学(Logik)在希腊哲学中是关于逻各斯(Logos)的科学。希腊哲学把Logos解为陈述(Aus-sage)。所以逻辑学也就是关于陈述的科学。逻辑学从陈述方面来规定思想,也即在思想的表达中来寻找思想的法则和形式。逻辑学提供出思想的逻辑法则。人们认为,思想是以逻辑为本质的,逻辑与思想,几乎就是一回事。而在海德格尔看来,这样的逻辑和思想与源始意义的Logos和思想,相距已经不止千里了。逻辑植根于形而上学中。在希腊形而上学中,发生了从源始的Logos到逻辑的演变。这就是源始的思想的隐失过程〔26〕。海德格尔指出:“Logos成为陈述,成为真理即正确性的处所,成为范畴的本源,成为关于存在之可能性的基本原理。‘理念’和‘范畴’,后来是统辖西方思想、行为和评价即整个此在的两个名称。Physis(存在)和Logos的变化以及它们的相互关系的变化,是开端性的开端的沦落。希腊哲学在西方获得统治地位并不是由于它的源始的开端,而是由于它开端性的终结,此终结在黑格尔那里最后构成了伟大的完成。”〔27〕显然,海德格尔认为,“逻各斯”成为“陈述”,或者说成为可以言说之陈述时,便意味着从古希腊哲学的“开端性”沦落,这使得与中国“道”相似的、含蕴丰富而深刻的“逻各斯”,终于沦落为关于存在之可能性的基本原理,甚至成为思维形式,成为逻辑。海氏所谓“沦落”,显然带有他主观性的贬义色彩。不过,在我看来,与其说是古希腊哲学的“沦落”,不如说是中西文化的“分道”:或者说是中西哲学分道扬镳的肇端,“道”与“逻各斯”,正是从“可言说”与“不可言说”的两难境地之中,各自选择了一条路,各奔前程,从而形成了两套截然不同的文化与文论话语言说系统。这种话语言说系统,一经铸就,便成为规范文化的强大力量,具有不以某人的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强大的约束力。尽管西方文化与文论不断有反判科学性、反叛“逻各斯中心”思潮的产生,如西方的某些宗教思想、现代的非理性主义,乃至柏格森的生命哲学、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论以及当代解构主义大师们对“逻各斯中心论”的激烈批判,实际上都未能真正彻底摆脱西方文化那根深蒂固的科学理性的逻辑分析话语系统。就连极为睿智、洞见“逻各斯”开端性“沦落”并决心寻回“大道”(Ereignis)的海德格尔,在激烈批判“逻各斯中心论”的同时,也身不由己地重新“沦落”进了西方传统话语言说方式的窠臼之中。孙周兴在《说不可说之神秘》一书中指出:“我们也确实感到,正是在‘大道’(Ereignis)一词上,体现着后期海德格尔思想的一个深刻的‘两难’:一方面,海氏力求挣脱西方形而上学传统的概念方式和学院哲学的言说方式,寻求以诗意语汇表达思想;而另一方面,海氏所确定的‘大道’以及相关的词语,恐怕最终也透露了一种不自觉的恢复形而上学的努力”〔28〕。为什么海德格尔最终无法摆脱西方言说方式呢?最根本的原因是他还没有(大约也不可能)彻底改换一整套话语言说方式,既然他终归要“言说”,要“陈述”,而且是西方式的言说与陈述,那么他不可避免地注定要“沦落”:“打破了‘沉默’,终难逃被误解的厄运。诉诸言谈的东西终归要获得非生成性的本质内核。我们可以想见,在未来的日子里,围绕海德格尔的‘大道’思想的争辩仍将进一步展开,而此种争辩的中心题目脱不了的是:是否从‘大道’中可见出海德格尔重振形而上学、恢复哲学的‘元叙述’的努力?或者,‘大道’可能是一个形而上学的‘终极能指’吗?如在德里达(Jacques Derrida)那里,我们已然可见关于海德格尔后期思想的这样一种责难了。不过,德里达本人,恐怕终究也难逃这同一种责难”〔29〕。